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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书,记载的是个不知名的乱世。类别属于野史。
这乱世中有个主角是妓子,流落风尘,美艳无双,却心怀侠肝义胆。一代红妆照汗青。
另一位天爱之子则是王侯身边的养马奴,心思澄净,城府极深。身份低贱却又过目不忘之能,故而有经天纬地之才。一逢乱世,便在蛰伏中谋得了一个好位置,成了争霸中的一个乱数。两个下九流人物彼此惺惺相惜,最终成就了一番大事业、男帝女帝轮流做。
我不是这个妓子,也不是那个养马奴。
我只是这本书里一个早死的艳鬼,一个被后世笔墨戳脊梁骨的反派。
一个身后有无数良臣猛将的冤魂,害死了不少人的可怕女人。
一个将会过得比谁都开心、将会富贵荣华一生的女人。一个到死都没受到什么真正惩罚的、殃民伤财的祸国美人。
我是篇乱世野史里的反派。我生来就是个坏蛋,喜欢看别人痛苦。
我在战乱中出生,饿殍遍地,菜市门口易子而食的父母抱着瘦骨伶仃的“货物”,凑上来询问我的父亲,垂涎欲滴“我这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鲜嫩的很,都晕过去了,不用担心他们反抗,煮起来和骨烂就、就换你这一个怎么样”
他们怀里抱着两小碟“清粥小菜”。
而我,在出生时突然遍地溢香,金光从狭隘的小屋中逸出。
外有白蛇游过。
更别提明眼人看得出来我缩在粗陋布料裹着的襁褓里,像砂纸包着快要磨破的水汪汪的果肉。那么惹人怜爱,那么美丽。
富贵人要是看见这些异象,肯定觉得这孩子生而不凡,日后必定显贵。不错,我确实和常人不一样我天生不会“死”,不是指被刀剑砍伤不会殒命,而是指我双眼一闭,睁开后就到了一个崭新的、从头开始的世界。另外,我永远美丽无瑕,美得邪性、美得令人害怕。可是我生在这快死的妇人瘦骨嶙峋的大腿骨边,一看是个不能传宗接代的男孩,就被抱去菜场换吃的。
在这些双颊凹陷的灾民眼里,我自然也是美的
我是一坛肉香四溢的“佛跳墙”。
这一世的父亲拒绝了交易。
当然,他并不是个软心肠的慈父。不然也不会起换两脚羊的心思。
他原本打算换个身上肉多的孩子,回去煮给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还在坐月子的婆娘吃到肚子里的。但他仔细看了我几眼,在饿得头晕目眩的父亲眼里,我竟然出奇地比他深爱的妻子还要美。一定能卖出有意思的价格。他聪明了一回,多走了几里路,在快要倒地变成烂泥之前看到了一处漂亮的勾栏瓦肆。
越乱世越享受。
越害怕越要去温柔乡,去英雄冢。
老鸨在一顿闹哄哄围在汉子身边的姑娘们,看见咬手指的我时怔住了。倒吸一口气。
钱。
钱。房契。土地。
钱。房契。土地。金银珠宝。
老鸨看到了一切能让她快乐地叫出来的美丽东西。目眩神迷,晕晕陶陶。
多么娇嫩的、鲜艳的、活该享受和被享受的一颗稚幼摇钱树呀。
老鸨和花楼里的娘子们养了我足足十几年,像在养一支只涨不跌的红色股票,一点一点积攒着他们的欲望。亲生父母拿了卖我的钱过得有滋有味,据说那个聪明男人没要馒头粮食做抵押,要了散钱和银票,第一时间去买了身能唬人的体面衣裳。随后把婆娘接到安全的地方,一点一点攒粮养好身子。
“你呀,就别想着回去了”老鸨跟我说这话时,磕着瓜子,眼含讥讽。
“你娘之前是想着你,都没抱过你就让你爹裹走出去换东西了,嚎了好些日子,这十几年来要死要活想着要赎你。你猜怎么着,前几年挨过来她男人找到好活计勉强过上日子就又怀上了,是个和你不一样的金蛋,这回找你的心思不就彻底断了”
“做爹娘的就是这样情薄。”弹琴的小芬姐叹口气,把我抱在怀里。
“听说你爹前年死了,你娘准备带着你弟弟走,你千万别念着他们,别”
有个进京来找走失爹娘,被拐卖到这儿的姑娘伸了个懒腰,转过头来问“你恨不恨他们”
白天花楼里没客人,她们骨头都是酥懒的,说话也提不起劲。
被拐来的小横波比我还怨,窝在后院的躺椅上,不怀好意道“不如我当个客人送的镯子,雇人去挖了你狠心爹的坟,再找人打一顿他们那个宝贝蛋弟弟怎么样”
我摇摇头,觉得很没意思,“我一点都不恨他们。”
她们个个都是我的师父,揉捻过我的胸脯,柔吻过我的嘴,教我怎么忘掉痛苦登上极乐。这不是她们私心作祟,而是为了让我尽早适应将来这样比碾碎成汁的红茑萝还要糜烂的花楼日子。但她们根本不理解我,也不会懂我,我根本就没有痛苦,我也不会痛苦
我根本不爱我的父母。我怎么会恨他们,怎么会为他们流一滴眼泪呢
不过,让别人以为我“恨”他们,然后摆出一副无动于衷实则是懒怠的模样,去折磨他们倒是个不错的想法。
我的琴棋书画学得好,善音律,有一次出台唱起首艳俗的软语小调。快要结束之时,有个读书人在画舫上跳水自尽了。
“我已为姑娘花光了回乡的钱财,家中早失怙恃,无妻无子。不如听完这一曲之前死了,上了路还有小滟姑娘的歌作伴,岂不快哉”投水的举子摘下玉冠,做了水鬼。他半点不怪我,因为他知道自己没办法赚钱来了。如今世道已经是无官可做,乱得人觉得死了也是一种快活。我在外没有艳名,只有“美名”,别的名妓是“莺啼花开”的烂漫春日,戏院里的小戏子们是浅吟低唱的“清吟小班”。而这所一开始就是逃荒的寡妇人聚起来的暗娼小楼,被传做了真正的英雄冢。
我只想让人痛苦,没想直接让人死的。
想死的男人会来这里。来了这里的男人出去了总有一天会想死。
花魁娘子们不会嫉妒我使些下作的手段。因为这座艳花楼是有底薪和分红的。能保住所有人最基本的吃穿用度,这样一座小楼才能在风雨飘摇的乱世中苟延残喘地活。
姑娘们都喜欢我,有的寡妇把我当做她们的心肝宝贝女儿,恨不得喂我吃奶。
她们深信我能飞黄腾达,有个英雄会爱上我带我走。
我对她们这种盲目相信我能过上好日子、一露面就能博得王侯宠爱的想法不意外。
我平日里由最漂亮最有钱的花魁娘子养着。睡在她下脚的小塌上。后来她把我抱上床,搂在怀里睡。
花魁娘子最爱和我睡在一起,防男人和女人像防狼一样紧张。
她也生怕有个男人在我挂牌前就占了我的便宜。她给我买簪子、贴花钿,用舌头舔弄我的嘴唇,告诉我,“小滟,你要知道,妓子最忌讳的就是跟男人谈情倒不如和女人来得柔情蜜意。楼里有不少姑娘都有相好的,喜欢哪个就去买面漂亮的小铜镜,刻上自己的名字,趁夜里塞到门缝底下,你愿意就收下,不愿意就摔碎了,别留有余地让人放不下。”
她千方百计、不动声色地想引诱我。想我跟她好,我没答应。
她勉强笑着说,“是了,你看不上我,或许你喜欢长得英气一些的。要是你喜欢谁了,就跟我说,我帮你。”我若有所思地看着她陷入一种微妙狂热的脸,确定了假如她的构想成真,她不会帮我,只会嫉妒。
冰罗是第一个爱我如痴如醉、如疯如狂的女人。比楼里那些姑娘、楼外那些客人还有那个跳水死的举子都爱。
我决定让她得到最美妙的酸楚痛苦。
我决定慢慢地爱她,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爱她然后让她永远也得不到我。
花魁娘子生得冰清玉洁的漂亮,玉一般又冷又媚的美人。她最讨厌的不是男人,也不是楼里别的姑娘,而是另一个女人我的娘。她特别恨那个抛弃我的亲生娘亲。恨不得替她生我、养我、爱我。冰罗痴痴看我,像看一个纸醉金迷的梦。“小滟,别回去了,再也别回去了。如今国也乱家也亡,这些王是哪个逐鹿登王我们管不着,可我知道你娘不是个对你好的她连赎你都不能”冰罗生怕我跟自己的娘回去了。
冰罗是这些年对我最好的人,我只想她晚点死,在活着的时候多对我好点。
我伸出比冰罗要稚嫩一些的双手,抱住她的脖子,轻轻贴上去,“我真希望你是我的娘。”
我有过很多“娘”,她们有的恨我,有的爱我,没有一个眼里没有我的。这个世界的爹娘很没用,但是这是设定好的,我也没办法。
我一定要沦落风尘,我必须得遇见那个注定做女帝的妓子张趁步。
至于冰罗惦记的那个可能会带我走的娘,她早走了,我也不会跟她走。
老鸨说的心心念念盼着我的娘,我有几分印象,每次我坐在露台那儿拿指尖拨琵琶,唱听来的乡间小谣的时候,一群男人仿佛等待捕食的鸬鹚一样长大嘴巴流着涎水看我,卖菜的捏烂了芦笋、织履的错乱了手法、女人们呼吸粗重地恨不得投胎做个男人。
就那么一个女人,憔悴地攥着虎头鞋远远地看着我。
我记得这个女人是这个世界的母亲。她似乎有点爱我。不像那个没过多久就在码头卸货时活活累死了的心硬父亲,留下女人和儿子。她日夜省粮攒钱,织鞋贩履,砍柴烧薪柴,十多年才从那个深紫色的腌菜坛子里攒够了二十八两银子。足够见我这个要做花魁的“小娘子”一面,
于是她“买”了我一夜。
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看看我。
娘还带来一个流着口水的长相秀气的男娃娃,胖手胖脚,系着粗糙的兜巾。
娘只知道哭,只知道问傻话“你、你过得怎么样你穿得暖么,吃得好么”弟弟看见我的一瞬间就爱上我了。不是男女爱,是单纯的出于人天生对美丽事物的狂热、以及对血缘的亲切追求。他眼睛水汪汪、亮晶晶,挥舞着手臂要过来扑我。我也喜欢他,趁他跌跌撞撞走过来这一段路时,从达官贵人府上送到我床上的水果盘子中摘了个石榴。
这石榴熟透了,汁水饱满得黄红色表皮裂开一道道口子,我朝他扔过去一个石榴。
“啪嗒”一声。
溅了这虎头虎脑的娃娃一身,砸中他的小胳膊,疼的他一哆嗦。
弟弟又痛又喜,以为我跟他玩儿呢。
他伸出手踉踉跄跄地要跑过来,要抱我,我又砸了他两个橘子、一个苹果。
他疼的哇哇直叫,却倔强地一滴眼泪没流。
那个叫“娘”的女人看着,脸色煞白,浑身发抖却什么也没说。她贪婪地看着她的女儿。毕竟这一次探望的价格是那么昂贵,吃的用的穿的省下来一堆钱,一堆钱又换来女儿的脸。只能看那么短短一夜。这还是那老鸨看她要从京城搬走回娘家,一个寡妇赚这些钱实在不容易,才大发了善心才让她进来的。
看惯风尘的老鸨都比我善良温柔一些。
而我,却天生喜欢欺负人。
别人对什么越觉得痛苦,我就越喜欢在这方面欺负得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花楼里大半的姑娘都爱我、亲我、抱我,唇上有点好胭脂、蜂蜜也要哺到我嘴里。我越觉得她们想要我,就越柔顺,也越不开口跟她们好。老鸨喜欢我将要给她带来的泼天富贵,我一定会让这一切都成空。至于愧疚到想给我赎身、活活累死的爹,还有眼前这个女人,我的娘
我想了想,故意对她说“你走吧。”某种意义上我说的全都是真话,“娘,见到你真没什么意思。你比那些听曲的客人还要木讷无聊。”
我觉得娘听了之后,霎那间肯定心碎欲裂、痛彻心扉。
结果我都知道了,所以懒得抬头看她。
浑身血红、脸上满是石榴汁的弟弟扑到我的腿上,脸上还有小孩子的痛楚,我亲了亲他,他又立刻快乐起来了。小孩子的快乐真是单纯,不知道未来的忧愁,也不知道自己该讨厌我害怕我。虽说大家都是一本记载乱世野史的小说人物,可我却知道所有人的死期、谁会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我知道自己是这本乱世野史中的人物,未来我会死。
死之前会害死很多人。等死了之后,我又会出现在另一本书里,继续做我的大坏蛋,让所有和我扯上关系的人痛苦又快活。
这个和我有着血亲关系弟弟一点不知道怕我,在我的膝头撒娇,“哎姐。哎、阿姐。”他念了好几遍才念对。我饶有兴趣地扯痛他的柔软的头发,问娘他叫什么名字。
“诛水。他、他叫方诛水。”娘小声、讨好地说可以给他小名取做石榴。
我莞尔一笑。没想到娘这么偏心我。
明明看见了我欺负比我小十二岁的弟弟,也装作是我好心好意给他石榴似的。
还要给他小名取做石榴。
好呀。我一口答应。
哦,方诛水。原来叫方诛水。
这个未来要做乱世能臣的方诛水,我的弟弟,二十多岁就会被我害死。被我污蔑逼奸臣上之妻,受五马分尸的车裂之刑。
这个“臣上之妻”当然是我。
娘和弟弟当然不知道这些还没发生的事情。方诛水走之前把兜里的糖掏出来,小心翼翼地撒开肉嘟嘟的手,奶声奶气地、带着亲切爱意叫姐姐。他把糖放在那个被我砸干净的果盘里。娘走之前,半晌没说话,随即局促地走上前,没经过我的允许就抱了我一下。我大方地让她抱了一下。
我想着出了楼去府上献舞的冰罗什么时候回来,她最好别知道我娘临走前来看我的事。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发疯的。
此后,直到和方诛水重逢之前,我再也没有想起这两个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科学祛锁这个世界写个圣僧、女帝爱上玛丽苏的故事。下章就脱离青楼了。从张趁步视角来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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