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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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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醒来时, 唐隐发现自己躺在一艘私人飞行器上,私人飞行器是典型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代表,唐隐走到驾驶室, 看到陆爵开着半自动驾驶。

    “你醒了,饿吗”陆爵拿出准备好的便当。

    唐隐确实有些饿了, 他在陆爵旁边坐下, 打开便当吃了几口。

    “味道怎么样”陆爵十分关注唐隐脸上的神情变化, 因为这顿菜是他做的。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唐隐嘴里塞着牛舌, 闻言点了点头。

    陆爵看唐隐用餐的眼神很柔和,他静静看唐隐吃了大半,忽然道“这条航线是我当初从海蓝星一路逃亡过来的路线。”

    陆爵一贯沉默, 这是他第一次向唐隐提及自己的过去。

    唐隐抱着便当看向驾驶窗外辽阔无垠的宇宙风景,听陆爵缓缓道“我诞生在实验室,从实验室走出后步入了部队, 学了一身杀人的本事, 却没有怎么学会去爱人,如果我有哪里做得不好,大人就告诉我,我一定会改正。”

    他担心在今后的生活中, 唐隐会厌倦自己。

    “有些话当面说好像会太伤人了。”唐隐先是反省了一下自己说话伤人的本领,他想了想道“不如这样吧, 每年我们都互相给对方写一封信,无论是建议批评啊还是赞美之类的都写进信里吧。”

    陆爵点头。

    “你出生在实验室又是什么情况,我好像一直没听过你说的这个。”唐隐有些好奇,前世他也想去了解陆爵的过往,只不过陆爵将信息处理得非常干净。

    蓝眸倒映着星辰大海, 陆爵淡淡道“一个不太好的实验室,不过我后来将它处理了。”

    陆爵的神情太过淡然,如果唐隐感知到了心脏的一缕抽疼,他或许会信以为真。

    但是陆爵显然不想再提这件事,对有些人来说,将痛苦的根源说出会释放压力,但对陆爵这样的人来说,则是揭开血淋淋的伤疤再一次痛苦。

    这个时候不需要多问,给个拥抱应该就行了吧

    唐隐张开双臂抱住了陆爵,就像他曾经痛苦时去拥抱对方一样。

    陆爵的手顿了一下,许久,他将手掌放在了唐隐的背上。

    “我好像说了很多我对未来的憧憬,还没听你说过。”唐隐能感受到陆爵心中的痛苦渐渐淡了下去,他希望那份情绪能更淡些。

    “只要大人在我身边就可以了。”陆爵认真道。

    “落实到一些小细节吧,比如你想要什么样的装修风格”唐隐说到这里又不禁反省了一下自己,他这么多年其实都习惯了发号施令以自我为中心,很少在意旁人的感受,而陆爵在他面前又太过卑微,万一陆爵就希望哥特式的装修风格呢

    唐隐可没忘记之前陆爵到他古堡里时,对他卧室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很认真,就像是恨不得自己住进去一样。

    如果陆爵喜欢阴森的风格也没事,到时候可以给陆爵扩建一下地下室

    “我真的可以说吗”陆爵试探性问道。

    唐隐豪气地拍了拍陆爵,“说。”

    陆爵有一点羞涩,“双人床可以吗”

    唐隐“”

    陆爵看唐隐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再接再厉道“还有双人浴缸。”

    唐隐眯起了眼睛,发觉此事并不简单。

    海蓝星一座靠近贫民窟的小城镇里,最近搬来了一对新住户。

    在这个消息闭塞的小城镇中,很少有大人物搬来,但莫斯在见到那对恋人的第一眼,就认定他们一定是大人物,尤其是那位黑发黑眼的青年,在见到对方之前,他从未看见那么白皙细腻的肌肤,那么黑亮柔顺的头发,哪怕对方总是戴着面具,他都认为那个人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好看。

    而对方身边另外一位高大男人同样气质超然,莫斯过惯了刀尖舔血的生活,对危险有野兽般的直觉,在看到那个金发蓝眸的男人后,他就本能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

    莫斯的许多比赛,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都会出现,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俯视着他。

    年轻的莫斯是地下竞技场的明星选手,他的力气很大,身手敏捷,对机甲有着超高的天赋,有很多城里来的人都想要挖走他去更大的角斗场。

    但莫斯觉得自己还能再等等,他不满足于永远只做一个地下角斗士。

    从前的莫斯不知道自己野心的终点在哪里,总想着他要坐在看台上,做那个决定角斗士命运的人。

    当那位金发蓝眸的男人出现后,浴血的莫斯忽然能将他的野心具像化

    他要成为和那个人一样厉害的大人物。

    每次当那个金发男人出现时,莫斯都会尤其卖力地比赛,如果平常他只花五分力气就能赢得比赛,对方在场,他就会要花十二分的力气,他要赢得无比漂亮,他要抓住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要在那位大人物心中留下了一点印象。

    哪怕只有一点,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都是逆天改命的机会了。

    金发男人不是每天都会出现在贫民窟的地下角斗场,于是莫斯千方百计去打听,最后发现那个男人每天一定会去的地方是小镇上的菜市场,而且还是最早去菜市场的那一批人,据说挑菜手法让老练的阿嬷都甘拜下风。

    有时候黑发青年会和对方一起买菜,但比起挑菜,那位黑发青年显然更喜欢买花,他总会路过花摊时买几束花,什么种类都有,就是不买玫瑰。

    莫斯想到了一个突破口。

    他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种很漂亮的花,生长在最陡峭的悬崖峭壁上。

    莫斯不知道那位黑发青年什么时候会出门,对方一周出门的次数不到两次,出门的时间频率也不一定,因此莫斯在接下来的一周中,每次都徒手爬上高高的悬崖,摘下那漂亮的悬崖花,蹲在卖花的老婆婆身旁,小心翼翼保护着纤细雪白的悬崖花。

    这种花很奇怪,在悬崖那种恶劣的环境里,它可以顶住狂风暴雨坚韧生在,在莫斯进行准备的水瓶里反倒活不久,半天时间就病恹恹了。

    许多次都有人提出想买莫斯的花,但都被莫斯拒绝,他每次从竞技场出来就去眼巴巴蹲点,每次都未能等到那个黑发青年。

    那莫斯毫不沮丧,他已经习惯了生活这样的对待。

    他将病恹恹的悬崖花做成书签,他听说那位黑发青年偶尔会去书店买书,如果对方喜欢这种悬崖花的话,下次他就能将悬崖花制成的书签给对方了。

    说起书,莫斯也喜欢书。

    书上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在准备了一个月后,莫斯在某一个很寻常的清晨,终于再次遇见了那位黑发青年和金发男人。

    他们刚从菜市场回来,也许是清晨的人较少,那位黑发青年这一次破天荒没有带口罩,露出一张美到莫斯无法用他贫瘠的文学造诣去形容的脸。

    莫斯呆呆看着对方从远方走到眼前,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瞬间静音了,只有对方的声音无比清晰,动听极了,带着一股很好听的韵律,“这是什么花”

    莫斯愣了起码有三秒没有回答。

    黑发青年有些疑惑地挑了一下眉毛,莫斯听到自己傻傻地说“我也不知道。”

    黑发青年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不笑时如洁白无瑕的冰雪,像是从天上而来,冰冰冷冷自带着距离感,笑起来则是雪中开出了凌然傲岸的花,清冷依旧,却在寒凉中散发出幽幽的香。

    莫斯忽然觉得这悬崖花也没有那么好看了。

    “你这花卖吗”黑发青年问。

    莫斯的接受能力比寻常人都要强,此刻他已经可以对答如流了“卖,一朵一块星际币,如果您喜欢,我每天都为您留一朵。”

    “好,那我要两朵。”

    钱袋放在了金发男人身上,黑发青年从对方身上取出两枚星际币,转而递给莫斯。

    莫斯悄悄将自己的手往后背的衣服上擦了几下,才小心翼翼接过这两枚星际币,“祝您生活愉快,欢迎下次光临。”

    “我起不来这么早。”黑发青年嗅了一下洁白的小花,美丽的悬崖花就像含羞草一般微微弯下,黑发青年有些恶作剧般将这朵花别在名为陆爵的男人耳边,“陆爵,你明天帮我买一朵吧。”

    这一幕即使是到了后来,在莫斯成为了陆爵的学生之后,在莫斯成为人类守护神之后,他依然无法忘怀。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作话太多了担心会影响大家看文体验,最近就没说话,看到有小天使说感觉我现在像个无情的写文机器,不禁有点好奇大家喜欢话多的作者还是高冷的作者潜水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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