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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距离萧家表哥为她准备的折梅诗会只剩三天了。
程渺渺坐在窗前,听着外头惊天的雷声,吹着裹挟丝丝水汽的寒风,心底冰凉,如坠寒川。
她抬头望望天,无比遗憾,这雷怎么就不能落到她的头上,干脆直接劈死她呢这雨怎么就不能下的再大一点,干脆直接淹死她呢
她现在受的罪,比这天打雷劈好多少吗
“少爷,这样大的风和雨,怎么不关窗”苍灵打了伞从外头回来,进了屋直往她这边来,倾身替她将面前两扇大窗阖上。
窗户阖上,屋里一下便静了许多,程渺渺看着继续忙里忙外的丫鬟苍灵敏捷的身影,忍不住倒头一栽,趴在檀木桌上悠长叹气。
是的,没错,她程渺渺明明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孩子,现在却被人叫作“少爷”。
程渺渺穿越了,三天前的事。
她穿到了这个史书上并没有记载过的朝代,叫大启。
都说别人穿越,是带着巨粗巨大的金手指来的,这回到了她程渺渺身上,好嘛,金手指是有,但是不在她身上,在这副身体的原主人身上。
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同样也姓程,家族背景强大,父母恩爱,出生即是侯府的大小姐,嫡长女,独生女,想不过好日子都难的那种。
然而,这毕竟是个封建王朝,女儿再好,也挡不住她只是个女儿。
侯府需要的,是一个带把儿的继承人。
天意弄人,原主的母亲,也就是如今侯府当家的夫人萧氏,怀着原主的时候正跟随夫君远调凉州戍边。
凉州那地方天生环境艰辛,她一个从前只在闺阁之中娇养的千金小姐,大着肚子,更是不好受,生原主的时候便遭了不少罪,落下了病根,大夫有言,这身子,不适宜再生育。
萧氏与丈夫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夫妻俩婚后生活恩爱,感情甚笃,一时间闻此消息,抱着刚呱呱落地的女儿,自是悲从中来,不知该如何是好。
索性他们彼时远在凉州,距京城山高水远,消息闭塞。原主的父亲,也就是萧氏她丈夫,乾安侯程怀勉,感念妻子情深相随,辛苦为他生下女儿,不愿叫她往后还要受家族闲言碎语的委屈,更不愿为了儿子被人逼着去纳妾,背叛妻子,便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一咬牙一拍板,将消息送回到京城本家,说萧氏生了个儿子。
对,没错,儿子。
自此,本该是侯府嫡长女的原主,在她爹的口中,摇身一变,变成了侯府的嫡长子,也是唯一一个儿子。
跟随爹娘回到京城的时候,原主只有五岁,可这已经挡不住她体内源源不断的洪荒之力,在她三岁就开始习论语的基础上,五岁的她已经开始歌颂屈原与楚辞。
家里老祖母得知自家独孙可能是个天纵奇才之后,自是开始不留余力地培养她,为她请名士,授课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的读书与学习,誓要将这一根独苗苗培养成苍天大树,培养成能独自撑起整个侯府的荫荫大树。
而程从衍也没有辜负祖母和族老们的殷切期望,这么多年下来,江湖上早有了关于她的传闻
三岁习孔孟,五岁颂屈原,七岁言有章,八岁自做赋,九岁苍南论文会,十岁殿前谈国策,师从相爷,帝之青眼,论当今大启,天下儿郎,少年第一属谁
乾安侯府程从衍,无出其右
“嗝”
程渺渺吃多了苍灵带回来的荷叶糯米糕,忍不住打了个饱嗝。
当她得知自己的原身是个这样牛逼哄哄的人物时,她的内心是忍不住想要为她鼓掌的。
好啊好,妙啊妙,谁说女子不如男,她乾安侯府程从衍,古往今来第一人,就是要将所有男子都比下去,将他们都踩在自己的脚底下,叫他们只配看到自己的足尖,仰望自己与高山
不只鼓掌,她还要为她欢呼,为她喝彩,为她所到之处,铺满鲜花与色彩,但那都绝不是想要
成为她
“嗝”
糯米黏在肚子里难受,程渺渺没忍住,又打了个嗝。
“少爷”苍灵回头,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少爷向来最守规矩,从不会有这般粗鲁的举动,今日是怎么回事,竟一连打了两个嗝
程渺渺赶紧捂住嘴,十分抱歉道“这几日药喝的有些多,肚子里总是难受,实在没忍住,往后都不会了。”
苍灵听罢,懂事地过来将她的手扒下,“我明白少爷的难处,那么冷的天,您落了一遭水,身子必定受了寒,估计还没恢复好呢,您是女孩子,他们却只照男孩儿的样子待您,这能好嘛。”
程从衍是女儿身这事,世上知道的人统共不超过两只手。苍灵是她母亲萧氏身边陪嫁女使的女儿,跟她们是一条心,知根知底,从小便被派到了她身边,跟她一起长大,知道的便也多些。
而她口中的落水一事,说的便是原主前几天的遭遇了。
几天前,原主跟随萧家两位表哥表姐出游,步行过闹市,正碰上不知哪家小姐抛绣球。
一个绣球,遭众人抢来抢去,抛来扔去,最后眼看着就要落到她程从衍的怀里,人群中不知哪个眼明手快的,一个箭步上来,将她撞进了身后的永定河里,才叫那绣球最终没落到她的头上。
没落到她头上的绣球,最后也不知去了哪里,程从衍昏昏沉沉,被人从永定河里捞上来,捞上来后直接两腿一蹬,两眼一闭,昏迷了三四天,醒来便悄咪咪换了个芯子,成了她程渺渺。
程渺渺这边高考刚结束,正准备过上长达三个月的美滋滋的暑假生活,没想到路上骑自行车出个意外,人就魂飞了。
魂魄飞过来之后的她是满腹惆怅,对着一屋子关心自己的人,脸色难看的如同吃了苍蝇。
因为他们一口一个,全都在喊她“少爷”。
少爷
泪奔的同时,她也间接通过别人的嘴巴零零散散了解到了些自己的生平,得知自己居然是一代天纵奇才之时,眼泪当下落的更加凶猛了。
这年头,穿越流中,废材好当,傻子好当,再不济来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庶女,她也能当,可是十岁就会在皇帝面前高谈阔论、步步循规蹈矩的天才学霸,她怎么当
“嗝”
程渺渺实在没忍住,打完第三个饱嗝后就小心翼翼地看了眼苍灵。
苍灵无奈,却也表示很理解,“少爷今晚还是早些休息吧,奴婢明日便去夫人那里想想办法,给您弄些姑娘家该喝的药来,不然这样子下去可怎么是好啊。”
程渺渺无言点头,内心却在咆哮。
瞧瞧,瞧瞧,一个优秀到每一步都不会出错的人,只不过吃完糯米糕多打了几个饱嗝,都只能说是生病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生病了
程渺渺也想问,老天爷,这样子下去可怎么是好啊
苍灵听不见她的心声,为她铺好床榻被褥,仍在自顾自道“过几日便是表少爷特意为您准备的折梅诗会,到时候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少爷,可不能再跟今日这样。”
不能再跟今日这样,一口气打三个嗝。
程渺渺正襟危坐,喝了口热茶压压惊,“知道了,明日吃些药,应该就没事了,若是无其他事,你也早些下去歇息吧。”
苍灵颔首,最后叮嘱道“今晚外头守夜的是勤学,少爷别忘了。”
“好。”
学霸身边的小厮,就连名字也跟学习息息相关,分别叫勤学,好问,博闻,广识。
程渺渺不过昨日夜里叫错了一次人的名字,便被苍灵记下了,今日特地加以提醒,叫她不能忘记。
毕竟程从衍,怎么能叫错早就安排好,几年都没有变过的守夜小厮的名字顺序呢
在目送苍灵离开后,她才又长长哀叹一声,倒在床上。
倒了不过片刻,她又挣扎着翻了个身,从床底下窸窸窣窣掏出两本诗集。
拜前几日那场落水所赐,她那萧家的好表哥说正值隆冬梅花盛开之际,适合办场雪梅宴,替她去去晦气,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折梅诗会。既适合她展露文采,又附庸了风雅,他觉得十分不错。
顺便日子他也定好了,就在三日后。
又顺便不消她说,他就主动计划好了要请哪几家的少爷,哪几家的小姐,周全的像是他自己要办宴会,没有理由,才将她推出去。
诗会诗会,程渺渺想到这两个字,便一个脑袋十个大。
诗会上必定要作诗,她本想着,自己好歹是个高中刚毕业的准大学生,正是满腹才华达到顶峰的时候,区区一个诗会,到时候就将语文课本上学过的背出几首震震场子,那不就成了
没成想,当她翻开原主书架上那几册诗词的时候,她就傻眼了。
这虽然是个史书中不曾记载过的架空朝代,但是,从楚辞汉赋到唐诗宋词,几乎全都存在,全都好好摆在原主的书架上,明晃晃地告诉她,想要靠原有的东西走捷径,那是不可能的
那还能怎么办
程渺渺望着镜中自己小小一个的模样,心下满是迷茫。
那是一张跟她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为什么说是小时候呢因为天才原主,今年也才十一岁
十八岁的她,穿到了十一岁的程从衍身上,甚至智商可能还比不过十一岁的程从衍,这真的是一件十分叫人头疼的事情。
她不是没想过,直接告诉原主家人,你的女儿变了,她不是从前那个天才了,她不是从前那个什么都精通的学霸了,她只是个从小到大平平无奇只想躺平的学渣
可是每当她坐在床上,看着家人们殷切关心的眼神,她那一肚子的话又说不口了。
她程从衍,可是全家的希望啊,她真的要把他们全家的希望都毁了吗
不,还是再等等吧,让她再苟一苟,万一还能糊弄过去呢
程渺渺就是抱着这样得过且过,能骗一时骗一时的心态,过了三天。
直到第三天,她萧家的大表哥兴冲冲地跟她说,为她办了个诗会,才彻底唤醒了她即将生锈的脑壳。
那一刹那,程渺渺想了很多。
诗会上首当其冲就是要作诗,做出来的诗若是不尽人意,岂不是要遭人耻笑诗会上还要碰上许多的文化人,万一跟人聊天暴露了自己十分没文化,岂不是要遭人鄙夷再万一,那些文化人还要玩什么飞花令诗词接龙,她对不上来,岂不是从今往后,名声俱毁
不不不,她程渺渺可以是个学渣,可是大名鼎鼎的程从衍,名声可不能就这么毁了。
至少不能什么都不努力,就这么毁在她手里
都怪那劳什子的表哥
大半夜气到睡不着的程渺渺,咬咬牙还是起了身。
不就是诗会吗不就是学霸吗不就是天才吗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她学还不行嘛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前情铺垫较多,想看东宫伴读剧情小学鸡恋爱的可以前面跳着看,第二卷主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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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娇娇在自己及笄礼这一天突然觉醒了穿书意识,知道自己马上就会被迫成为政治联姻的工具,嫁给那个古板无趣的英国公世子,成为他有名无实的夫人,从此一生不得欢颜。
她不愿意,于是在原书中两人被迫定下婚约的前一天,逃走了。
知识改变命运,她逃去的地方,正是整个大启最富盛名的苍南山书院。
她要读书,自立自强,才不要成为别人可以随意拿捏的工具
贺兰阙重生了,他知道前世这个时候,自己马上就要被父母催着回家,娶那个女人。
他心底里喜欢的那个女人,全京城最漂亮的那个女人。
可是那个女人不喜欢他,成亲那么多年,他几乎从未见过她的笑颜。
于是这一世他决定放过她。
当父母来书信催他回家的时候,他理也没理。
谁知,后来有一天,同学突然告诉他,说书院里来了个顶漂亮的女学生,叫程娇娇。
“程娇娇”
“嗯,程娇娇。”
他手里的狼毫差点没拿稳,落到了地上。
他记忆中那个娇气到不能再娇气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半点苦都吃不得的娇气包妻子,居然扛着背包跋山涉水来读书了
程娇娇读书日记
1,今天刚到书院,一切都挺好的,并且发现一枚帅哥;
2,今天跟帅哥做了同桌,顺便一起吃了饭,还聊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很开心,就是忘了问帅哥的名字;
3,帅哥说他叫贺兰阙,唔,居然跟我原书结婚对象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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