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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算你不说, 我也会给你治腿。”除了有爱干净的原因之外, 沈斐还想用自己的清白换朝曦给他治腿。
朝曦不是第一次给人治病,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 很多人看不起女孩子,她有时候会穿男装,以男儿身行医, 遇到些大胆的女子,不由分说便将衣裳脱了,想用身子抵医药钱,和沈斐现在的做法类似。
沈斐比较婉转, 只提醒, 没点名,但是这东西就像圈里的潜规则, 大家都懂。
“你下半身瘫痪,一点感觉都没有, 便是神医也无能为力,怎么就知道我能治好你?”朝曦很好奇。
这人是脊髓受了损,等同于瘫痪, 几乎不可逆转,要瘫一辈子,治愈的可能性很小, 只能用药缓解, 不至于恶化, 想根治是不可能的。
“我看了你的书,每一本都看了。”沈斐从枕头下拿出其中一本,“这种针灸手法闻所未闻,如果书上说的是真的,那你就是唯一一个能治好我的人。”
这套针法即便被别人得了去,想练成也几乎不可能,要求太高,条件很难达成。
“书上有,我也不一定会啊。”朝曦苦笑,“当初师傅嫌我累赘,很多东西都没教我。”
那书上写的字有几个朝曦还不认识,都是沈斐教的。好在里面也有图案和穴位,她看这些勉强能对上字,断断续续十几年,最近才将那本书完全吃透。
“你会。”沈斐肯定道,“我见过你用在平安身上。”
平安按照实际年龄来说还不到成年,顶多算是少年,它在少年时期无论身高,体重还是力量都跟成年熊相差无几,除了朝曦特殊的饲养方法之外,还有九气针法的功劳。
九气针法逆天改命,打通了它的各项经脉,让它毫无阻碍的快速成长。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成长的过程中身体里都会产生各种毒素和病菌,被她清出来之后平安才能在六七年的岁数下与别的十年黑熊相提并论。
朝曦无意间提起过,平安是在还小的情况下被她救了回来,过了两年之后想走,结果发现太胖,出不去。
黑熊三岁左右会被母熊赶出去自己捕猎,只能捕猎小型动物,它一定是在遇到大型动物时才受的伤,斗不过大型动物,说明它最多不超过四岁,四岁加上来山谷的三年,年龄很容易推算出来,平安今年七岁左右。
“书上说的九气针法便是九鸣针法吧?”沈斐没听说过九气针法,但是听说过九鸣针法,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用的时候尾针轻鸣,一针一鸣,统共九针,世人叫它九鸣针法。此针法难得一见,我曾经从一女子口中得知,需要从小训练,一心一意,没有杂念之人才能练成。”
那针下的地方跟别的针法不一样,一不小心非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害了人,所以下针之人必须听觉,视觉,感觉都极其敏锐,还要心无旁骛,全神贯注才能施针成功。
别的他不知道,但朝曦晚上从来不点蜡烛,照样能看的清清楚楚,除了天赋异禀之外,便只有从小苦练,适应了黑暗,才能行走如白天,吃饭喝水、捡药晒药半点阻碍也无。
朝曦每天都站在很高的树上眺望,偶尔坐着发呆,如果所料不差,是在练视力和听力。
她就是那个从小学习九鸣针法,听觉、视觉、感觉都远超常人的九鸣针法传人。
“可我不知道什么九鸣针法啊。”朝曦实话实话,“师傅只教了我几种小破针法。”
“小破针法?”沈斐好看的眉头渐渐蹙紧。
朝曦十分想给他抚平,“是啊,大伤用大破针法,中伤用中破针法,小伤用小破针法,反正就几种小破针法,师傅说三岁小孩都会,我要是不会连三岁小孩都不如。”
她摊开了说,“师傅从小就说我是天底下最笨的小孩,天赋差,领悟性差,文不成,武也不成,都是半吊子,将来就是个庸医,搁村里给人瞧瞧小病小伤还好,出了村就是祸害别人。”
沈斐眼神黯了黯,语气中莫名有几分失落,“你真的不会?”
朝曦摇摇头,又点点头,过后意识到不对,再度摇头。
她变化太快,沈斐理解不了,磁性沙哑的嗓音柔声问,“怎么了?”
朝曦干脆直说,“我确实不会什么九气针法,也不会九鸣针法,不过师傅教了我一种绝破针法,专治疑难杂症,重伤快死了也用这套。”
当初学的时候很多不懂,问师傅,师傅只说这个要靠悟性,别人教不得,没办法,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在受伤的动物身上实验,在平安身上实验,也在她自己身上实验。
那针法跟沈斐说的九鸣针法有些相像,又不一样,她能听到,旁人听不到,她开始也怀疑过是不是九鸣针法,因为那本书朝曦也看过,但是师傅说狗屁的九鸣针法,你出去问问别个,谁听见了?
朝曦傻乎乎的跑去问别人,听到了吗?
自然是没有的,她只好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当它是绝破针法,就是破烂针法的意思,每次旁人问她施展的什么针法,她都不好意思开口。
“虽然不确定绝破针法有多厉害,但是治好你的腿应该有几分希望。”朝曦真诚的看着他,“我不骗你,只有三成把握,每一针都有风险,一不小心非但治不好,还会毁了你其它部位,间接害死你,你确定要试吗?”
真要试的话等于将命交给她,随时有死亡或者瘫痪蔓延的情况,不试他还可以瘫着活下去,三五十年没问题。
正常人都会懂得衡量,选择不冒险,沈斐怎么选,朝曦猜不到。
这就是一场赌局,赌的是沈斐的命。
沈斐低垂下眼,狭长的睫毛跟着扇下,投出一片倒影,就像一副水墨画一般,陡然静止,好半响这人才轻启薄唇,吐出几个字,“我相信你。”
简简单单四个字,登时便让朝曦膨胀起来,有种想为他遮风挡雨,无论如何也要给他治好腿的想法。
总算有点明白师傅了,原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也没能抵抗美色的诱惑。
朝曦开始筹备施针的条件,将自己藏了很久的银针取出来,像抚摸宝贝似的,一根一根擦拭。
朝曦的世界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是多彩的,她的眼睛里只看得到药材,只有这些银针,术刀,和各类毒物陪着她。
对于旁人来说很漂亮的五彩蝴蝶,朝曦想的是它的生命太短暂了,转瞬即逝,不如在它死后将尸体捡回来,仔细处理,让它一辈子好看。
如果施针失败,这人要么瘫痪更加严重,蔓延到腰以上,以后行动越发不方便,吃吃喝喝都需要她照顾,要么就是出现生命危险,静静死去。
两种结果对朝曦来说都不坏,第一种,养活的三五十年,这人自尊心这般强,伤成这样,他宁愿待在山沟里一辈子不出去,也不愿意被别人瞧见。
第二种,他死后朝曦可以将他整个保存起来,泡在特殊的药水里,可保他尸身不腐,亦或者抹上特殊的药材,让他躺在床上一辈子。
朝曦有一百种处理他尸体的法子,纠结选哪一种而已。
当然也有可能这人瘫痪治好,麻溜的跑了。
朝曦擦针的手一顿,考虑要不要来点意外?
她回头瞧了一眼沈斐,这人还不知道她的想法,安静坐在床上,背靠在厚厚的枕头里,几乎半个身子陷进去。
这人真瘦啊,锁骨都可以养鱼了,轻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似的,叫她担心了好久,每天晚上把窗户关上,就怕他突然羽化成仙,不见了。
活的固然有种种顾虑,但是死了肯定没有活的好看,算了算了,还是让他好好的活着吧。
她还要将自己用不上的草药换成能用上的,熬一锅药,在他需要的时候灌下去,另外去抓一种蛇,叫脆骨蛇,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蛇,只在大山深处出现。
这种蛇异常神奇,受到惊吓,亦或者触碰,骨头会断掉,身体成一节一节的,但是将它们搁在一起,它们又会自己接上,是断骨疗伤的圣药。
不好抓,朝曦只在进来的时候见过一次,那时候山谷里没有人类,一片安静,那蛇挂在树上,自在晒着太阳,她突然出现,吓着了蛇,蛇骨啪啪几声掉成了七节,后又在地上接成一个,被朝曦抓住,养了一段时间。
这种蛇娇气无比,虽然她养的尽心尽力,不过还是死了,尸体被朝曦磨成粉,喂后来受伤的平安,因为那时候平安伤的比较重,一点没剩全被它吃完了。
再想去抓几乎不太可能,这种蛇很怕人,只要有人生存过的地方,它便会搬移,在这里三年,大大小小,角角落落朝曦都翻过,依旧没找到,她不死心,打算再去找找。
临走前有些依恋的赖在床上,把玩沈斐的手,自从在这人身边睡了一觉之后,还谈了心,关系好像拉进了,这人也始终躺在床里,留下大片的空位,诱惑朝曦一样,让她赖着不想走。
想一想这人以后可能会死,是冰凉凉的,摸着不再热乎,身子也会僵硬,便想着趁有空多过把手瘾。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拿了一把剪刀,给这人剪指甲,那双好看的手被她握着,玩偶似的,任她摆布,拉过来剪剪这边,转过去修修那边,沈斐一动不动,全程配合,手软软的,叫朝曦捏的发红。
往好的方向想,万一这人的腿治好了,一年之内被她感动,愿意跟她白头偕老,共度一生,岂不更美?
如果一年的时间还打动不了他,说明他俩不合适,别了也正常,朝曦不强求,她只是为一个风华正茂、俊美无双的人也许会死而感到惋惜。
反正以后绝对碰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也没人安安静静坐着,像个谪仙似的,任由她把玩他的手,一声不吭,仿佛就是她的一样,她玩的理直气壮,比他更像主人。
一想到以后玩不到了,心中登时生出一股子悲凉气息,仿佛从胸膛里溢出来一般,叫沈斐都感觉到了。
犹豫了一下,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抬起,虚虚抚在朝曦头顶,没落下,只墙上倒影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朝曦半趴在他怀里,他伸手抚摸朝曦的头顶。
朝曦抬头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撤了回来,重新塞进被子里,叫她错过一场好戏。
“你这两天什么都不要做,好好养着身体,调整心态,等我准备妥当后再给你施针。”朝曦看了看天色,“今天还要进城一趟,晚上才能回来,饭在锅里,药不要忘了喝,我先走了。”
她只简单交代了一下,便将自己不需要的药材背上,准备进城换掉,换成需要的。
今天去的有点晚,回来的可能也会晚一点,平安被她打发进森林里自己捕猎了,就在附近,不让它走远,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沈斐也许就剩下几天时间,朝曦想多陪陪他,她山下医馆不顾,平安也不管,全心全意将所有精力投在沈斐身上。
换药很顺利,毕竟她收藏的都是好药,用精品药换稍微次点的药,人家自然愿意,还换的高高兴兴,招呼她下次再来。
去的还是上回卖冬虫夏草的铺子,伙计认识她,给她补贴了一些银子,还想招她进铺子当大夫,每月拿丰厚月例,待遇非常好。
朝曦没肯,她不想拘束在一个地方,如果不是师傅让她等着,或许她早便离开,去了其它街坊商市学习医术和经验,争取做个不那么庸的庸医。
意外多得了些银子,细细一数竟有十多两,这笔钱她自己用不着,唯一的用途就是给沈斐买些辅件。
譬如轮椅或者衣裳。
冬天了,他如果有机会活着,这些东西肯定需要,可他若是死了,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还浪费钱。
朝曦想了想,还是去看了看轮椅,有很多种,笨重的,轻巧的,贵的,便宜的,各式各样,本来只打算看看,价格合适再买,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没忍住还是买了。
花去了九两,轮椅是真的贵,花完有点心疼钱。
朝曦又到处看了看,补齐家里缺的东西,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脑子里还没个想法,腿已经迈了进去。
店家太聪明,油嘴滑舌,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虽然花了不少银子,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上了,不过还是觉得值,只要那人穿着好看。
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因为买了一身男装,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说是给未婚夫买的,那些官兵也不听,执意要将她带走。
一个弱女子,吓的大喊大叫,惹来不少人围观,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回到卖衣裳的店家,找掌柜退了男装,想了想换成了布,白色绸缎,红色枫叶图案,格外艳丽,是女子穿的,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
至于轮椅,她是大夫,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这是给病人坐的,这种轮椅不分男女,倒是没人注意,放她离开。
朝曦松了一口气,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里买衣裳,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没有食物,没有人说话,安安静静,等死一样。
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不查女子的,如果她买的布料是男子的,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
朝曦现在才懂,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原来搜的不是东西,是人,一个男人。
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
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好好一个女孩子,突然买男装,说是给未婚夫,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自然惹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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