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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臣和陆云谏不同,陆云谏是站在陆氏财团这座巨山之上,才被人仰望追捧,陆清臣却是另立门户,白手起家创立华清控股集团。
短短十年,就已经有了能与第一财团陆氏相抗衡的实力,半年前用手段成为了陆氏财团最大的股东,力压陆云谏这位首席继承人一头。
据传言,陆清臣侵吞陆氏集团用的手段很是阴暗,甚至沾着血。
这样的一个手腕狠辣、心机深沉的男人,能指望他有多少怜悯之心
陆清臣淡淡转开视线,波澜不惊。
沈奴也收回了目光,跟着人群往电梯里走,身后却忽然有人叫她。
“沈奴”不太确定的语气,很熟悉的声音。
沈奴转身,果然看见冯明瑞,他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她,“你受伤了”
沈奴忽然有些头痛。
但还是笑了笑,“一点小伤,不碍事。”
冯明瑞怀里抱着一束玫瑰,另一只手拎着做工精美的奶油小蛋糕。
沈奴“你来探望病人”
冯明瑞神情有些不自然,“嗯,一个朋友。”
电梯里。
冯明瑞盯着她又看了会儿,忽然说“老庄后天要去瑞士了,你知道吗”
沈奴顿了顿,缓缓摇头。
冯明瑞“说是顶替老庄的那个行长亲戚,吃不了那边的苦,不干了,这才又让老庄过去。”
“这些二世祖,仗着家里有势,只会瞎胡闹。”
沈奴感觉身上轻飘飘的,脚下却又很沉,倚靠着电梯壁,借力支撑身体。
冯明瑞骂完,也注意到沈奴状态不对,又看见她手里拎着东西。
“你还没吃饭”都这么晚了。
“你一个人住院”连个买饭的人都没。
他跟庄严关系好,以前,三个人经常一块吃饭,对沈奴的情况多少了解一些。
老家在江南一个小县城,因为骨髓与沈家千金相配,被领养到京城来。
按理说,她是沈家千金的救命恩人,沈家就算不拿她当亲女儿吧,也应该对她感恩戴德,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可现实正好相反,沈奴在沈家过得实在不怎么样。
电梯到了外科住院部所在的楼层,沈奴直了直身体,下电梯前对冯明瑞说“别告诉庄严。”
冯明瑞没说话,只是把蛋糕塞进了她手里。
沈奴来不及拒绝,人就被他推出了电梯,力道很轻。
到病房,沈奴有些食不知味。
冯明瑞知道了,庄严也会知道。
强迫自己把蛋糕和面包都吃了,又喝了小半瓶水,沈奴起身出了病房,沿着走廊拐了四个弯,来到电梯厅。
她没等太久。
庄严带着一身潮湿和满眼的焦急出现在她视线里,他手里拎着一个购物袋,和一份外卖。
看见沈奴,他愣了一下,随后疾步跑过来。
视线落在女孩受伤的胳膊上,眼里都是心疼,“不好好休息,杵这里做什么”
她站在电梯厅外长廊的窗边,窗户开着,夜风夹着雨丝飘进来,婉转缠绵,女孩眉眼闲淡,眼尾的桃花痣却灼灼含春。
她仰起脸,笑了笑“等你呀。”
庄严低着看她。
青年长得清瘦挺拔,五官精细,唇红齿白,不笑得时候显得有些庄重严肃,一笑起来,春暖花开。
此刻他没笑,看着似乎有些生气。
但他睫毛湿湿的,又显得那样温柔。
沈奴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衣服裤子鞋子都湿湿的,尤其是裤脚,都往下滴水,可见他来时多么慌不择路。
“怎么不带伞”
出门太急,忘了拿,但是庄严没说,他说的是“回病房吧,都受伤了,还吹风。”
语气责备也心疼。
回到沈奴的病房,庄严支起病床上的小餐桌,把打包来的粥打开,撕开勺子的包装递给她。
然后把购物袋里的东西都掏出来,摆在该放的位置,除了日常必须的洗漱用品,还有一个保温杯。
他去开水房灌了杯热水,替换了放在床头柜上的那瓶矿泉水。
沈奴喝着粥,看着他忙忙碌碌的背影,心口堵得难受。
他总是这样细心周到。
庄严忙完了,才拉了张凳子坐到沈奴旁边,抽了纸巾擦衣服上的水渍。
沈奴终究还是开了口“我就是一点小伤,你回去吧。”
庄严抬眸看她,灯光落在他湛黑的眸中,像揉进了细碎星光,温和明亮,“许你关心我,不许我关心你”
沈奴垂着眸,“我什么时候关心你了”
“向冯明瑞打探我工作的事,不是关心”
庄严说着,习惯性抬手想摸女孩子的头发,但手举到半空又想起来他们已经分手了,于是把手拿回来。
“伊伊,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他看着她,眸光克制,“就以普通朋友的身份。”
这一晚,沈奴辗转难成眠,因为白天睡太多,也因为旁边的陪护床上躺着庄严。
青年高大的身躯蜷缩在小小的折叠床上,看起来很是憋屈。
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共处一室,却是在分手之后。
直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隔天醒来,庄严已经给她买好了早餐。
他把早餐在餐桌上摆好,保温杯重新接了热水,盖子打开放在床头柜上凉着,“我先去上班,有些事处理一下,中午回来陪你。”
沈奴“你可以不用管我的。”
庄严看了看她,没说什么就走了。
正好管床护士进来查房打卡,看见庄严,弯着一双眼问沈奴“这是你男朋友啊长得真帅。”
沈奴抿唇笑了笑,没说什么。
11点半,庄严来了,手里提着打包来的午餐,一向做事稳妥的青年,带着匆匆急色。
沈奴正靠在床头翻医院的杂志,见他进来,放下杂志,“忙完了”
庄严边支小餐桌,边说“我要去瑞士,手头有些工作跟同事交接一下。”
顿了下,他又道“我跟领导请了几天假,等你出院了,我再走。”
沈奴一愣,张嘴想说什么,庄严却截住她的话头,“已经协调好了,不用担心。”
“庄严”
“吃饭吧。”
三菜一汤,庄严坐在床边跟沈奴一起吃,他会细细地挑去沈奴讨厌的香葱香菜,会把肉都夹到她碗里,沈奴恍惚以为,他们回到了没分手的时候。
那时候他们常常一边吃饭,一边规划未来,庄严说给他两年时间还清父亲治病欠下的债,然后就赚钱买房娶她。
沈奴说要买在四环,因为那里的小区大都依山傍水,景色好。
庄严说好。
沈奴说要把墙都刷成粉色。
庄严说好。
沈奴说要养一只柯基,让美容师把它的屁股修成爱心的形状。
庄严没说好,他说养要德牧。
沈奴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不在家的时候,让狗子替他保护她。
------题外话------
今天是老庄的主场。
某瑶陆总,你情敌比你会来事,你不行啊,真替你着急。
陆总急还不把吻戏安排上。
某瑶沈小姐和庄先生的吻戏吗
陆总天凉了,让作者破产吧。
某瑶
收藏打卡推荐票评价票三连啊,书城的小可爱很积极,潇湘的仙女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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