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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了缅街,走进那家曾经吃过酸辣粉的四川店铺,门口挂着店铺转让的牌子,老板娘坐在椅子上翘腿看着电视节目。虽然饭点已过,可这是在缅街,店里人少,不如关门不做。
我边看菜单,又明知故问问她是生意不好吗,她说是,又跟我发了点牢骚:“这年头,小本生意又赚不了钱,到处还都是竞争,搞得我们怎么活啊。”
我感叹,没有什么能帮她的,就点了份最贵的羊肉面,又多加了一份打包羊排准备带回去送给布鲁克斯。
“小姑娘,喜欢吃这几天就多来几趟,下个礼拜我就走了。”
“回中国吗”
“我才不回呢,打算换份工作。出都出来了,哪有脸回去,肯定会被亲戚朋友笑话的。”
我安慰她:“就当回去探个亲戚,过段时间再回来。”
“哪有那么容易。”她叹了口气,扔下手里的抹布走进了后厨。
几分钟后,大姐出来,多提了一份餐盒给我,说道:“这个羊排也卖不出了,我就多给你了,够你可以吃三四顿了。”
我难为情,想多给她费用,但她拒绝了,眼神是说不尽的绝望。我只能再一次说了句谢谢。
后来我们在法拉盛的大型超市又见过一次,那次她牵着一个大约六七岁的孩子。我先发现了她,她对孩子说:“儿子,叫阿姨。”
小男孩是个混血,不过中文很好,用大大的眼睛瞪着我看,然后礼貌的说:“阿姨好。”
“你好。”
我笑着回他,蹲下来捏他小脸时他怕生的往妈妈的身后躲。
“不逗你了。”我起身,“大姐,来买菜吗”
“今天不买菜,我儿子贪吃,带他过来挑点零食,这样他就不用天天缠着我要零食吃了。”
大姐心情不错,我们一起逛了会儿超市,我看见小男孩站在零食区盯着薯片不走。
“薯片吃多了不好,妈妈给你买箱牛奶好不好”
“我想吃这个。”他轻声的指着包装漂亮的大薯片。
“那你下次考试考的好妈妈再给你买薯片好不好”
大姐这么说,她儿子没再反抗,大姐牵着他的小手去买了瓶牛奶,和一些散称的饼干。
临别之前,我将自己买的一包牛轧糖和一包水果糖送给他,并告诉他要多听妈妈的话。他很高兴的点点头,终于不害怕反而对着我微笑。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这个老板娘,我们好像一共也只才见过三四面。她长着一张略微发福的脸,如果不穿围裙,换件漂亮的裙子,她应该是个挺美丽的女人。她有长长的直发,虽然总是扎起来,面庞清秀,两眉之间偏左边半厘米左右的地方有颗小小的痣。
这是我对她全部的印象。
我的积蓄消耗的很快,于是我恳求瑞娜帮我排了一个月的班,不论早班、中班、晚班我都愿意上。我想重新投入这份工作。
但是,回去上班的前三天都很顺利,第四天之后我就干不动了。我太熟悉炒面的操作:一勺橄榄油,一勺酱,一包200g的称好的面,两分钟定时,搅拌。装盘后放点绿色的芝麻菜和一勺干酪碎点缀,一份速食的意大利面就做好了。
正因为如此,面对流水线般的操作和不断更换面孔的全职员工,我对这份渐渐失去了热情与耐心,每一天都像在忍耐一样。瑞娜当然看出来了,因为那天cctv检查,她通过监控看见我并没有将面前的橄榄油淋一圈在装完盘的意面上,犯了个老员工不该犯的错。可是yummy就是这样的搞笑,永远缺人,所以她不会辞退我。
晚上带了份九寸装的芝心烤肉披萨回去,我对布鲁克斯吐槽,他吃着我带来的披萨,然后建议我不如换别的工作。他的话点醒了我,于是我又开始找工作了,只要找到工作,我就可以摆脱yummy了。
沙野照例每个月来美国出差一次,最长的时候会待上半个月,有时候又只有四天。
六月份来的时候,我还在为下个月的工资而努力奋斗,沙野让我去酒店找他,我太累了不想去。于是他就问我:“要不要我过去找你,我还不知道你住哪呢。”
我攥着手机,指尖发白,决定让他看一眼我住的地方。于是我将地址发给了他。不过我还没有告诉他我在哪里工作,我还在寻找时机。
他来之前,我将房间打扫了一遍,可是地板的年龄太老了,即便拖过后,一旦干掉又会露出划痕和摩擦过的痕迹,摩擦过度的地方已经露出了木材的本色,远远看起来像白色的细沙,看起来像没有清洁过。
我又跑去买了双男士拖鞋跟新的牙刷,又为他买了件肤色的睡衣,他会喜欢的。
我打电话问他什么到,他发给我:司机说五分钟后。
五分钟之后,我坐在床上听见了外面路边传来的汽车引擎的声音,我知道是他,连靠到窗边确认一眼都不用,直接穿上拖鞋奔到楼下去。
“我觉得我们不该再异地恋了。”路灯下,我对他说。
“那你想怎么样”
我将中指竖起放在他的唇上,轻声说:“嘘,先放下这个话题。我有另外一件事情跟你说。这里就是我住的地方了,没有希尔顿那么好,甚至没有在伦敦那么好,你确定要来吗”
他顺势牵住我的手,笑了一下,“外面有蚊子,我们快点进去吧。”
楼梯的灯突然坏了,一闪一闪的亮着光,黑暗里显得有些鬼魅。我打开门,一股百瑞德香水的味儿就扑鼻而来,是我在几分钟前喷的。
“需要拖鞋吗”
“不用。”我说,“不过我给你买了双拖鞋,你要换吗”
“好。”
我将拖鞋拿出来放到他面前,他低头换上,又将自己的皮鞋按照鞋跟,整齐的靠着墙根放好。
“在我这儿,可以不用这么讲究。”我试图让他放松。
他不紧张的回了句:“我习惯了。”
换好鞋子,他算终于“走进”我的房间里,一个卧室,一个很小的客厅,一个很小的洗手间,一共五十多平米的小地方,不如希尔顿的一个房间大。
“房间里可以摆束花,这样就不单调了。”他建议。
“明天去买。要坐会儿吗”
他目光落在床上,又落在那张靠窗小书桌的椅子上,那个椅子的椅背被我扔了好几件t恤根本坐不了了。
“那要不要先洗漱一下东西我都准备好了。”
他轻微皱了下眉,然后进去。
我上床完了会儿手机,曲子循环放了两遍后他就出来了。我们干了一如既往的事情。
“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
“现在还早吧。”
“你不想要个孩子吗前几天我认识的一个姐姐,她是中国人,生了个混血的宝宝,孩子现在八岁了,很有趣。小孩子多可爱啊。”
“现在还早。”他再次强调。
我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他并不乐意聊关于生子的事情,于是我又询问他要不要留下来过夜,可被他拒绝了。
“我得回去,不然明天起不来。”他语气平静的讲。
“已经十二点了,再坐车回去也累啊。”
“没事。”
这一次他真的没有想多留的意思,移开我放在他身上的手,起身就利落的换了衣服。
换好自己的鞋子,又将我给他买的拖鞋按照他的放法整齐摆列好。期间又跟我说了几句没什么意思的话,就拿着包离开了。
房间的隔音不好,我可以听见他窸窸窣窣下楼的声音,又听着汽车开走的声音。我关了灯,躺下去,伸出左手去抚摸感受他刚才躺过的地方,还留着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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