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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入夜。
殷思秋又开始骨痛。
身上206块骨头,像是被打散了一般,每一块都有了出走念头。
痛觉从神经、从血液、从四肢百骸涌到中枢。
发作起来时,真叫人生不如死、意志力尽数消亡,恨不得从窗口跳下去,一了百了。
止痛药剂量已经加到最高。
身体产生了抗药性,再难作效。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种时刻看到丁晴。
“秋秋”
听到熟悉声音,殷思秋侧过脸。
继而,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晴、晴晴,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声音磕磕巴巴,明显慌乱起来。
丁晴迟疑地往前走了几步,在床尾站定。
那里挂着殷思秋的病历。
她手指动了动,似乎是想伸手去拿起来、确认一下。
然而,尚未来得及凑近。
殷思秋倏地喊了一声“丁晴不要看”
丁晴动作猛然顿住。
当即“唰”一下抬起眼。
两人一个站一个半躺,却也顺利对上视线。
此刻,殷思秋像是刚被从水里捞起来一样,整个人都是汗津津的,额上挂着汗珠,脸色苍白,下唇也已经被自己咬破。
明显是刚刚经历过痛苦折磨。
事实上,丁晴压根不需要看病历,心里基本已经有数。
这一层楼全都是肿瘤科。
她只是不愿相信,“为什么不给我发消息”
殷思秋垂下眼,紧紧抿住唇,一言不发。
但胸口却在剧烈起伏着,明显情绪有些不稳定。
下一秒,第二波骨痛卷土重来。
她一下子蹙起眉。
手指攥住床单,不让自己呜咽出声。
丁晴没等到答案,又茫茫然喊了一声“秋秋,你”
话音未落。
病房门口响起声音,打断了两人。
“秋秋,你同学来看你了。”
殷思秋迷迷蒙蒙、随着丁晴一起望过去。
这会儿,病房里三个病人都没有拉起床帘。
视线角度一览无余,能清晰看到病房门口位置。
那里站了两个熟悉身影。
“”
殷思秋瞳孔骤然放大。
殷母刚刚去外面洗毛巾,恰好、在电梯口遇上了一个高个子男生。
那男生从电梯走出来,一眼便将她认出来。
“殷思秋妈妈阿姨,你好,我是殷思秋的同学,过来看看她。”
殷母心里记挂着女儿,怕她一个人痛得难受,有些心神不宁。
自然,也没有仔细看对方模样,只匆匆觑了他几眼,便将他带到了病房。
这男生就是沈枫。
他正站在殷母身后,定定看向这个方向。
一时间,殷思秋被丁晴和沈枫的突然出现惊呆了。
反应过来之后。
她有些崩溃。
为什么要来呢
为什么要发现这些不美好为什么不能
就算至少也不该在这个时候。
不该看到自己这么不堪的样子。
殷思秋眼眶开始发烫,重重扭过头,轻声开口“妈,麻烦你送一下我这两个同学好不好我累了,今天实在不想说话。”
“”
好痛。
身体也痛。
心脏也痛。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好像是琼瑶剧里的女主角,痛得快要死掉。
逐客令当然得生效。
毕竟,病人最大。
殷母替殷思秋擦了擦汗,掖好被子,再将丁晴和沈枫送出病房。
行至走廊那端。
她才勉强开口客套了一下“不好意思啊,两位同学,这么晚还特地过来看秋秋。她现在骨头痛的时候,脾气会有点不好。她以前不这样的,你们不要生她的气。”
走了这么一会儿功夫,丁晴眼圈已经红了。
听到殷母说这话,她立刻侧过脸,试图将眼泪掩饰掉,不想被看到。
殷母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出餐巾纸,拿给丁晴。
嘴里还在一直重复“谢谢你们来看她,真的谢谢”
丁晴收下餐巾纸,干脆直接侧过身去,低低抽噎。
旁边,沈枫终于开口、说了今晚第一句话。
“阿姨,请问殷思秋是什么时候查出来的”
殷母“八月份。”
两个月过去,对殷思秋、对这个家庭来说,每一天都感觉度日如年。
再回想起当时第一次去医院场景,竟然有点恍若隔世之感。
沈枫握紧了拳头。
表情却依旧还是平静。
他又问道“不好意思阿姨,我想再请问一下,医生具体是怎么说的呢现在是在准备手术吗”
这下,殷母总算抬起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个高个少年。
或许是沈枫模样实在过于出类拔萃,她皱着眉,稍作思索了一会儿,竟然回忆起了一些细节。
“你是上次那个来我家借雨衣的男生”
顿了一下,殷母张了张嘴,声音诧异几分,“你就是秋秋的男朋友”
沈枫也是一愣。
很快,他反应过来,从善如流地点头。
“是,阿姨你好,我叫沈枫。很抱歉这么晚才来。”
殷母有些讪讪。
心情复杂。
说实话,这种场面,很显然,与她想象中、第一次见女儿男朋友的场景,定然是天差地别。
然而,殷思秋还在病房里。
连寒暄都显得苍白。
殷母叹了口气,点点头,“沈同学,你好。不好意思,我们也没法招待你那个,殷思秋爸爸马上到了,让他请你们两个同学去吃个饭好不好不然阿姨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只不过,谁也没心思吃饭。
沈枫很执着,非要问出点详情来。
殷母没有殷思秋想那么多,见两人都找来了,以为殷思秋肯定是给他们通过气了,也不瞒他们。
“你们俩都是殷思秋最好的朋友,阿姨也不骗你们。殷思秋之前已经做过一次手术了,但是效果不是特别好。医生说青少年骨癌的发病速度太快,人为干预癌细胞扩散的能力有限。秋秋她本身身体素质也不太好,后面只能再试试其他治疗手段。”
当然,医生也明确说过,像殷思秋这种情况,属于个例。
骨癌治愈率虽然不高,但这么早检查出来、并加以治疗,一般不会恶化得像她这么快。
只能说每个人情况不同。
对于生命的力量来说,人类个体意志显得无比渺小。
除了努力,好像也没有什么其他办法。
“总之,有你们的关心,我相信秋秋一定可以度过这个难关的。”
次日清早,医生查房结束后,沈枫人已经站在殷思秋病房门外。
一整晚,他几乎没有阖上过眼。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纠结殷思秋提分手的原因了。
这件事,早就被赤裸裸的现实、冲垮在悲伤横流中。
沈枫几乎能想象到,这几个月,殷思秋每天都在受何种折磨,又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将他远远推开。
可是,她却没有问过他的想法。
天色将明时分。
沈枫心中平白生出了一丝怨怼之情。
他恨殷思秋连知情权都不愿意给他,也恨她竟然狠心将自己撇开。
更恨自己无能为力。
或许,所有人都是这样。
最终都会抛下他。
无论是父母,还是殷思秋。
他们都不要他。
他会给他们带来灾难。
他才是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沈枫像是一头愤怒的困兽,找不到出口宣泄。
但当第一抹阳光照亮这个秋日时,他又倏地清醒过来,立刻收拾好自己、出发,重新回到医院。
今天,殷思秋体温正常,精神也不错,却还是得要挂很多瓶点滴。
这已经成为一种日常,让所有人逐渐习以为常。
她躺在床上,静静地望着窗外。
这才没过几天,海城第一轮寒潮来袭。
梧桐树叶已经开始落了。
今年好早。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收回视线。
下一秒。
“殷思秋。”
殷思秋心头一跳,抬起眼。
果然。
是沈枫。
他脚步很轻,丝毫没有引起旁人注意,人已经来到病床边。
少年身形颀长消瘦,五官却十分精致,只穿简单的卫衣和黑色牛仔裤,都能显露出非凡气质。
袖子微微往上撸了一小截,露出手腕上小叶紫檀手钏,微妙地透出一丝禅意来。
昨晚,殷思秋就猜到会有这样一幕。
她了解沈枫。
正如沈枫了解她一样。
殷思秋抿了抿唇,声音很轻,“沈枫,我不是因为怕你难过才提出的分手。是我觉得累了。真的。”
至少,要再挣扎一下。
沈枫从旁边拉了把椅子,坐下来,点点头,表情看起来十分平静,“我知道。”
“”
“是我不能答应分手。和同情也没有关系。”
归根结底,是他不能离开殷思秋。
殷思秋攥紧了手指,呆呆地看向天花板,“可是,不分手,我们俩都会很痛苦,不是吗”
沈枫不解“为什么痛苦”
“”
“殷思秋,你不会是觉得自己要死了吧,所以想干脆分手,义无反顾地离开。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你难道不知道,癌症病人的平均存活时间是二十年吗后面二十年,你打算从此一个人独来独往再也不谈恋爱、不交朋友吗否则,岂不是每次恋爱、和人相处,都会觉得痛苦”
这还是沈枫难得咄咄逼人、说那么一连串长句子。
殷思秋愣了愣。
她不由自主地转过视线,把目光落到他脸上,似乎想看看他是不是在说什么安慰之词。
二十年吗
她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是,那可是沈枫说的呀。
他那么聪明,看过那么多书,肯定知道更多。
而且,沈枫从来不会骗她。
沈枫抬起手,指尖轻轻触过殷思秋脸庞。
“所以,”他继续慢条斯理地说,“暂时,我们还能纠缠一下。咱们俩又都是初恋,是不是不该收尾得太快比较好”
如果、如果佛祖真的能听到他的祈求。
那么,他和殷思秋的一辈子,不该这么短暂。
他不会放弃。
沈枫一番巧言令色,终于成功留在殷思秋的病房中。
只不过,殷思秋不肯让他请假,他不得不每天开车奔波于医院和f大之间。
幸好,只是大一第一学期。
课程还不是那么繁琐忙碌。
沈枫足够聪明,应付这些没有问题,能抽出许多时间来陪伴殷思秋。
殷父殷母见女儿高兴,自然也没有意见。
病房里有这么个赏心悦目的男生常常出现,隔壁两床的大爷大妈也跟着高兴起来,没事就朝殷思秋打听,例如“这是你男朋友吗”、“你们谈了多久啦”、“是不是高中早恋啦”、“什么学校啊”之类问题,间或还要夸奖几句“真俊呐”、“模样老嗲咧海市方言模样真好看”。
周末,丁晴也会抽空过来。
两个小姑娘凑在一起漫天胡地闲聊,沈枫坐在一旁,剥点水果给他们,偶尔才插几句。
就像是回到了高中时期。
因此,殷思秋每天都心情很好,积极配合治疗,再痛的针也不吭气,手背上被滞留针打得青紫一片也不觉得委屈。
她在奢望自己未来的二十年。
奢望和最喜欢的沈枫能一直在一起,久一点、再久一点。
偏偏,就算这样努力了,殷思秋还是一天比一天更消瘦,像是正被魔鬼吸取着生命。
十二月。
农历节气里的小雪。
窗外,梧桐叶终于掉光,剩下光秃秃一片枝干。
殷思秋打开前置相机。
没忍住,自嘲地低低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镜头有扭曲效果,这样看起来,她已经形如枯槁,大概能直接去本色出演鬼片。
或许,美梦终究只是梦。
一切都会落空。
晚上七点。
沈枫冲进医院。
殷思秋刚刚好从急救室被推出来。
麻药还没有消退,她安安静静地闭着眼,躺在雪白床单上,脆弱得像是落叶一般。
“殷思秋”
听到声音,殷思秋眼皮微微动了一下。
沈枫看着她,想去握紧她,却竟然有种无处落手的感觉。
仿佛只要轻轻一碰,无论是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将她碰碎。
这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没有一个人睡得着。
殷母已经哭倒下好多次,被殷父搀扶着去了隔壁吃东西,留下沈枫在病房里陪一会儿。
至凌晨时分,殷思秋终于从麻药中缓缓醒来。
第一眼,是沈枫通红的眼睛。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沈枫露出这种表情。
殷思秋精神头不错,伸出那只没有挂吊针的手,轻轻碰了碰他膝盖。
又轻笑了一声,哑着嗓子喊他“沈枫。”
“嗯,我在这里。”
殷思秋拉住他手指,语调十分轻松,“你知不知道一件事”
沈枫“什么事”
“人死之前,最后消失的是听觉。”
“殷思秋,不许你胡说八道。”
闻言,沈枫眼睛更红了,简直像兔子一样。
殷思秋又抬手,摸了摸他俊朗的脸颊,兴致勃勃地提议“所以,如果到了最后,你也不能哭,要笑着说爱我。好不好”
“”
“因为,殷思秋最喜欢沈枫了。”
从14岁,到18岁。
漫长的四年。
她永不言弃的喜欢。
我们的故事就像一部烂俗的小说,却没有走向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终点,只留下烂尾的结局。
“或者,到时候你就给我唱个歌吧。我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唱你喜欢的周杰伦,沈枫,你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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