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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碧斯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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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斯的热情

    碧斯这个女孩,拥有西方女性典型的个性。

    独立,大胆,热情。

    一开始她接近我,不可否认,目的是寻找一棵可以庇护她的大树,她很清楚在这个地方,弱者唯有依附强者,才能活下去,毫无疑问,我就是在她眼中的强者,而她对野外生存再有经验,也逃脱不了她是女性的事实。

    在后来的相处中,我慢慢地察觉到她的认真,也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她开始三番四次地撩我,就比如现在,她的拥吻,就像一把火,来得如此猛烈,仿佛要将我融化。

    情绪上的动荡,和不断被索要而引起的缺氧反应,让我们不由自主地加深了呼吸,我的肺活量很强,一呼一吸之间,我也从被动化为主动,占据了主导地位。

    我大力环抱着碧斯的细腰,让她能更进一步贴近我,碧斯在我的怀里,不老实地扭着,蹭着我健硕的身体,仿佛要与我合二为一。

    这使我把碧斯抱的更紧,有种要把她按进去的冲动,她也因我的霸道的动作,感到窒息而忍不住发出了声音,这就更助长了干柴烈火。我贪心地把她的气息吸入,双手通过她的腰肋,绕到线条分明的背脊,游移在每一寸皮肤。

    她的舌的技术,并不怎么样,在我的连翻动作下,这一匹淘气的小野马,终于没有了淘气劲儿,而是像被我抽空了全身的力量,瘫倒在我的怀里喘着,微微地颤着。

    “嗨那个高飞小子呢你们有谁见过他了吗”

    远处,老阿瑟的大嗓门响起,也把我的理智,从失控中拉了回来,无法想像,如果不是老阿瑟,我一定会着了魔一般,掠夺碧斯的身体。

    她的脑袋埋在我的身上,温润的气息,透过我的衣服,给我带来一种潮热的感觉。

    “如果你再调皮,下一次,我会给你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我剐蹭了一下碧斯的鼻子,就走了出去,我知道老阿瑟在这个时候找我,应该是有什么事。

    老阿瑟看见了我,就朝我招着手“嘿你到哪里去了呢,我找了你好久”

    刚一走到老阿瑟的面前,就被他一手抱住了肩膀,指着密林的南面说道“高飞小子,我觉得你的陷阱,做得不怎么样,如果遇上一场狂风暴雨,全部都要失效,我已经遇上一个。”

    对于老阿瑟的提议,我没有任何意见,这也是求之不得的事,我对他说,既然陷阱这边交给他处理了,那么以后的问题,他都无需再过问我,除了陷阱重大的更改和变动,务须

    跟大家通知一下。

    篝火燃起,七位老人的兴致很高,吃饭吃到一半,他们就邀请两位老妇人,在我们的面前,在他们的欢呼声中跳起了舞。碧斯也情绪高涨,老妇人一下场,也上去跳了一支西部牛仔的舞蹈,她的热情活泼的舞姿,也使得一众老人,流露出灿烂和熙的笑容。

    韩菲安静地笑着,林宝儿开心地拍打手掌,钱花花也被气氛带动,董秋曼神情平静,却还是时不时看向场中。

    这或许就是西方女人,和东方女人的差异,前者大胆热烈,后者害羞而含蓄。

    这段舞蹈,在碧斯的一连串踩踏地面的急促步伐,而走向落幕,当老人们鼓掌吹嘘的时候,她热情洋溢,张开双手开心的奔向我,抱住我的后颈,踮起脚尖,深深地亲了我一口。

    我没有拒绝,而是坦然接受,还在她的吻后,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她就像一个得宠的孩子,紧抱着我,朝我做了个鬼脸。

    不过我和碧斯的亲近举动,让除了爱丽莎以外的四女,脸上都露出或多或少的异色,很显然她们无法接受碧斯的大胆举止,尤其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过我对她的行为,没有感到排斥,她的真挚,我完全能感受得到。

    由于白天要繁重的劳作,我九点就进树洞里休息,一男六女,头向外脚朝内,挤在一张熊皮里,碧斯与我一起,紧紧地依偎着,宛如她紧靠着我,就能带给她百分百的安全感。她的小手很不老实,有好几次想趁我不注意,滑到下面,被我轻轻打掉,如此往复几次,她的呼吸也逐渐变得均匀起来。

    我和碧斯这种看似不顾外人的行为,或许有些不太适当,但是我却无法拒绝她表达的感情方式,也没有任何反感,相反我的内心里,对碧斯的爱慕无比感激。

    人,都害怕孤独。

    黑暗之中,我察觉到异动,有人起身接近着我,然后在我的身侧躺下,从气味上判断,我就知道是韩菲。她没有说话,而是学着碧斯的样,在我的怀中静静睡去。这个女人,在用行动告诉我,这两天冷落她了。

    之前早晨叫我起来的是海鸟,如今变成老阿瑟的大嗓门,怀里的韩菲已不见踪影,碧斯还躲在我的怀里熟睡,我用她的长发,挑拨一下她的鼻尖,她皱了皱鼻子,就睁开了慵懒的双眼。

    她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湛蓝的明眸眯成月牙状,略带不好意思的问“高飞先生,我又睡过头了吗”

    “是的,你看她们都出去了,我们也得想办法起来,去抢一份能填饱肚子的早餐。”

    碧斯咯咯地被我逗笑两声,一个翻身将我压住,然后把脑袋埋进我的身上,贪心地呼吸了几口气,才坐起用手指梳理着凌乱的淡金头发。

    有了老阿瑟在,好像不能再与以前那样,好好的吃个早餐,他看我们都起来了,就咬着一块熊肉干,手里抄着一根一米五长的粗木棍,腰间别着一瓶水,就带着一个老人走了出去。

    我们也安排分配着各人的工作,爱丽莎带着钱花花,林宝儿,董秋曼,还有两个老妇人,去采摘所剩不多的野果,她们有爱丽莎跟着,能很好的应付各种情况,碧斯和韩菲,我决定今天教她们一些新鲜的东西,那就是在密林中,如何做一个优秀的猎人。

    这两天的陷阱,做了大概有两三百个,老阿瑟还在逐渐增多,可是守株待兔,等待着猎物上门,明显不是最好的方式,之前我做了两百个陷阱,都没有什么收获,就能很好的证明了一切。

    而我当时在扎营地布下陷阱,主要的目的,只是为了防御外敌入侵的一种手段。

    所以在昨晚,我就决定主动出击,尽可能的再捕获一两头野猪,或者是野鹿,人口太多,那一只巨熊虽然有五百多斤的肉,但是也经不住十四个人,连续消耗三个月的时间。

    清晨依然清冷,却因为小幅度的奔跑,而由里而外逐渐散发着热量。这就是食物充沛带来的好处,能够支撑我们,进行高强度的体力消耗。

    深秋的密林,兽迹稀少,如果留心,还是能在密林之中,轻易发现野兽经过的路径。

    在这座荒岛上,有一种黄橙橙的,小拇指大的野果,不过人不能吃,味苦。可是我知道,那是素食动物的最爱,因为我好几次,在这种野果的树干,和树叶之间,发现被啃咬和攀爬过的痕迹。

    连带着树叶,我们采摘了一些,每当看见一些小路径的时候,就放一两串下去,并且在最靠近的树干上,用匕首划一道痕,作为记号。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每天过来定时检查,要是发现哪条路径的小野果没有了,那就再补充上去,然后把这一带,作为狩猎的地点。我们到时找个地方埋伏好,等待它的出现就行。

    这个方法,可能一连几天都没有收获,但是动物吃掉了野果,必定就会再次回到这一带游荡。

    动物有灵性,哪怕是野猪,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笨,它们天生警觉,能辨识同类的味道,同样也能辨识天敌的味道。

    所以我告诉碧斯和韩菲,用一种肥厚多汁的灌木叶子,挤烂涂擦在四肢和躯干是关键。最重要的是,在捕猎的范围内,不能大小解,或许野猪不介意这个,但是机敏的野鹿,就不一定了。

    我们顺着方圆三公里绕了一圈,也做了大大小小几十处记号,我相信只要有素食动物出现,就一定会忍不住,把我们放下的诱饵吃掉一些,只要补充上去,它们迟早会凭着脑海中的记忆,再次走回来,到那时就是收获的时机。

    碧斯问我,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直接做陷阱。我告诉她陷阱非常被动,诱饵被吃掉,能证明猎物出现的几率很大,走同一条路的几率却很低,我只能保证,它们会出现在那一带。要是在那么广的范围布陷阱,这个工作量是非常巨大的,算上日常维护,恐怕我们这十几个人,什么都不用做了。

    半天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到了下午两点左右,我带着她俩走回扎营地,我们是回来得最晚的,熊肉和野果,已经放入两只盘子里熬煮。两位老妇人和四女的战绩颇丰,她们采摘了差不多有上百斤的野果。

    毕竟这是一片还没经过生还者肆掠的地方,因此这个战果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可能一棵树上,只有七八只野果,但是一百棵树集中起来,那就不一样了。

    我们都围坐在一起,借由暖洋洋的篝火,驱散着寒冷

    和疲惫,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表情,只有老阿瑟,紧锁着眉头,在敲打着石头,他想把一块石块,敲成一把长矛的矛尖,我已经看见了雏形。

    “高飞小子,等等吃完午餐,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的神情凝重,紧锁的眉头皱成了深深的川字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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