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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作者君这么认真的码字的份上, 多订阅点内容支持嘛~ 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看着他,眼里清晰地倒映着他小小的影子。
让他觉得好像回到了“梦境”里。
只是女孩没有死, 他们两个都长大了。
宋锦西见他看着自己沉默不言, 甜甜地朝他笑,小声祈求:“给个机会?”
“我不早恋。”沈琉琛说。
宋锦西眨了眨眼睛,突然笑了。
她连连摇头:“不早恋不早恋,我只是想能待在你身边,一起走过枯燥无味的学生生涯,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不早恋更好,她可以光撩不负责任。
“你没有喜欢的人,可能不明白,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只要能和他一起学习, 就已经很幸福了。……而且,两个人一起努力的话,不但不会影响学习, 还会觉得特别有动力呢!”
少女笑得灿烂, 比阳光还要耀眼。嘴像抹了蜜, 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往外蹦。
沈琉琛突然对自己刚说出口的话产生了怀疑。
好像哪里不对劲。
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 向来平静无波的心, 仿佛被轻风掀起一丝丝涟漪。
撩得人心发痒。
他圈起手在嘴边轻咳两声缓解尴尬。
故意冷着声音说了声:“走了。”转身就走。
宋锦西:“好嘞!”
屁颠屁颠地跟着沈琉琛回教室拿书, 又跟在他身后一起去了图书馆。
图书馆大门旁边有一扇小门, 沈琉琛在小门前停下。
“我要去电子阅览室查资料。”他说。
“我也想去, 会不会没位子了?”宋锦西说着, 探头往电子阅览室里看了看,发现里面坐满了学生,只有最旁边一台是空的。
“好像只有一台电脑了哎。”她有些遗憾:“不然你去查资料吧,我去图书馆看看书。”
顺便睡一觉。
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她刚刚吃完饭的时候,其实就有点困了。
只是中午趴在桌子上睡有流口水的危险,男神在旁边的话,万一被他看到,那简直就是毁灭级的灾难。现在男神要去查资料,正好不用担心这个风险。
宋锦西越想越觉得可行,和沈琉琛挥手道别,自己进了图书馆。
沈琉琛看着她毫不留情的背影,对她那句“我只是想能待在你身边”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看着宋锦西的身影消失在书架拐角,他才收回目光,转身走进电子阅览室。
宋锦西不知道,这台电脑之所以空着,不是没人用,而是别人都用不了。
现在的学生上网,大概只有三个消遣。
上聊天软件和网友聊天,下载歌曲和小说到MP3做储备,或者直接在线上看小说。
这台电脑上的小病毒非常多,一般连接过这台电脑的U盘和MP3都会中毒,严重点就会造成设备格式化不能用,所以没人敢用这台电脑。
而且因为中了太多小病毒,电脑的运行速度非常慢,又慢又卡,久而久之就没人用了。
沈琉琛第一次来电子阅览室,当时也是只有这台电脑是空的。他用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才一边查资料,勉强将电脑里的病毒清理干净。
后来,他又找班主任和图书馆的老师沟通,说希望中午能有电脑让他学习网络方面的知识。这台电脑就变成了他的专属电脑。
他在这方面极有天赋,老师的电脑有个时候不小心中毒了,都是让他去清理病毒的。同时他还兼任整个电子阅览室电脑的维护工作。
所以,就算他一人独占了一台电脑,也没有同学会说什么。
毕竟他们有个时候还得拜托他,让他帮忙清理上网时不小心下载下来的病毒呢。
因为电子阅览室和教学楼用的都是内部网络,所以,沈琉琛很容易地入侵了学校的信息系统,查出了宋锦西的资料。
和正常学生比起来,她的信息十分与众不同。
别人的父母显示的都是全名,只有她的父母,显示的是宋**和苏**,联系方式栏直接是空的。
一个正常学生,父母的联系方式不可能为空,哪怕她的父母离婚了,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学校至少会留她一个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备用。
她好像一直都是这样,来历不明。
记忆里小女孩似乎对他说,她是从老乞丐那里得知的他的姓名,老乞丐因为涉嫌贩卖未成年儿童被警察抓起来了。
可是当他被解救后,警察不但否认小女孩的存在,更说没见过老乞丐。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被人贩子拐卖的孩子里,有一个他。
后来他去老乞丐常在的地方,找到了老乞丐,老乞丐也说,没见过什么小女孩。
再看她的转校信息,也是一片空白。
沈琉琛手肘撑着桌面,十指交叉撑着额头,闭目沉思许久。
脑海中回响起少女中午吃饭时的说辞。
“我在办入学手续的时候,向班主任了解过你的情况。”
……是吗?
向班主任了解过他的情况?
沈琉琛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笑意却不及眼底。
为了保险起见,他又上网查了查被毒蛇咬后会出现的状况,竟然查不到有关的信息。
记忆里小女孩刚被咬不久,全身就开始发青发紫,可是中国境内的毒蛇,似乎没有见效这么快的……
查完资料之后,沈琉琛看了看时间,还有四十多分钟才上课。
他又看了眼宋锦西的资料,关了电脑。
平常他基本都是要待到电子阅览室关门才会离开,今天难得提早半小时走。
他走进图书馆,图书馆的老师看到他,还跟他打招呼。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老师问。
“资料都查完了,去写点作业。”他说。
他在图书馆的最里侧找到了宋锦西。
这一排的座位都没有风扇,好在座位都靠着窗,外面的风吹进来,也挺凉快。
宋锦西背对着他坐在双人座上,趴在桌子上睡觉。小脑袋毛茸茸的,头发被风吹得有点炸毛,竟然有几分可爱。
沈琉琛轻声走过去,拉开她对面的椅子落座。
她戴着耳机,面朝着窗户,似乎睡得很沉。
沈琉琛看着了她一会儿。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看到她露在外面的侧脸,似乎和记忆里小女孩的脸渐渐重合。
可是,一回忆起小女孩最终在他怀里闭上眼的样子,他的呼吸就有些不顺。
他强迫自己移开视线,看到了她放在桌上的校牌,便轻轻拿过来,放在手中端详。
崭新的半个巴掌大的校牌,上面印着少女的名字班级和学号,左边是她缩小了的证件照。
少女扎着马尾,穿着白色领子T恤,面对镜头笑得很开心。他看着看着,竟然有点想把这块牌子偷偷藏起来,作为私藏。
这个想法来得莫名其妙,沈琉琛很快回过神来,像扔烫手山芋一样,把牌子放回原位。
他悄悄起身,去旁边书架拿了本书,打开看了一会儿,可是注意力总是会被余光可见的少女头上的一撮呆毛吸引。
短短的小小搓的呆毛微微上翘,被轻风吹得左摇右摆,像是一根小小的羽毛,在撩动人的心弦。
沈琉琛抿着嘴,盯着宋锦西的小脑袋看了会儿,大拇指轻轻动了动,却还是忍住了,没有听从自己的心意上前把它抚顺。
看书看不下去,一直盯着人看,他又觉得不妥。那搓小小的呆毛还在勾着他的心,勾得他蠢蠢欲动……
沈琉琛第一次发现自己可能有强迫症。
最后,他挫败地转过头去看窗外的风景。
学校的图书馆在二楼,窗外是树,树木葱葱郁郁,树干上站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小鸟,看起来像是在打盹。
看了没一会儿,宋锦西好像睡醒了。沈琉琛余光看着她,看她一起来,就下意识地伸手摸嘴角。
等他转过头去看她,她也正好看到了他。
然后,像是突然醒过神来一样,神色紧张地拿手在嘴角边摸了摸。
似乎确定了什么,才放轻松。
“你查完资料啦?”她揉着眼睛,捂着嘴小小地打了个哈欠。
然后又张手抻了个懒腰。
“是要上课了吗?”
沈琉琛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点头起身,“还有十分钟,可以走了。”
他说着,自己都有些诧异,他竟然什么都不做,在这里呆了将近半小时。
他以前从来不会这样浪费时间。
宋锦西把椅子轻轻地推到桌子底下,放轻脚步追上他。等出了图书馆,她才问:“你什么时候来找我的?我睡觉应该没说梦话吧?”
沈琉琛:“有。”
宋锦西惊了。
她明明只是随口问了句,谁中午睡觉会说梦话呀?就只睡那么一会儿,没有深度睡眠,她连自己有没有做梦都记不住。
可是沈琉琛说有。
他不至于在这方面说谎,……还是说,他是逗她的?
“我说什么梦话了?”她满脸怀疑地问。
说话间,两人走到了楼梯拐角。沈琉琛停下脚步,侧身看她。
“你好像做噩梦了,说了声‘别咬我’。”他说完,目光紧锁着她,似要从她脸上看出什么。
她没看到,沈琉琛在听她说这句话时,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少年目光闪了闪,屏住呼吸,静静地等她说话。
却听她用欢快的语气继续说道:“我小时候被狗咬过。”
“就是农村里养的那种看家的土狗。以前每年暑假我都会去乡下的奶奶家住,经常喜欢找隔壁家的一个表哥玩。可是表哥家里有一条狗,特别特别凶,我有一次去找表哥,表哥和表姨都不在家,我自己跑了进去,很悲催地被狗咬了小腿肚子。”
“那个时候还小,刚被咬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被吓傻了,都不哭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是我表姨听到了狗叫声,跑回来把我藏到门后面,跟我说把狗抓来给我吃狗肉。但是我不吃狗肉,后来那条狗好像也没怎么样。”
“不过从那以后我就有了心理阴影,看到狗就怕,也时不时会做被狗咬的噩梦。”
她说完,见沈琉琛用晦暗不明的目光看着自己,还以为他在可怜她,便很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没事啦!都过去很久了,我以后看到狗会绕道走的。”
沈琉琛没搭理她,转身下楼。
宋锦西却像来了劲,跟在他身后,继续说道:“你知道,小时候在农村,小朋友最害怕的除了狗,另一个是什么吗?”
“是鹅。”她自问自答。
“鹅很可怕的,喙很硬,啄起人来特别疼,战斗力超强,经常把小朋友追得一边哭一边跑。偏偏它们的腿虽然短,可是跑起来又很快,小朋友的腿也短短的,根本跑不过它们,”她说得起劲,手舞足蹈:“被它们追上了,就只能被扑倒在地上啄得哇哇叫。”
“太可怜了,太惨了!”
“狗有个时候都打不过鹅。”
“鹅真的是童年噩梦中的噩梦。”
沈琉琛瞥了她一眼,也不阻止她在回忆中自嗨。
等走到教学楼里,楼梯上的人多起来了,她才止住话题,安静地跟在他身后。
到了班级所在楼层的楼梯口,沈琉琛说要去办公室找老师问个问题,宋锦西不疑有他,想着自己正好可以去上个厕所,点点头就走了。
沈琉琛在办公室里找到了班主任施亚辉。
办公室只有施亚辉和另一个老师在。
老师们平时都是去学校准备的教师宿舍午睡的,偶尔有事才会在办公室里处理事情,施亚辉今天就是正好有事。
她在看月底校园祭文化节的通知。
见沈琉琛来了,她朝他点了点头,继续看电脑上的资料。
沈琉琛走到她的桌旁。
“老师,”他压低了声音,“您为什么要让宋锦西坐在我旁边?”
施亚辉手中动作顿了顿,不在意地说道:“她成绩好,你们两个坐在一起可以互相帮助,互相进步。”说完,在电脑上回了一条信息,才抬头看着他。
“你不喜欢吗?”
沈琉琛微微摇头。
“她是转学生,又是女孩子,让她一来新环境就一个人坐的话,我也不忍心。可是如果要为了给她配同桌,把别的同学调出来单独坐,也不太好。”
“她自己也说了,先试着和你同桌几天,如果你真的不能接受她的话,到时候我再让她自己一个人坐到别组去。”
施亚辉说着,认真打量着少年的神色,试探着问道:“怎么?你还是想自己一个人坐吗?”
“如果确实想自己单独坐的话,也没关系,我来想办法。”她安抚道。
沈琉琛摇头,“不是,只是她跟我说过她的身世,我……”
“这个啊!没想到她会主动跟你说,看来她挺信任你,也想和你成为好朋友。”施亚辉叹了口气,“说起来这孩子也是挺可怜的,爸妈离异了,各自组建了家庭,都不肯管她。她周六那天来报道都是自己一个人来的。”
“不过她也挺开朗,跟我说这些的时候,都没怎么难过,还问我你的情况,问你平常是怎么和同学相处的。”
施亚辉说完,像是想到了什么,补充道:“不过你放心,你的家事我没有跟她提过,只说你成绩挺好,就是一心扑在学习上,有点不太和同学来往。”
“我跟她说,她要是和你当同桌的话,要先做好心理准备,她还笑着说没事,挺开朗的一个女孩子,你应该能和她处得来。”
沈琉琛垂了眼睑,眸色晦暗难辨。
宋锦西就和八年前的小女孩一样,来历不明,却知道他所有的信息。
两人又有一个地方重合了。
聊天窗口又在闪动了,施亚辉点开看了看内容,一边回信息一边问道:“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了,老师再见。”
施亚辉头也没抬,“去吧。”说完,等沈琉琛走到门口了,她才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冲着他的背影说道:“不过有一点说好,你们可千万不能早恋啊。”
沈琉琛面色一僵。
“老师,我现在心里只有学习。”
施亚辉这才放了心,笑着说:“行,去吧。”目送沈琉琛离开。
过了一会儿,确定他走远了,办公室里的另一个老师才开口问施亚辉:“你让你们班新来的那个小美女和他当同桌,真不怕他们早恋?”
“怕什么啊,两个孩子成绩都这么好,要是不影响学习的话,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施亚辉的说辞和面对沈琉琛时的完全不一样,“我现在最遗憾的就是读书的时候没有谈过恋爱,校园恋爱最单纯了,尤其是初高中。”
她说完,似乎脑补出了什么,脸上露出姨母般的笑容,“他们男才女貌的,又聪明又好看,如果真的能成,以后毕业了,说不定还能成双成对回来看我呢。”
那个老师听了她的话,竟然也觉得可行。点头赞同道:“也是你运气好,原来有一个长得帅又会读书的学生,就已经很招人羡慕了,现在又转来一个同样会读书的小美女,哎……”
“别叹气啦!叹什么气啊?”施亚辉笑道:“到时候他们回来探望我,给我带的探望礼,我分你点。十年后他们摆酒席,我带你去坐头席。”
那老师一拍手,“那就这么说定了!”
宋锦西和沈琉琛都不知道,他们明明才同桌半天,办公室的两个老师,连他们什么时候摆酒席都帮他们想好了。
沈琉琛从后门走进教室,宋锦西已经坐在位子上了。
宋锦西好像在等他,见他来了,朝他笑了笑,还很狗腿地帮他拉开了椅子。
他沉默着坐上去。
然后就见宋锦西悄悄靠过来,问他:“沈琉琛沈琉琛,我问你个问题。”
沈琉琛看了她一眼,宋锦西好像从他眼底看到一抹嫌弃的意味。但是她不生气,而是继续用一脸期待的目光看着他,直接提问:“我问你,铁棒和木头打你的头,哪个比较疼?”
高二一班的邵飞鹏像往常一样,一边花式拍着篮球,走位潇洒地跨过学校的大门。
他们家住的远,要坐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学校,稍微起晚一点就容易碰到早高峰期,到时候车挤人也挤,还容易迟到。
所以,他每天都起得非常早。
同时也一直是班上来的最早的那个人。
从高中入学到现在高二上学期,一年多的时间,除了某些同学因为临时有事比他早来以外,清晨班级的门,从来都是他拧开的。
不过今天好像就有意外出现了。
他刚刚刚爬上楼梯,远远的看到班级门的门是打开的,走近一看,班上坐了个人。
是一个女生。
女生原本用手撑着头背对着门,似乎在看窗外的山。
光是看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齐肩短发,加上她清瘦的背影,就给人不一般的清新美好的感觉。
许是听到了门口的声响,她转过头来,看到了他。
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你好。”她主动打招呼。
少女的长相十分甜美,按照金鸡亭高中现在的情况来说,都可以算得上是校花了。
没想到一大早走进班级,居然个校花级别的美女跟他打招呼,邵飞鹏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了两声,挠了挠后脑勺。
“你好。”他腼腆地说道。
他抱着球同手同脚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把书包和球都放好。
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那个女生。
女生好像只是出于客气才跟他打的招呼,没有和他闲聊的意思,在跟他打完招呼之后,又转头去看窗外了。
邵飞鹏心底有些遗憾。
邵飞鹏四处环顾,发现教室前面的黑板还没擦,就走上前去把黑板擦干净。
黑板擦干净了,少女还在看着窗外,邵飞鹏想了想,把黑板擦放在讲台桌上,慢慢朝她走去。
“你怎么会在我们班,是在等谁吗?”还坐在沈琉琛的座位旁,这让邵飞鹏有点好奇。
沈琉琛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坐的,从高一到高二,他旁边的位子从来都是空着的。
老师给他安排过同桌,被他拒绝了,听说他的说法是他想自己一个人好好读书,静下心来学习。
因为他的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老师也就由着他去了,怕惹他不高兴,影响了他的成绩。
学校里,学习好是王道,好学生总是能得到优待,邵飞鹏他们无话可说。
反正他们也没人想和沈琉琛坐同桌,上课都不能讲悄悄话,稍微开点小差吧,说不定还会被他的气场冷到。
沈琉琛一向冷漠,很少和周围的同学交流,就算他长得帅还被他们学校的女生们封为校草,也没有人敢不经过他的同意就坐在他座位边。
邵飞鹏知道,他们班有一半以上的女生想做沈琉琛的同桌。
曾经也有女生趁他不在的时候坐在他座位边,可惜,椅子还没坐热,他就回来了。
邵飞鹏眼看着那个女生被他板着脸不说话的样子吓走,在心底骂他老单身狗,吐槽他白瞎了一张这么帅的脸,可惜一辈子脱不了单。
如今这个美女坐在这里,不知道是无意还是有意。
宋锦西指了指课桌抽屉里崭新的书本,“我是转学进来的,以后我们就是同班同学了。”
“转学啊……”邵飞鹏心中一喜,“嘿嘿”笑了两声。
又想到她坐在沈琉琛旁边,而不是找别的位子,不由好奇,问道:“什么时候办的转学手续?怎么上周没有消息,今天就突然来了?班主任今天来得这么早吗?”
“上周就办了转学生手续,”宋锦西解释道:“因为家里有事,上周六特意拜托了班主任过来带我看环境,还顺便领了书,今天早上我就直接过来了。”
邵飞鹏“哦”了一声,指着沈琉琛的座位问道:“那你是坐这里吗?是老师安排的吗?”
宋锦西沉吟半晌,点了点头。
邵飞鹏也看出了她的犹豫,解释道:“你刚来我们班可能不知道,你旁边坐的人叫沈琉琛,他从高一到高二都没有同桌,好像也不喜欢和人交流,你要是坐在他旁边,他可能会不高兴,到时候老师说不定还要给你调座位。”
“可是老师说班上有四十三个人,其他同学都有同桌,就他没有,所以我想和他坐在一起。”宋锦西一脸真诚道。
邵飞鹏眼底闪过一丝懊恼,突然想把他的同桌一脚踹到美国去。
他又挠了挠后脑勺,笑着说道:“我叫邵飞鹏,飞天大鹏的飞鹏,你呢?”
“宋锦西,锦绣的锦,东西的西。”
邵飞鹏站在原地不想走,又找话题道:“等会儿,等沈琉琛来了,他要是不让你坐在这里的话,你就去跟老师商量,把桌子搬到别的地方去。”
说完,又指着自己的座位。
他坐在班级靠走廊的墙的那一排。
“我们那一排后面正好还有空位,你可以坐在我后面。”
同学如此热情,宋锦西笑着应好,心底却在想,男神如果敢嫌弃她,她就缠着他,缠到他不嫌弃为止。
这个她有经验。
毕竟几个小时前……不对,应该说是八年前,毕竟八年前她就有经验了。
不过仔细想想,其实还是有点隐患的。
毕竟,男神现在都十五岁了,整个人的心智成熟了很多,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随随便便被她缠了两下,就接受了她的靠近。
要是他真的不肯和她当同桌……
她还真得想个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眼前这个叫邵飞鹏的同学好像热情过头了,和她曾经接触过的那些男同学和男同事一样,宋锦西在心底自恋地感叹了一下,长得漂亮也是有坏处的。
两次穿进小说世界里,她用的身体,都是系统以她现实的身体为模型捏造出来的。
她从小就长得好看,所以,“小时候”可以通过卖萌秒杀人民警察方玉明,现在可以凭借恬美的长相,轻易获得眼前这个男同学的好感。
她假装打了个哈欠。
对邵飞鹏说道:“我来的太早了,有点困,先趴一会儿,不好意思。”
邵飞鹏当即摆手说道:“没事没事,你睡你睡,我保持安静。”
宋锦西朝他笑了笑,很不客气地掏出MP3,戴上耳机,趴在桌子上听歌假寐。
她好像听到班级渐渐热闹了起来,但是为了避免被新同学一个个打招呼问候搭讪,她一直都面朝着窗子趴着。
哪怕隐约听到了别人在议论她,她也当没听见。
不知过了多久,在她真的差点睡着时,桌子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异响。
她迷蒙地睁开眼,入眼的是对于她来说只是分开了几个小时,在小说世界里却已经阔别了五年的沈琉琛。
“琛琛哥哥”四个字差点脱口而出。
沈琉琛微抿了唇,似乎有些不高兴。宋锦西连忙摘了耳机,坐直了。
“同学你好。”她和他打招呼。
她的魅力似乎对沈琉琛无效,沈琉琛收回目光,沉默着把书包放在椅子上。
却还是有眼尖的同学看到了他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握成了拳。
他们还以为沈琉琛要揍人,更想着一旦他有动作,他们就冲上去“英雄救美”,在新来的校花面前刷点好感。
可惜他们的期望落空了,沈琉琛拳头握紧,松开,如此两番。
然后,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开始从书包里掏作业本。
班上的人几乎都在关注他们这里的情节发展,没想到沈琉琛没有把人赶走,也不和宋锦西搭话。
不冷不热的,让人看不出他的想法。
宋锦西不怕他冷脸,继续和他搭讪。
“我是新转来的学生,我叫宋锦西……”
她话说到一半,沈琉琛突然停下动作。
漆黑如墨的眸子静静地注视了她片刻,宋锦西似乎看到了他眼底闪过的一丝挣扎。
她不由有些好奇,猜不透他在挣扎什么。
还是说她看错了?
她看到沈琉琛张了张口,最后没有说话,沉默着低下头整理课桌去了。
宋锦西在心底叹了口气,觉得男神这样欲言又止的行为好磨人。
“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她说。
沈琉琛仍旧无视她。
宋锦西再接再厉,见他从抽屉里抽出语文书,摊开,她稍稍把头凑过去。
“你叫什么名字呀?”她问。
沈琉琛把课本翻到《归去来兮辞》那一页,终于转过了他尊贵的头颅。
狭长好看的凤眸凉凉地看着她,目光平静如水。
“我以为你知道。”他语气不善,似乎还有些讽刺。
反正就是很不好的语气。
听起来好像很平静的样子,仔细感受起来,就会给人一种带了刺的感觉。
宋锦西梗了梗,觉得这样的男神真的一点都不可爱。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看到原著里他“对所有女人都不改声色”的描写,她只会觉得男神高冷,不近女色,禁欲,洁身自好,特别帅!
可是当她被囊括在“那些女人”的范畴里时,那感觉就不怎么妙了。
而且,他这问题是什么意思?
是在影射什么吗?
他还用那种恨恨的眼神瞪她。
一时间满腔的委屈席卷了她,眼泪差点直接掉下来。好在她马上稳住了情绪,深吸了一口气,硬生生地把眼泪又逼了回去。
小脑子里还很冷静地想着,沈琉琛对糖果的厌恶比她想象地还要深一些。
想到这个她就心疼。
因为小说里写到,他曾经是个非常非常渴望糖果的孩子。
记忆要回溯到沈琉琛五岁前。
直到成年之前,沈琉琛都是个生父不明,生母死于难产的孤儿。
曾经无比渴望能拥有一个幸福的家。
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五岁时被隔壁城市的一个贫穷的家庭收养了。
可惜,收养他的养父不但没出息还爱喝酒家暴,收养他没一个月,就在一次醉酒后掐死了和他吵架的妻子,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杀了人,抱着妻子的尸体跳楼自杀了。
养父的家人只忙着收拾他们的后事,完全无视沈琉琛这个刚被收养一个月不到的“野孩子”,养父的房子被卖了出去,一个所谓的叔叔拿着剩下的钱,骑着小电驴说带沈琉琛回家继续养他。
然后把他放到了一个偏僻的没人的角落,借口去旁边小便,再也没有回来。
沈琉琛在原地等了很久,饿了也不敢到处乱走,好在早上出门前那个叔叔给他买了两个馒头,他将就着吃了两天。
一直在原地等了两天两夜。
直到第二天晚上,他隐隐明白,自己应该是被遗弃了。
五岁大的孩子,落了个流浪街头的下场。
因为和同样是流浪儿的大孩子抢一颗不知被谁掉落在地上的糖,被大孩子按在地上揍了好几拳,牙齿都被打掉了一颗。
大孩子让他学狗叫,他倔强着不肯,大孩子就把糖扔在地上,用脚碾成碎渣,再把糖剥开,按着他的头逼他舔地上的糖果渣。
从那以后,沈琉琛就开始厌恶起了糖果。
明明他以前是个做梦都想吃一颗糖的孩子。
之后,他逃离了那个街头,去别的街头流浪了几天,被一个老流浪汉捡了回去。
两人相依为命两年。
沈琉琛把老流浪汉当成是自己的爷爷,还想着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爷爷”。
没想到,就在前几天,他亲眼看着张德发给了“爷爷”五十块钱,“爷爷”把他卖给了张德发。
起初还骗他说张德发是买他回去当儿子养的。
那个时候,张德发为了不让他哭闹,给了他一颗糖果。
如果不是听“爷爷”说张德发要把他当儿子养,他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可以有疼爱他的爸爸,以为自己可以过上以前渴望过的生活,他本是不会再吃糖的。
当时他太开心,似乎又开始渴望起了象征着幸福和甜的糖果来,就接过糖果剥开来吃了。
甜丝丝的味道传遍了口腔的每一个角落,更是传到了他心里去,好像真的涌现出一丝丝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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