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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乔的骑士团已从战场上平安归来。
看见主人收到那么多挑战书,骑士长立刻派人去打听其中的缘由。
“是克丽丝公主。”傍晚,骑士长忧心忡忡地回来禀报情况,“雷哲大人脖子上的烙印所有人都看得见。他宁愿向您效忠,代替您去上战场,而且还差点死在战场上,也不愿留在格兰德与克丽丝公主结婚,这对公主来说是奇耻大辱。所以公主便写信向她的爱慕者哭诉。”
骑士长叹息道“您千万不要低估克丽丝公主的魅力。虽然雷哲大人看不上她,但她的追求者却遍布整个托特斯大陆。而且这其中不乏与雷哲大人齐名的勇士。收到公主的信件,他们自然会竭力为公主效命,这就是您一连收到十几封挑战书的原因。”
骑士长皱着眉头说道“我很有理由怀疑克丽丝公主是故意的。她想让您死。”
简乔把十几封挑战书整齐摆放在桌上,摇头苦笑。
他何尝不知道克丽丝公主的意图。那天在城墙上送别雷哲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克丽丝公主恨自己。
她恨不得把这个破坏了自己婚姻的男人杀死
当莫安皇后静静等待简乔病死的消息时,克丽丝公主也在等待。但简乔偏偏活了下来,而且还日渐康复。
于是她策划了这场车轮战。
这十几封挑战书的日期都是连在一起的,一天一场,像排了时刻表。简乔若是不死在第一天,那么之后的每一天都会有人送他上路。他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
简乔拿起其中一封挑战书,指尖微微颤抖,语气却格外坚定“阿尔,教我剑术。我想活下来,你明白吗我需要活下来。”
以往,他活着只是因为恐惧死亡。但现在,他活着是因为他有一个必须去陪伴的人。
他的生命因为那个人而绚烂,也因为那个人而产生了意义。
“我一定要活下来”简乔放下挑战书,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骑士长。
骑士长很为难,“大人,您要明白,短短三天时间,您是不可能把剑术练好的。我去帮您买一副厚实的盔甲可能更有用。不不不,不能穿盔甲,盔甲对您来说太沉重了。穿上之后您连腿都迈不开。您会变成活靶子。您的对手只需挑掉您的头盔就能一剑刺穿您的脑袋。”
骑士长在房间里团团乱转。他找不到任何办法帮主人破局。
逃是逃不掉的,那些人会追到迪索莱特去。而且,当一个逃兵,主人的声誉也将毁于一旦,那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骑士长烦躁地扒拉着头发。
同样去打探消息的男仆却匆匆跑进来,兴奋地喊道“我的天呐,你们绝对想象不到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刚才,雷哲大人一口气寄出了十六封挑战书这些人”
男仆指了指摆放在桌上的那些信件,脸颊涨得通红,“这些人统统都收到了他的挑战书,一个没漏掉他还把决斗的时间安排在今天下午,他要同时和十六个人对战我的天呐他太神勇了”
男仆眼里满是热切的崇拜。
简乔却吓得惊跳而起“你说什么雷哲要同时跟十六个人决斗”
骑士长也愣住了,却又很快安慰道“如果是雷哲大人的话,这应该不算什么。在战场上拼杀的时候,他面对的不是十六个人,而是千军万马。他在那样的情况下都能来去自如,又怎么会败给这些徒有其名的所谓勇士。这些人可能连战场上的烽烟都没见过。”
“可是,可是他身上的伤还没好”简乔脸色苍白地说道“决斗在那里进行我要去”
仆人连忙报出地址。
简乔连外套都没穿就跑了出去,片刻后急匆匆地折返,把挂在墙上从未用过的一把剑拿走。
这原本只是充作摆设的东西,说不定今天能派上用场。如果雷哲有危险,他一定要冲上去救他
简乔想得很好,准备得也很充分,但是到了决斗场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来晚了。
决斗早已结束,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情绪,而是心疼和慌张。他想留住那个背影。
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流的,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所以,简乔为什么要害怕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面红耳赤地追在他身后,连连要求他脱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侧目,表情莫不是震惊的。
“亲爱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在这场决斗里,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亚从一辆豪华马车里探出头来,用指尖挑了挑简乔的衣领。
简乔淡淡瞥她一眼,继续前行。
莫安皇后的马车正巧也经过此处,她刚刚才从公爵府里出来。弟弟的伤势让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让她无力。
她对简乔的痛恨,在对方康复之后又开始翻腾。
然而现在,看见简乔穿着弟弟的血衣招摇过市,任人围观。她心里的怒火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哪个贵族能做到这个地步,弟弟对简乔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简乔也同样如此。
他们都可以为彼此牺牲一切。
“算了,随他们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车帘,靠倒在椅背上叹出一口气。
简乔与皇后的马车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只想快点见到雷哲。
十几分钟后,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进客厅,小声说道“大人,简乔伯爵来了,他想见您。”
正在包扎伤口的雷哲猛然抬头,露出一双灼亮的双眼。
然而只是一瞬,这双眼眸里的火光就熄灭了。他知道简乔是来向自己道谢的,那人总不愿意亏欠任何人的恩情。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想着该如何回报,这看似重情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薄情
没有亏欠自然也就不会有羁绊。
“让他回去吧。”雷哲把纱布一圈一圈缠绕在腰间,嗓音疲惫“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见他。”
“不,您一定要见见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复杂。
“他拿什么收买了你”雷哲诧异地问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余生您都会活在悔恨当中。”管家极力给出暗示。
坐在一旁帮儿子递送伤药的老公爵顿时来了兴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来之后表情变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别犹豫,快去跑,赶紧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衬衫,扣好纽扣,走到外面。
隔着雕花铁门,看见身穿自己血衣的简乔,他竟像块石头一般僵在原地。
什么情况会引发一场决斗答案莫过于两个仇恨与爱情。
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归属,两个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会斗个你死我活。
决斗那天,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会跑去现场观战。若是她被胜利者打动,那么她会奔上前,当着众人的面剥掉胜利者沾满鲜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这预示着她将把自己当做礼物,于夜晚送给对方。
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
眼下,简乔身上就穿着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着泪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隔着铁门,表情恍惚地问道“你为什么穿”
简乔没等他把话说完就笃定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脏骤然停顿,竟扯得他胸口一阵发疼。
他握紧铁门的栏杆,咬牙说道“快把衣服脱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着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吗”
简乔握住他握栏杆的手,缓缓说道“我不再害怕鲜血了。我当然知道穿着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着什么。”
简乔贴近栏杆,同时也贴近了雷哲的脸庞,深深望进他隐含渴盼又布满惶恐的蓝色眼眸,认真说道“你为我取得了胜利,所以我现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们将共度良宵。”
说完之后,他伸出手,轻轻摩挲雷哲颈侧的那个银莲花烙印。
雷哲的头脑出现了一大片的空白。他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与自己接个吻都会呕吐的简乔,为什么会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出这么暧昧的话语
“那天你吻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害怕鲜血的状态中。我口里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觉得很难受。但现在,我不害怕了,因为你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吓我的能力。”
简乔凑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没有这扇铁门,他会直接钻进雷哲温暖的怀抱。
他看着这人湛蓝的眼眸,继续表白“你归来的那天晚上,其实我听见了。你说你是因为我才活了下来,我想告诉你,我也是因为你才活了下来。你在荒原里跋涉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你现在每走一步就会离我更近一点,然后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样告诉自己,我每熬过一天就会离你归来的那天更近一点,然后我一天又一天地等来了你的消息。”
简乔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瓣贴近雷哲的唇瓣,呢喃道“你为我而活,我也为你而活。爱不是毁灭,是希望。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他喘了一口气,脸颊微微泛红地说道“我不但要活着,活在你的土地,还要与你一起共度之后的每一天。我也爱你,看见你就想笑,不见你就思念的爱你。想吻你,想抱你,想占有你同时也被你占有的爱你。”
他放开雷哲的手,退后一步,缓缓绽开一抹恬淡的笑容,口里却吐出一句粗俗的话“去你妈的朋友,我现在也不想和你做朋友。我只想和你。”
他解开衬衫纽扣,从衣领里揪出一条项链。
雷哲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死死盯着简乔,眼珠里爬满血丝。他的气息很急,很粗,很重,像一头压抑着暴烈情绪的猛兽。他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一切,这是最最美妙的梦境里都不会听见的爱语。
它们烫得吓人
雷哲盯着简乔精致的锁骨看了一会儿,然后才看向那条项链,瞳孔随之一缩。
这条项链的吊坠竟然是那块山水玛瑙。它原本被简乔锁在保险柜里,不舍得让任何人看见。可现在,简乔竟把它打上一个小孔,挂在了脖子上。
简乔把项链摘下来,递过去,轻笑着说道“你曾说我对待它的方式其实就是对待自己的方式。那么我现在把它送给你便等同于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吗”
你要吗这句提问像重锤狠狠敲击在雷哲的心头。他陷于茫然和惶恐之中的大脑终于在此刻清醒过来。他意识到,眼前的一切并非一个太过美好却虚幻的梦。于是他伸出手,飞快拿走了那条项链。
他一把拉开铁门,大步跨出去,表情十分凶狠。
简乔一点儿也不害怕这样的他,反而快步迎了上去。他像归林的乳燕,满怀着眷恋扎进雷哲宽阔的胸膛。不等这人把自己抱紧,他便踮起脚尖,送上殷红的双唇。
他含住了雷哲的舌尖,像渴了数日的旅人仰头等待着一块涓涓滴水的钟乳石,只敢小口小口嘬吸,一点一点轻舔。他无比珍惜这一刻的唇齿相依。
他是那么生涩又那么小心翼翼。
雷哲眼眸一暗,然后便把简乔甜软的舌头卷进口里,毫不怜惜地裹缠。他搜刮着简乔口腔里每一滴清甜的汁液,连那喉咙深处的申吟都要一并吃掉。
他摁住简乔的后脑勺,越吻越凶猛,越吻越痴迷。他要把这段时间所遭受的一切痛苦都发泄在这个吻里。
“你怎么能在狠狠揉碎了我的心之后,又让它如此剧烈地为你跳动”换气的间隙,他红着眼眶发出这样的质问。
被他捧住脸颊的简乔小声央求,“你轻点,这是我的初吻。我舌头都麻了。”
原本还想为自己讨回一点公道的雷哲顿时什么都忘了。他狠狠咒骂一句,然后再次含住简乔红肿的唇瓣。这个人意乱情迷的可爱模样叫雷哲硬得发疼
两人抱紧彼此,站在门口忘情拥吻。
老公爵站在窗边,笑着叹息“冬天来了,春天也就不远了。”
是夜,满身红痕的简乔从被窝里钻出来,大口大口喘气。
雷哲从背后搂住他,轻轻吻着他修长的脖颈,嗓音里带着的余韵和满足“回来之后,我每天晚上都会偷偷跑去旅馆看你。”
简乔转过身,把脸颊贴在他满是汗水的胸膛上,哑声道“我竟然一点儿都没发现。我睡得太死了。”
“那是因为你的身体还很虚弱。”雷哲心疼地亲吻他的脸颊。
简乔摇头道“不是因为虚弱。我每天晚上入睡前都会告诉自己简乔,你一定要好好睡觉,睡得多,身体才能好得快。所以,我便睡得很沉。”
“对,你很坚强。你总是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雷哲轻轻抚过爱侣同样汗湿的脊背。
“不是因为坚强。”简乔继续摇头,然后抬眸看着雷哲,小声说道“是因为身体好了,长胖了,我的脸才能变好看,变好看了我才能快点去找你。说出来或许你不会相信,在认识你之前,我每天都会失眠,好不容易入睡还会被噩梦惊醒。但认识你之后,这样的症状就缓解了,然后完全消失。你失踪的那些天,我一直在渴盼奇迹,但奇迹早已发生在我身上。你就是我的奇迹。雷,我爱你。”
雷哲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简乔说了什么。
“我也爱你”雷哲把头埋进简乔温暖的颈窝,幸福而又愉悦地笑了。
“宝贝儿,你真可爱。”他嗓音沙哑地说道,然后把这人压在身下,开始了新一轮的缠绵。
数月后,春天来了,冰雪化开,雷哲骑着马,怀里抱着简乔,晃晃悠悠行走在前往迪索莱特的路上。
“你陪我在迪索莱特住三个月,我陪你在格兰德住三个月,我们轮流在两个地方定居,这样好不好”简乔柔声询问。
雷哲侧过头吻他被风吹红的面颊,笑着说道“好。”然后把这人更深地拥入怀中,用披风裹好。
“我想听你唱童谣。那天从水里出来,你搂着我唱童谣的时候,我恍惚觉得我仿佛躺在妈妈的怀里。那种无比安全的感觉把我的整个童年都治愈了。”简乔侧过身,把自己的脸颊贴在雷哲宽阔的胸膛上。
他喜欢这个姿势。雷哲就像一面墙,帮他挡住了外界的一切雨雪风霜。他很胆小,所以他喜欢躲在这面墙里。
“什么妈妈,你别乱叫。我是你的丈夫”雷哲咬住简乔的耳朵训斥,却还是软下音调,唱起了童谣。
从此以后,他会把这朵美丽却娇弱的花儿移植在自己的心尖上,用尽一生的爱去保护他,浇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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