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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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王群香眼光蛮高的。

    改革开放的脚步和她的20岁是一起来的。

    王群香在暖瓶厂打工,车间最漂亮的姑娘非她莫属,她前后被主任家儿子和厂长亲弟弟都追求过,但是她愣是一个都没看上,最后爹妈着急了问起来,她就说,再等等吧,自己想找个有财的。

    结果就这么又过了几年,王群香的爹妈才突然间意识到,闺女说的有财并不是那个财。

    而是这个“才”

    王群香迷上了隔壁镇子上一个时刻走在时代最尖端的时尚弄潮儿,大油头、花衬衫、镜、喇叭裤,虽然老有人说他们这些人是群二流子,但这种花花绿绿的打扮着实很有视觉冲击感,让王群香头一次看到,就被深深吸引,而后无法自拔了。

    领头的人叫马长磊,白白净净的,衬得他身上衣服颜色更是花哨。

    周围人都讨厌他的小白脸模样。

    但王群香喜欢。

    因为马长磊会弹琴,弹得一手好吉他。

    这个男人可不像其他那些不修边幅、不知道打扮的男人似的,他的手啊,一看就是拿来搞艺术的手,手指头又白又长,指甲也全部都修的特别圆润,一双眼睛一眼闪闪发亮,看上去,就像夜空里的星星一般,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这个人身上就天生带着一股属于自由的气息。

    这可是王群香最喜欢的类型。

    她一声不吭地就陷进去了。

    那个时候街头巷尾的一些隐秘地段藏着的,是迪斯科舞厅,王群香知道马长磊平时就喜欢泡在舞厅,所以,她偷偷也摸进去看。

    一来二去,倒是因为这个和马长磊熟悉了。

    平时来舞厅的女人不多,主要还是街上的那些老街坊总喜欢嚼舌根,说这种地方根本不是正经人来的,男人还好,无非落得一个混混称号,女人可就不得了了,那闲话传开以后,今年私奔明天两个私生子,鬼知道最后会被传成什么样子。

    所以王群香来这里,是躲着人来的。

    他俩拥有着共同的秘密。

    一段感情,也悄无声息地在这里开始萌芽。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命运总喜欢跟人开玩笑,这种安稳的日子没过多久,王群香突然意外怀孕了,做完检查以后出来,她吓得整个人脸色煞白,跑去问马长磊这下该怎么办。

    幸好是马长磊也算是一个比较有责任心的人,他一知道这件事,立马就做了决定

    提着礼物上门提亲去

    要快趁着王群香还没有显怀之前,赶紧把婚礼给办了,省得那些街坊知道他们两个是奉子成婚,这事儿要是传出去的话,王群香的名声就要坏掉了

    宁愿让他们知道,王群香嫁了个“二流子”。

    那个时候,王群香是觉得自己可以过上好日子的,但是有些问题却一直等到他们两个结婚以后,才开始慢慢暴露比如以前,她喜欢马长磊的潇洒,但是结了婚以后,这种潇洒反而就变成了压力。

    马长磊是挺潇洒的,在外头一直都那么快活,他没有稳定工作,因为他不喜欢那种“被束缚的感觉”,一周也总有几天拎着个收音机在舞厅跟朋友跳舞,而王群香一个人待在家里,白天要去厂里上班,晚上回来又要干家务活,马长磊纯粹就是啥也不管。

    他潇洒的背后,是因为还有别人给他擦屁股。

    所以他大可以在外头放纵,半天不需要为家里的一切大小事操心。

    不过这个阶段,王群香的心态还算稳定,好歹有家里老人在旁边照料着,她暂时对马长磊的意见没那么大,然而,这只是暂时

    结婚第二年,大喜和大悲一同来临。

    王群香生产的那天晚上,她母亲因为太着急要往医院赶,路上没留神摔了一跤,结果人就这么没了。

    之后很久,王群香一直在反复念叨这件事,无法理解“不就是摔了一跤,怎么会这样呢”

    坐月子的那段时间,她经常哭,弄得眼睛后来也不太好使了。

    马长磊就说让她不如就这么在家待着吧,毕竟家里头多了一张嘴还需要人照顾。

    然后她这段时间的身体也不太好,正好,在家看孩子的这段日子,就当是在家休息了。

    于是,王群香就这么辞了职。

    她在家带孩子的这段日子里,马长磊出去不知道忙活什么,据他所说,他是要赚大钱的,因为他认识的那几个哥们儿都是改革开放以后赶上下海浪潮的第一波吃螃蟹的人,哥哥都赚得盆满钵满,在外头发了大财,回乡的时候那荷包鼓的叫人羡慕的要命

    不过马长磊这人好像就不是什么能赚大钱的命。

    他头两年跑到深圳,研究什么电器厂去了,结果研究两年什么也没研究出来,反倒是把自己的腿给“研究”瘸了,他说是跟那头的一帮混子起了冲突,双方都喝了点酒,没留神就打起来了。

    具体原因是什么,那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是马长磊不甘心啊。

    回来没过几个月,他就又丢下老婆孩子出去“创业”去了,这回,他学着跟人倒腾那个板砖一样沉甸甸的大哥大去了,不过具体是做什么的,他也还是没跟王群香说,反正一去又是三四年。

    再回来,他就成了个欠下一屁股债、还差点要被警察以诈骗罪给抓起来的“赖子”。

    他说他在外头被一个很信任的朋友给唬了,那人说是要跟他一起合作,但最后却是往他手里丢了一笔烂账,还卷了他所有的钱跑路。

    “”

    不管怎么说,马长磊的生活倒是多姿多彩起来了,尽管一直走的是惊险刺激的路线,但他人还是活蹦乱跳的,也没什么大事儿啊。

    而他在外“拼搏闯荡”的时候,王群香在家干嘛

    她在家伺候老人,还要带孩子,每天就好像是一个不知道疲倦的陀螺一样,一直在转啊转,忙完了这件事,下件事就又赶到了眼前。

    马长磊再回来的时候,喝了点小酒,在王群香跟前一直报怨他在外头的日子有多辛苦,喋喋不休。

    王群香就一手抱着孩子,也不看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但是,实际上,她却是在思考一件事。

    她在想,当初那么多人里头,她就相中了马长磊,结果,到底是图个什么啊

    最开始的时候她看上马长磊,完全就是因为对方身上那种特立独行的气息,但是这么多年过去,当年让她着迷的那部分气质就逐渐变了味道。

    就像是那些深度迷恋成功学的人,一心认定只要能把成功学给研究透彻,自己就也能跟着一起成功一样,马长磊现在多多少少就有点这种状态。

    王群香开始有些厌烦他的这些表现。

    于是两个人开始吵架,一吵起来就没完没了,马长磊指责她现在变得特别势利眼,不过就是一时半会没有挣到钱而已,她就开始在后头嘀嘀咕咕,王群香自然不甘示弱,说他总是跟着那么一群不靠谱的人在外头跑来跑去,结果跑了几年下来屁都没得一个。

    俩人吵急眼了,还差点要动手。

    后来,马长磊就开始不怎么回家了。

    虽然他以前也是不经常回家,但以前是因为他人在外地,现在倒好,人不在外地了也照样经常不着家,鬼知道他究竟跑到哪儿鬼混去了。

    两个人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过了那个容易解决的时间段以后,事情也就放在那,成了一个疙瘩。

    王群香想过离婚,她觉得这日子真的是过不下去了,她现在看见马长磊那张脸就开始,她现如今真的特别讨厌这种整天混吃等死一点责任心都没有的人。

    但是家里人都劝她,为了孩子忍一忍,不能让孩子没有爸爸或者妈妈,而且男人不都是这样嘛马长磊又没出去赌或者嫖,就脾气大一点而已。

    “”

    王群香确实被劝住了,但是夫妻俩的关系都已经降到了冰点,谁也没有想过弥补和挽回,索性就直接分屋子住吧,谁也别搭理谁了,王群香跟儿子各一个房间,马长磊爱回不回,回来就睡客厅

    俩人就这么将就着,竟然稀里糊涂地将就了半辈子,回过神来,都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轻的时候总喜欢在外头跟人喝酒,马长磊人到中年,身材早已经走形,整天扛着个啤酒肚,跟个怀胎十月的孕妇似的。

    而后的某一天深夜,他喝完酒,醉醺醺地回家,随便把鞋子一丢,就躺在地上睡了。

    第二天,王群香五点多起床洗漱,结果推门就闻到屋子里一股恶臭扑来。

    那是呕吐物的味道,闻得她忍不住皱眉。

    打开灯,她打算把屋里清扫一遍,没想到转头就看见地上躺着的马长磊面色青紫,整个人都呈现出一种特别不对劲的状态。

    而且,他脸上还有呕吐物的残留,王群香惊慌失措地打了救护车,接着伸手试探着推了推马长磊的身子,但碰到的地方,一片冰凉,人都已经僵硬了。

    马长磊就这么没了。

    醉酒状态下被自己的呕吐物捂到窒息而死,

    葬礼过后,王群香恍惚了好几天,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和自己纠缠了小半辈子的人竟然就这么突然没了,和当年她母亲的情况差不多,明明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结果,却等来了这么严重的后果。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惆怅之下,她却忽然又感觉到了一种很陌生的情绪。

    好像是觉得

    突然就松了一口气

    儿子已经大了,不用她再操心什么了,家里老人也有他们自己的生活,顶多需要偶尔抽个时间过去看一看,别的,她好像再没别的事情可做了

    这个念头在脑中闪过,王群香不由得有些迷茫。

    房子里空荡荡的,就剩下她一个人在住,那个时间段,互联网的雏形开始慢慢构建起来,触屏智能机逐步开始替换翻盖按键手机,bbs和博客成了人们交友和记录的地方,王群香坐在电脑前,一点一点地学会了如何在论坛里灌水、跟帖、撒花、顶楼主。

    迷茫的感觉逐渐消退,她凭借着一台电脑,在互联网上认识了一群经常性走南闯北的人们。

    她特别喜欢去看那些人发的bog,那里头写到的,是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世界。

    现在,不会有人再阻拦她探索的脚步了

    甚至她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自己当时究竟是哪来的那么大的勇气,联系上了车队,跟着一群陌生人,去往一个陌生的城市。

    他们前期是坐车去到了青海,到地方以后,等人齐了才开始的环海骑行。

    这三百多公里,对于其他有经验的人来说,一天就搞定了,轻轻松松,但是对于王群香这个纯粹的新手来说,上来就挑战这种高难度,实属罕见。

    她当天骑出去大概三十多公里,接着就已经因为体力消耗过快,而忍不住吐了。

    旁边那些陌生的队友有的在给她加油打气,有的则是劝她,不行的话就回去歇歇吧,自己的身体最重要,但是王群香没有听,她咕咚咕咚喝了一瓶水,休息了十几分钟之后,就咬着牙继续上路。

    这一圈骑下来,接下来的几天里,她几乎都是躺在床上,没怎么下过床的。

    但是身体上的极度痛苦,却给她带来了一种,仿佛脱胎换骨一般的感觉。

    接下来,慢慢把精力重新补回来,王群香爬起来,跟着队友们去了内蒙古看日出日落,而后又自己约了同伴去四姑娘山徒步旅行。

    她爬过梅里雪山,看到了日照金山,去过腾格里沙漠,见到了足以令人震撼到失语的群星,从四十九,到六十一,她用了整整12年的时间,把自己完完全全地变成了一个新的王群香。

    “来来来,牡丹燕菜”

    小摊老板的吆喝声一下子就把佟羽的神志给拉了回来,斜对面,王阿姨往后头挪了挪,给上菜的老板腾出了位置。

    七个人,十四只眼睛,齐刷刷地全都落在老板身上,看着他上菜。

    果然是水席,端上来了这么大一碗汤汤水水。

    哪怕还没有尝到味道,但是里头那一种胡椒的麻味就飘了出来,其中还带着一些香油的气味。

    “不说了,吃饭吃饭。”

    王阿姨开始分筷子。

    旁边那个刘阿姨则是乐呵呵地跟佟羽说“这些菜不仅可以吃,汤也可以喝,你先来一勺尝尝味道”

    “行。”佟羽一边道谢,一边接过了刘阿姨推过来的那满满一碗汤。

    这个牡丹燕菜其实原来的名字叫做假燕菜,之所以有假这个字,就是因为它是假充燕窝而诞生的菜肴。

    汤底有较为浓烈的胡椒味,因为是刚做好,所以汤很热,喝了几口之后,就感觉到浑身的血液好像立马开始加速流动一样,手指尖都是热的。

    “哇,这个好吃哎”

    佟羽一抬头,就看见旁边的一个大叔已经是吃的满面红光,停不下筷子了。

    第二道菜是连汤肉片。

    看名字就知道,这又是一碗带汤的。

    比起刚刚的牡丹燕菜,这一道明显辣味会重一点,但是很奇妙,这种辣是那种清淡的辣,而并非川湘菜飘着层层红油、一看就让人忍不住狂咽口水的辣,光看这道菜的外观,指不定就会有人觉得这个还挺清淡的,甚至可能给它一个清汤寡水的评价。

    但是多吃几口才知道,这道菜,辣味够的话,舌尖麻嗖嗖的,额头上全都是被辣出来的汗。

    这种清淡的辣不会让人吃过以后就想狂跑卫生间,它的存在或许只是为了暖身子。

    2月的天,入了夜以后也确实冷,风吹的嗖嗖的,但是吃上这么两道菜,喝点它的汤,喜欢酸的可以加点醋,几口下去,那种舒服程度是从天灵盖一直舒服到脚趾头尖的,好像身体的每一寸的毛孔都被热气打开了一样。

    此后还有四季蒸菜、炝汁白菜、一人一小碗的浆面条,自己一份看起来好像是大杂烩的洛阳熬货。

    汤汤水水一大桌。

    真是吃饱了以后顺带着还能喝点汤溜溜缝。

    佟羽吃完这顿饭,整个人只想往后头一躺,彻底放空,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

    而这么丰盛的一顿晚餐下来,最后竟然一个人也不过是出个三四十块钱而已。

    这简直不要太实惠

    “”

    告别萍水相逢的几位叔叔阿姨,佟羽放弃了打车回去的想法,戴上耳机,选一首轻音乐,慢悠悠地沿着路边往下走,漫无目的地走着。

    从十字街走到新街,而后又拐弯路过伊河。

    公园里,有对小年轻正蹲在光线昏暗的树底下卿卿我我,还有人腰上别着个扩音器沿着伊河快走锻炼,隔壁有个老大爷,这么冷的天竟然只穿了一个白色背心,在那里威风凛凛地挥舞着长鞭,把鞭子甩的啪啪作响。

    还有的人这个时间点了仍然在工作,蹬着个三轮车,迎着风,清扫掉路两旁的垃圾。

    路边的灯亮着,光线昏黄暗沉。

    人的影子在下面被拉长再拉长。

    作者有话要说不推荐大家去庐山玩的时候坐汽车上山,否则你会接受严格的ktv管理模式

    它不准你从山下自带小吃零食

    离开的时候你也不能把山上的东西带走

    什么你说怎么可能

    没关系,你上车就相信了

    尝试一把从上车吐到下车,保证你什么也带不走,离开的时候绝对是腹内空空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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