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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细看,那个男人从头到脚处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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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奴不疾不徐地擦头发,没回应佣人的叫喊,床上放着染了血的牛皮文件袋和那部黑色手机。

    庄严是苦出生,没有别的资源,唯有这一身才华和能力,文件袋里装着一份协议,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卖给了傅伯雍。

    庄严有志向有野心,在他的人生规划里,战场不仅局限在华瑞银行,他有更远的目标。

    可他为了沈奴,甘愿将自己的一生都困在这小小的银行里。

    沈奴不知道他跟傅伯雍是怎么谈的,她知道他成功了,协议上有傅伯雍签下的名字。

    头发差不多干了,她才起身。

    书房里,蓝姿坐在书桌后,端着杯安神茶,听见开门声,眼皮都没抬一下。

    “三天后是你的排卵期,我给你安排了明天的体检,记得空腹过去。”

    顿了一下,又道“以前的事就算了,以后不许再出去鬼混。”

    鬼混

    沈奴偏头,目光落在东面的墙上,那上面挂了整整一面墙的肖像画,每一幅都是蓝姿亲手画的。

    每一幅都是沈琼琚。

    喜笑嗔怒,呼之欲出,每一笔都是一位母亲对女儿深切的爱。

    沈奴盯着看了会儿,轻转眼眸,看向蓝姿。

    说的却是另一件事“是你把庄严叫去盛安大楼的,对么”

    庄严在盛安集团楼下发生的车祸,她就猜到是蓝姿见了他,又在庄严的手机里看到通话记录,便确定了。

    听到沈奴质问的语气,蓝姿抬眸,声音轻蔑“你在对我兴师问罪”

    “是我又怎么样”她冷笑一声,“难不成你还要把他的死怪罪到我头上你是不是忘了,我为什么要约他”

    为什么

    因为沈奴不听话。

    眼看着沈奴的脸上渐渐褪去血色,蓝姿心情愉悦起来,“如果你一开始就乖乖听话,事情何至于此归根究底,是你害死了他。”

    她说得轻描淡写,却字字如刀,刀刀诛心。

    沈奴脸色苍白到了极致,浑身的血液犹如凝固,中央空调吹出的风,冰冷刺骨。

    “你们说了什么”她的声音却平静得出奇。

    这几日,沈奴一直想这个问题。

    所以今晚才会出现在这。

    跟蓝姿说的那些话,或许是庄严最后的言语,她想知道。

    蓝姿没打算告诉她,“说了什么重要吗”

    “与其想这些没用的,不如想想怎么哄陆云谏高兴,你接连两次戏耍他,他可是生气得很呢。”

    说着,蓝姿推给她一张请柬,“明天中午,方达集团董事长的寿宴,陆云谏会去,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让他原谅你,别影响我的计划。”

    陆云谏那样的贵公子,出生就含着金汤匙,骄傲又自负,哪能容忍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一而再的算计。

    沈奴看着那张烫金的请柬,许久,浅浅莞尔,“事到如今,我凭什么还要听你的”

    听了这话,蓝姿不怒反笑。

    沈奴见她这表情,心头一沉,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听见她说“忘了告诉你一件事。”

    “两天前我就派人去溪隐接许老夫人来京疗养,明天该到了。”

    蓝姿嘴里的许老夫人,是沈奴养父许庭秋的母亲。

    11岁以前,沈奴是老人家一手带大。

    南方气候湿冷,老人家患有严重的风湿,即便夏天也会疼,已经到了要坐轮椅的程度,因为老伴早早过世,膝下又无儿无女,目前住在溪隐一家疗养院里。

    许庭秋也过世12年了。

    “你放心,我会给她安排最好的疗养院,让她享受最好的待遇,只要你听话。”

    沈奴的视线定格在蓝姿脸上。

    许久之后,她慢慢走上前,纤白的手指拿起那张请柬。

    再抬眸,又是一副温顺乖巧的笑靥,可说出的话,却藏着针“沈夫人,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尝到失去所爱,却无能为力的滋味。”

    这话,让蓝姿脸色有瞬间的难看,她唯一在乎的就是沈琼琚。

    但她手里捏着许家那老太婆,老太婆在沈奴心里的位置不比庄严差,不怕她不听话。

    想着,蓝姿心头一松,冷笑“沈奴,别再做无谓的挣扎,你生来贱命,就该认命。”

    话落,沈奴已经走出了书房。

    回到小房间,沈奴给奶奶打电话,没打通,又打到一直照顾奶奶的护工那儿。

    从护工嘴里得知,确实有人接走了老太太。

    挂了电话,沈奴靠在门板上,捏着请柬的手,指骨泛白。

    沈思思有句话说的没错,她就是沈家养的一条狗,被拔光了尖爪利齿,任人宰割,无从反抗。

    次日,做完体检,沈家的司机就把她送去了商场,蓝姿已经在高定区给她备好了礼服,她一到,柜姐就带她去了试衣间。

    那是件大红色礼服,布料轻薄,性感又暴露,实在不像好人家的姑娘会穿的,但却是最能勾起男人欲望的调调。

    “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沈家养的那条狗。”旁边传来一道刺耳的声音。

    沈奴从镜子里淡淡地看了沈思思一眼,不想跟她逞口舌之快。

    沈思思却将她上上下下扫了一眼,讽刺道“庄严刚死,就穿成这样去勾引野男人,他要是知道了,该死不瞑目了吧。”

    沈奴正要去化妆间,听见这话,停了下来。

    她转过身,对着镜子轻转了一圈,有些苦恼地自言自语“不知道陆少会不会喜欢我这样穿”

    说完,转身去了化妆间,留下沈思思一个人铁青着脸咬牙切齿。

    四十分钟后。

    司机把她送到方达董事长举办寿宴的酒店。

    方达集团虽不如华清、陆氏、盛安这些顶级企业,却也是京城上流商圈的中流砥柱,董事长六十大寿,圈子里有头有脸的差不多都来齐了。

    但上流圈的这种场合,是用来结交人脉的,各位商界大佬们三三两两地攀谈,沈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理应不会引起多少注意。

    可当那抹红出现在宴席厅,厅里竟出现了短暂的寂静。

    这种艳丽轻薄的礼服,不仅挑颜值,更挑身材和皮肤,一不小心就会暴露身材上的缺点,但那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女孩,竟把这件礼服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削肩细腰,丰臀长腿,性感又火热。

    可那一张小脸却又素净淡白,如一朵梨花,清纯可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她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

    她款款走来,牵动着所有人的眼球。

    “那是谁”

    不知道谁问了一句。

    沈奴循着声音,看见一位面善的年轻男士,她微微一笑,优雅又大方。

    却笑得那位男士当即直了眼,回过神后抬脚就要上前搭话,沈奴却已经移开了目光。

    她视线巡视全场,本想找陆云谏,却不期然地,对上一双深邃的冷眸。

    宴席厅摆了几十张桌子,男人坐在主桌边的椅子上,身躯倚着靠背,右手撑在桌子边沿。

    旁边围了不少与他攀谈的男士,年轻的年长的,竟然都是迎合讨好的姿态。

    灯光打在他身上,白衬衫一尘不染,眉眼清冷雅致,发丝一根不乱,细细看,从头到脚处处好。

    他随意往那一坐,气场和气势便压倒了宴席厅这一众巨商富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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