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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鸳死了。
死在了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地方。
用最残忍的方式。
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所有人都很震惊和悲伤。
叶蔓蔓和贺忱第一时间赶到了程家,帮助程妈妈操办程鸳的葬礼,姜苑和刘季同也赶了最早的一班车过来。
林知书憔悴得完全不像话,完全不修边幅,像是一下子老了数十岁。
在程妈妈给程鸳整理遗容的时候,他将洗干净的看起来跟新的一样的猫眼石项链戴到了她的脖子上。
虽然,她的脖子上已经多了很多青黑交加的瘀斑,还有看起来极为骇人的大伤口,但她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甚至还面带微笑,戴上这个项链漂亮极了。
果然他当初就该直接帮她戴上的,而不是听她的,随意推脱两句就放弃了。
这个项链果然很适合她。
葬礼举行之前,夏语安将程鸳提前写好的信拿了出来。
她怎么也没想到,昨天还跟她抱在一起说心里话的程鸳,今天就冰冷僵硬的躺在了棺材里。
首先,第一封信是写给程妈妈的。
程妈妈颤抖着手快速拆开,只看了一行,她那本该哭干了的眼泪就再次掉了出来。
妈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你为我忙前忙后日渐消瘦的样子了,我不是个懂事的孩子,到了年纪也不听话不结婚,不是因为我不想听您的,只是因为我实在是做不到。
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所以拼了命的赚钱,那些钱,不是用来给我自己治病的,我想留下来给你的。
妈妈,我爱你,我很爱你,我也好想陪着您一辈子。
可是我做不到了,所以我只能留下那些钱了,希望您不要怪我。
我的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真的,谢谢您养育我二十多年,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当您的女儿。
程鸳的信里字迹歪歪扭扭,已经不怎么能看了,但看得出来她有非常努力的控制力气,将字写得好看一些。
程妈妈崩溃的哭出声,趴在棺材旁边不停地喊着程鸳的名字,语气中充满了悲戚和痛苦。
第二封信,是给叶蔓蔓的。
尽管她们两人早已不再像过去那样经常有时间出去聚在一起玩,但她们的关系从来没有淡过。
这是一封感谢信。
蔓蔓,谢谢你谢谢你能在过去我最无助的时候拉我一把,带我走出那个小镇,认识你,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但是对不起,我还是那么的胆小,我没有学会你教给我的勇气,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洒脱生活,没能做到你希望看到的那个样子。
不过我已经很知足了,我有好好努力,有变成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样子,我能够有现在的一切,全都是因为有你的帮助,你是我的好朋友,同样也是我恩人,蔓蔓,真的很谢谢你,希望你跟贺忱永远幸福
叶蔓蔓现在已经是国家著名外交官,平常还会上电视,已经越来越不苟言笑了。
但看到这封陈词恳切的绝笔信,她还是红着眼扑进了贺忱的怀里。
温热的眼泪打湿衣襟,贺忱心中也非常不好受,嘴唇紧紧地抿着,目光沉痛的看向棺材中仿佛安详睡过去的那个女孩。
她与叶蔓蔓隔三差五来店里复习上课的日子仿佛还在昨天,今天就已经天人永隔。
他搂紧怀中哭得隐忍身子不停颤抖的女儿,声音也有些更咽。
“想哭就哭出来吧。”
他的这句话就像是导火索,一下子引爆了叶蔓蔓所有隐忍的泪意,她终于再也忍不住,在他怀里痛哭出声。
第三封信,是给姜苑的。
她们三姐妹中,只有姜苑一个人还留在小镇上,没有来京市发展。
但她也过得很好,虽说不至于大富大贵,但也足以安稳一生。
她打开信,第一行字上面居然还画着一个可爱的笑脸。
姜苑,好怀念我们过去一起在镇上的日子啊,那时候我还很腼腆,你也很大大咧咧的,每天你都能不同的法子逗得我哈哈大笑,真的,在认识你之前,我已经有好久没有真正的开心过了,你一直都是我的开心果。
跟你们在一起玩闹的日子,是我这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光,我真的好怀念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心里唯一担心的只有高考会不会考上。
也不知道你这几年在镇上过的好不好,我太忙了,都很少有时间打电话跟你好好聊聊天,逢年过节都没能回去跟你说说心里话,真的心里非常愧疚,希望你不要埋怨我。
我希望你可以永远开开心心的,就像以前一样,当个没有任何烦恼的开心果,跟刘季同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谢谢你,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光,我最好的朋友。
这封信读起来已经有些地方不太通顺了,而且字迹也越来越歪,显然是有些看不清,还写岔了一行。
而正是因为这样,姜苑越是能感同身受到程鸳当时的痛苦。
她捂住嘴,忍不住蹲下痛苦。
程鸳该有多痛啊。
她写字那么好看,那么工整,从来不会把字写成这样。
刘季同也蹲下去揽住她的肩膀,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哭。
一时间,屋子里的哭声越来越大,空气也仿佛胶着得令人喘不上气来。
这最后一封信,是给林知书的。
林知书就站在棺材旁边,看着程鸳苍白的笑脸,颤抖着打开了信封。
林知书,我好像还是没有办法真的把你当哥哥,希望你不要怪我。
这个病,是治不了的,你我都知道,所以我才会做这样的选择,你应该能够理解吧
不过,我不希望你因为我伤心,你已经因为这个病失去了祎祎姐,现在我也因为这个病而离开了,也许你会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甚至放弃攻克这个难题,但是我还是比较喜欢你为达目的目光坚毅的样子,那样子真的很帅。
希望你不要放弃医学事业,不要因为我的离开而难过,如果可以的话,我好喜欢以前你送我的那个项链,你要是看到了的话,能帮我戴上吗它真的很好看。
这封信已经看起来有些乱了,还写错了几个字,字迹丑的不像话。
但林知书读懂了。
这个傻丫头。
一个字都不提她喜欢自己的事实,却每个字都在说她还在喜欢他。
他有什么好的,让她到死都不忍心伤害。
林知书痛恨自己的后知后觉,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然后趴在棺材旁边,颤抖着手摸了摸她冰冷的脸颊。
“傻丫头,项链已经帮你戴上了。”
“真的很好看,很适合你。”
“这么久以来一直喜欢这样的我,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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