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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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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天,紫霄宫坐落在这里。

    人们只知道这里是世间最强者鸿钧老祖的道场,鸿钧合道之后,他既是天道。这里是世间最神秘的地方,却也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

    要到这里,即便是其他圣人们在当年还未成圣之时也是冒着身死道消的风险,穿过层层罡风来到。

    洪荒时代是真正惊艳绝才的时代,后面的无论是封神还是西游,在当年的大能们看来都是之时小打小闹。

    彼时道祖成圣,宣告天地,开坛讲道,门下听讲弟子三千。

    听起来数目庞大,而当年为了那个机会如潮水般从四海八荒涌向三十三天的人又何止三千,只是他们有的人死在了路上,有的人陨落在罡风中,魂飞魄散,成为成圣路上的一粒灰尘。

    那个时代能活下去的只有两种人,足够强也足够有野心,不够强也没有野心。前者通过罡风过滤,更上一层楼;后者根本就不参与,能活多久活多久,日子有一天算一天,等到肉体承受不住之后死去,回归天地。而死在成圣路上的是实力不够强,又不肯认命的,有些则是过于善良而害死自己。

    不知多少万年前,道祖合道,不能再随意出紫霄宫,已知记录是封神时代,道祖亲自出手将三清之一的通天教主带回紫霄宫,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出过紫霄宫。

    三十三天,混沌天地中,一处神仙洞府如同黑暗中的明珠一般耀眼的坐落在那里,门前竖着一块大石头,上书紫霄宫三个大字。

    “噗。”

    被锁住的男人吐出一口血,他抬手随意的擦拭掉嘴角残余的血。

    空旷的室内响起了他说话的声音,许是许久没有说话,声音微微有些暗哑,而黑暗中泛着猩红光芒的双目格外可怕。

    “鸿钧,你锁不住我了,呵呵”

    之前杨悠何感受到的危险并非是她的错觉,而是这个被锁住的男人探出这间牢房的一缕神识。

    另一边,一方瀑布下有一块青石板,青石板上坐着一个紫衣道人,盘腿打坐,指尖又有金色流光闪过,片刻后消失。

    突然,男人疯狂的神色戛然而止,身上金色的符文一闪而过,男人感受到身上的枷锁又紧了,奋力挣扎,见无效果,也就不再动弹。

    “呵”男子冷笑一声“如今只能靠这样的手段了吗鸿钧,你变弱了,天道,只要我不死,等我出来,本座一定加倍奉还”

    说完,男子突然疯狂而诡异的笑了起来。

    而此时,正在莫名空间里的杨悠何并不知道自己刚刚可能经历了一场夺舍,方才那种被人盯上的感觉并不是错觉,而是魔祖罗睺为了逃出来,盯上了她,想要用一丝魔魂夺舍她,只是被及时发现的鸿钧老祖又重新抓了回去。

    在一片混沌的空间里,杨悠何的思绪能扩散很远,突然,异变发生了。

    一片混沌中,一团绿色光芒由远而近,向着杨悠何的方向而来,路过她的身旁,砸在一团正在缓缓移动的魔云身上,然后一起爆炸。

    杨悠何及时抓住自己身下的魔云,搬起来挡在身前,这才避免遭到伤害。

    冲击过后,这团魔云也残破不堪了,杨悠何坐在魔云上向着那边看了两眼,万万想不到的是,硝烟散去之后,露出一团绿色光芒,光芒包裹着一个女人蜷缩在里面,

    女人背对着她侧躺着,看不见她的脸,杨悠何心中却是惊涛骇浪。

    自己能来这个地方是机缘巧合,没死也是全靠一身肉体天生强悍。而眼前这个女人一看就是人类,是如何来到这个地方的

    杨悠何迫不及待的想要去一探究竟,又想起来,这个女人说不定身上有什么秘密,自己要是随便过去,可能会有危险,在这个空间里,她并不能自信自己什么情况都能应付。

    还是等等吧,等这个女人醒了,再问问她。

    林风眠醒来时,入眼的先是一片黑暗,心道,自己今天醒这么早吗天还没亮就醒了

    林风眠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本科学的环境设计,奈何这个专业找工作实在太累,总是要天南地北的跑,她天生晕车,毕业后干了两个月,最后累到住院。出院后,林风眠就辞职,后来陆陆续续做了美术老师,学了几个月软件之后,自己在家里蹲着在网上接单子画图,慢慢的,也能养活自己了。

    在她做插画的第三个年头,终于因为一副电影宣传稿小火了一把,受邀请参加电影首映礼,回酒店之后倒头就睡,醒来,就在这里了。

    林风眠清醒之后看着眼前的一切,经过一顿头脑风暴之后,默默地留下了两道宽面条眼泪。

    这他娘的不是我画的海报吗

    不远处的云上盘坐着一名女子,闭眼打坐,长发如瀑,披散在身后,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宛如黑暗里的一盏明灯。

    身处混沌而抱守心中的光明。

    这是林风眠接到那单子时,甲方爸爸的要求,她磨了三个月,废了上百稿子,结果甲方爸爸还是要的第一版的那张宣传图。

    林风眠感觉自己要吐血了,这种时候,脑子里想的居然还是甲方爸爸的吹毛求疵和骚操作。

    这个角色并不是电影的主角,而是主角的师父,出场不多,但是对女主的意义很大,几乎就是女主的再生父母,还交给了女主一身通天修为,总之就是西游记里的菩提老祖那种存在。

    林风眠为了研究角色稍微看了一些剧本,主角和她师父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

    杨悠何在林风眠醒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她,只是见她没有什么动作,自己也就没有动。只是这个姑娘似乎有点问题,身体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咬嘴唇,一会儿摇头摆尾,似乎很纠结。

    杨悠何猜想,难不成是脑子在刚刚的冲击中受伤了

    只是她并不是一个好管闲事的性子,自己这种时候还是不要管旁人受不受伤,只要她不死,就随她去吧。

    她并不认为一个能在这种空间里面呆着的人是个普通人,这就是惯性思维使然,她自己的身体是特殊的,就自然而然的以为别人也能做到,自然也是特殊的。

    不过她倒也没有猜错,林风眠冷静下来之后,回想了一下自己之前做了什么,是怎么来这里的。

    前一天晚上,自己回酒店之后,习惯性将自己的爱笔拿出来抚摸,然后削了一支铅笔准备画点东西,结果一不小心把手划伤了,血滴到了笔上。

    “不是吧,这么狗血的方式吗”

    林风眠平时爱看,这种滴血打开某个宝物空间或者穿越的桥段真的是烂大街了,一开始还挺新奇,后来慢慢的太多人用这个梗,林风眠就觉得索然无味了。只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很无语了。

    难不成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穿越成了电影女主角不对呀,女主是一只狐狸精啊,形容是清丽与妖娆并存的绝色美人呀,可老子虽然长得漂亮,但老子是人类啊。

    林风眠不由得在心中爆粗口,老子不会成了炮灰吧,林风眠脑补了一些女配文炮灰逆袭打脸文,不由得一阵恶寒。

    这他娘就更恶俗了。

    林风眠抬手,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手上的毛笔,青竹杆子,金红色的笔毛,有时候一错眼还能看见一种流光溢彩的错觉。

    说起这支毛笔,是林风眠收到海报尾款之后出去旅游,在宣城买的。她有个癖好,特别喜欢收集毛笔和各种颜料画材什么的,当初都要吃土了也要买大几千的材料,可以说是这个悖懒家伙最后的坚持了。

    “我真傻,真的。”

    林风眠心中滴血,以前看文的时候,人们总结了有一句吐槽路边的男人和动物不要捡,捡了之后的结果很有可能你就会少了某个器官,不是肾就是眼睛,还有可能是手指。

    但是更久有以前还有一个定律就是路边的小摊不要买,买了你就可能穿越到某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去。成为公主王爷还好,再不济也有人伺候,要是成了乞丐不就惨了。

    “可是我是在古董商店里买的呀花了我一万大洋呢”

    林风眠揪着本就不多的头发在心中暴走,也许就揪疼了,想起来自己头发不多,又捧着被自己揪掉的头发一阵肉疼。

    杨悠何就这样用神识看着这个姑娘奇怪的举动,林风眠见她闭着眼睛,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举动,其实都被人看在了眼里。

    杨悠何的目光落在了她手上的毛笔上,眉头微蹙,这里面有很吸引她血缘记忆的东西,也有她血脉排斥天生不喜的东西。

    方才护着这个小姑娘的绿光因当就是这支笔。

    青竹笔散发着光忙包裹着小姑娘,如同一个鸡蛋,林风眠因此才没有被空间里的压力碾得粉碎,身上的衣服也是完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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