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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则手里拿着几个包子,边走边接电话。
与他通话的人是宁湾“哥,你昨天彻夜加班,怎么今天一大早又开始巡逻”
宁则啃一口包子,含糊不清地说“昨天突然接到上面的命令,让镇里面的警察加强戒备,小心镇上出现的生面孔,尤其留意那些身着奇装异服、行为举止异常的人,一旦发现要及时报告。”
咽下口里的包子,他又接着说“我们警察还不是最辛苦的,上面突然派来许多武装人员,身着便衣,在小镇上日夜搜查,也不知道在找什么人。”
他还不忘叮嘱宁湾“近期可能有点不太平,我不在家,家里面就剩你一个顶梁柱。你千万要小心一些,看好咱妈,暂时别让她老人家出去逛街了。”
听了他的嘱咐,宁湾有些迟疑地开口“哥,上面说要注意身着奇装异服的人”
宁则“的确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也许是我们镇上混入了什么危险分子”
通讯另一端的宁湾沉默片刻,惊疑不定地说“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昨天在大街上遇到了等等小夏在隔壁叫我,可能有事要说,我先过去一下,等会儿再打给你。”
宁则没太在意他说了半截儿的话,只是继续叮嘱道“隔壁就剩小夏一个人,他一个文弱医生,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你平时注意多照顾他一点。”
挂断通话后,他三口两口解决完一个包子,继续绕着小镇巡逻。
只是还没走几步路,宁则突然察觉出背后有一道炙热的视线,正热切地注视着他。
他背后一寒,顿时敏锐地回头看去。
就在不远处的街面上,有一大一小两个人缩成一团儿,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或者说,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手里的包子。
突然出现的两人,年纪大的约有三十多岁,是一名中年男性。年纪小的只有七八岁,剃着板寸,身体十分瘦弱,浑身脏兮兮的,几乎看不出性别,需要仔细分辨才勉强认出是一名女孩。
这两个人既像一对父女,但更像是两名以乞讨为生的乞丐。
宁则还从未见过如此落魄的乞丐。
两人身上的衣服一个比一个破烂,浑身上下脏得像是几年没有洗过澡,躯干瘦弱便显得头颅十分硕大,头发枯黄得像一把稻草,身上削瘦地几乎没什么肉,脸庞颧骨深深凹陷下去,仿佛是一具骷髅上蒙着一层破败的人皮,比非洲的饥民看起来还要悲惨。
宁则以前也见过其他乞丐,但那些乞丐只会向路人要钱,根本不接受施舍的食物,更没有营养不良的状况。
而眼前这两名乞丐,对于食物的渴望十分明显,两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手里的包子,显然是饿极了
包子是他从旁边的早餐店里买的,皮薄馅多,肉厚油香,面皮儿被肉馅的油脂浸润透彻,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越吃越香。
宁则一共买了三个包子当做早餐,刚才吃了一个,现在手里还揣着两个。
他看向眼前两人,觉得对方并不像骗钱的职业乞丐,于是犹豫片刻后,还是主动向两人走去。
眼见宁则走来,年纪较大的乞丐虽然饥饿,但却显得极为警惕,一把抱起身边的女儿,连连后退几步,眯起眼睛盯着宁则,一只手掌紧紧攥着手里的拐杖。
中年乞丐大约是自身腿脚有什么毛病,又或者已经饿得走不动路,所以手里一直拄着一根长条状的拐杖,用来支撑身体。
而乞丐身上的衣服已经完全破烂,碎成一堆破布条,一直垂落到脚边,恰好遮住了他手里的拐杖,让外人无法看清拐杖的全貌。
宁则见对方如此警觉,急忙抬起双手,示意自己并无恶意。
然后他又点了点自己身上的警服,轻声说“别害怕,我是警察,不会伤害你们的。”
“警察”中年乞丐反复念叨着这个单词,声音干涩嘶哑。
他脸上的表情有着些许怀念,像是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个单词,但更多的却是困惑和怀疑。
而他怀里的小女孩,则对这个单词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从未听说过警察的存在。
小家伙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只死死地盯着他手里的包子。
宁则叹了口气,将剩下的两个包子递过去“你们一定很饿,先吃点东西垫一垫。”
大小两名乞丐,望着送到自己眼前的包子,简直有些难以置信。
中年乞丐迟疑地走过来,十分警惕地靠近他,然后一把夺过他手里的包子。
对方连声谢谢都没说,就用一只手揽着自己的女儿,头也不回地跑了,生怕自己的包子被人抢了似的。
宁则在两人身后,高声呼喊“等等你们先别走,我们镇上有救助所”
不管这对乞丐到底是不是父女,他们都显而易见地遇上了天大的困难。而宁则身为警察,有义务问清楚原因,然后将流浪人员带到救助所里进行救助。
但是两名乞丐的脚步很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冲入旁边的巷道深处,已然不见踪影。
宁则刚想追过去,却突然听到街道旁边的早餐店里,突然传出一阵喧闹声。
就是他刚才买包子的店铺。
远远望去,店铺内有两人纠缠起来,好像是店老板和吃饭的客人在闹。
其中,那名吃饭的客人竟然手持凶器,表情不善,眼看就要动手。
宁则犹豫了一下,还是暂时将乞丐父女放下,转身走向路边的早餐店,先去解决眼下更紧急的暴力冲突事件。
采花贼张彩蝶最近很倒霉。
被谢少云那只朝廷走狗一直死咬不放也就算了,他和摩云教里的其他朋友,本想逃到关外暂避风头,却不料一阵遮天蔽日的风沙袭来,自己转眼就来到一个见鬼的倒霉地方。
他与自己的同伙也失散了,完全不知道其他人去了哪里。
眼下他所在的这块地方,无论是地貌建筑、还是衣冠风俗,与中原地区都截然不同。
这里的居民显然很富裕,一路走来,竟然看不到常见的茅草屋和泥巴房屋,甚至连砖房都很少见。
放眼望去,人们大多居住在高高低低的楼房里,楼房的墙壁是用一种极为特殊的灰色石头建造的,异常的坚固,墙面上甚至看不到一丝墙缝。
而他脚下的道路,也极为平坦,不是黄土路或者石子路,全都是硬邦邦的地面,大街小巷四通八达,可供所有路人行走,比京城里的皇道还要宽敞昂贵。
路面上,也看不到任何车马牲畜,只有一只只狰狞恐怖的钢铁巨兽,脚底下长着四只轮子或者三只轮子,在街道上任意行走。
来来往往的行人,对近在咫尺的巨兽视若无睹,脸上看不到一丝惊慌的神色,仿佛一切都是如此的稀松平常。
有些路人,甚至会钻入巨兽的体内,被巨兽携带着前往各方。
昨天中午,张彩蝶就是被一个不会武功的异乡人所驱使的钢铁巨兽吓到,不得不放弃诛杀谢少云的大好时机,慌不择路地狼狈逃窜。
而成功脱身的他,又被小镇上眼花缭乱的一切震惊,不得不避开所有人,躲在一处僻静小巷的角落里,静静等待夜幕降临。
身为一名采花贼,漆黑的夜色才是他最好的伪装。
天色逐渐暗下来,可令他更加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随着黑夜降临,这里的房屋、以及街道两旁,竟然亮起一盏又一盏耀眼的灯火
明亮的灯光灿若星辰,照亮原本昏暗的道路,路上的行人也丝毫不见减少。
此地显然是没有宵禁的,本地居民仿佛也没有睡觉的概念。
即便天黑下来,依然有许多男女老少或孤身一人、或结伴而行,走出家门,出入酒楼饭店,散步起舞,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整座小镇热闹异常,就算是元宵时节处处张灯结彩的京城,也不如此地喧闹繁华。
而这里的居民,身上的衣着更是怪异,既非中原人士的高冠博带,也非塞外胡人的蛮夷打扮。
很多人甚至包括许多女子,都将自己的头发剪得极短,根本无法束发。即便有几个长发的女子,也只是将自己的一头青丝披散着、或者简单扎起来,没有一个人头戴发簪步摇。
人们身上的衣裤也被剪裁得很短,在炎热的天气中坦然地露出自己的胳膊和大腿,无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皆是如此。
走在街头上的那些年轻女子,脸上没有丝毫羞涩的表情,仿佛并不觉得穿这样的衣服是一种淫\荡的装扮。
躲在暗处的花彩蝶,睁大眼睛看向街面。
他的目光扫过一双双白皙修长的小腿,不由激动地舔舔舌头,原本的惊恐不安,竟然被心头欲\火逐渐压过去。
这里的女子,比京城里的娘们生得还要漂亮
无论长相如何,每个人的精神头都很足,身上的皮肤白皙,衣服干净整洁没有异味,个子很高,脸色红润,皮肉圆润饱满,没有穷人家里常见的面黄肌瘦。
难不成这些年轻女子,都是富裕人家养出的大家闺秀
可是大家闺秀又怎么可能穿这样的衣服,在夜晚的街面上随意行走,身边甚至没有男丁的陪同
花彩蝶心里想入非非,忍不住脱去身上的夜行衣,露出
恰好,有几名年轻女孩迎面走来,个个衣着光鲜靓丽,有说有笑地从他面前经过。
其中一名高个子女孩,无意间抬头看到身穿古装的花彩蝶,顿时惊呼一声,高兴地对同伴说“快看,是汉服爱好者”
泉眼镇很小,平日里几乎看不到什么穿汉服的人。
但很快,她的同伴便反驳道“这人身上所穿的服装,有一些地方并不符合汉服制式,更像是影视剧里的戏服。听说我们镇上最近在建影视城,他可能是剧组里的演员。”
“真的是剧组演员吗我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演员”高个子女孩更加兴奋,毫无戒心地凑到花彩蝶面前,手里举着手机,“帅哥,你是演员吗拍得什么戏呀我能跟你合个影吗”
花彩蝶虽然听不懂女孩们的对话,但是他看着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竟然胆敢主动向他凑过来的女人,嘴角边不由露出一丝阴恻恻的微笑。
他虽然是江湖里人人喊打的采花贼,但是却生得一副好皮相,容貌阴柔精致,肤色白皙,只不过五官略显刻薄,便衬得周身气质有些阴郁。
以往他靠着这副极具迷惑性的皮囊,在外人不清楚的情况下,蛊惑过不少涉世未深、情窦初开的少女。
眼前这种蠢女人,便是最好下手的对象。
他装作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极具风度地轻轻点头,一边在心中暗自盘算着,等这群女人走远后,他可以在后面悄悄尾随,等到其中一人落单后,他就直接下手将人迷晕掳走。
高个子女孩丝毫不知对方心底的龌龊想法。
她只是很开心地凑到自己以为的“演员”身边,将手机高高举起,调成自拍模式“耶”
花彩蝶并不认识女孩手里拿着的“小匣子”,但他却清楚地看到,眼前的屏幕里映出两个小小的人影。
再仔细一看,这两道人影赫然就是女孩和自己的模样
顿时,花彩蝶脸色一变。
自己的影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方小匣子里影子还能随着自己的动作而移动,难道是自己的魂魄
还不等他想清楚,眼前的手机便响起“咔嚓”一声。
他和那名女子的身影,就此定格在匣子里,栩栩如生,却一动不动。
不他的三魂七魄
一瞬间,花彩蝶心中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惊骇之下,他本能地一把推开身边的女孩,运足内力,施展轻功,惶然如丧家之犬般,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此地,眨眼间已经消失不见。
只留下无辜被推搡的女孩,停留在原地,与自己的同伴面面相觑。
“什么鬼拍照不是他自己同意的吗怎么突然推人”女孩揉着自己的胳膊,不禁抱怨道。
而远远逃窜的花彩蝶,则是再次躲入阴暗的角落里,抱着自己的手臂,被吓得瑟瑟发抖,心中的旖旎心思一扫而空。
这里、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大街上随便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人,竟然会摄魂之术
他亲眼看见,自己的魂魄被封印到那个小匣子里自己失魂之后,会不会突然暴毙
浑身颤抖的花彩蝶,就这样窝在墙角下,胡思乱想了一整夜,紧张得嘴角边起了一圈燎泡,却依然没有等到自己暴毙的时刻。
一直等到天光大亮,宛如惊弓之鸟的花彩蝶,才终于平静下来。
他的身体并无异样,难道那名摄取他魂魄的仙姑,只是想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然后大发慈悲,饶了他一命
重新恢复过来的花彩蝶,不禁劫后余生般松了一口气。
但很快,另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摆放在他面前。
他饿了。
之前一直被谢少云追捕,他同样没有时间停下来喝水吃饭休息,几乎全靠自己的习武之躯在硬撑。
然后又在担惊受怕中煎熬一夜,此时陡然放松下来,他便觉得腹中饥饿,又累又乏。
再不进食的话,即便是铁打的汉子,也实在撑不下去。
恰在此时,随着天色渐明,街道两边的早餐店也纷纷开张。
刚出蒸屉的包子白嫩香软,油锅里被炸得金黄的油条,汤锅里上下翻滚的小混沌,入口即化的豆腐脑,白花花的豆浆,热气腾腾的茶叶蛋
食物的香味扑鼻而来,勾出了花彩蝶腹中的馋虫。
饥饿压倒了恐惧,他再也忍耐不住,壮着胆子走进一家早餐店,学着本地居民的样子,大喇喇地坐在早餐摊位上。
现在正是早餐店生意最好的时候,店老板一边忙碌,一边遥遥向他招呼“兄弟,想吃点什么”
花彩蝶仔细打量了一下店老板,发现对方手里并没有拿着小匣子,看起来并不像昨夜那名仙姑一样会摄魂之术,应该只是一名普通的店家。
他这才放下心来,大声吆喝道“店家,把好酒好肉都给大爷端上来,少不了你的赏钱”
早餐店老板“”
这人神经病吧哪有这么跟人说话的
随后,老板又看了看对方身上穿着的古装,恍然大悟。
最近镇上在建影视城,想必这人就是剧组里的演员,入戏太深没改过来,台词说习惯了。
他忙得根本没空和对方计较,一边炸着锅里的油条,一边头也不抬地问“我们店里面有包子混沌油条水煎包,还有各种汤和粥,可惜没有酒,你到底想吃什么”
花彩蝶十分不满对方轻慢的态度,但又急着填饱肚子,犹豫片刻后,才再次吆喝“把菜单上有的,全都给爷上一遍”
店老板抬头看向他,越发感到迷惑“要这么多,兄弟你吃得完吗”
花彩蝶冷哼一声“你别管大爷能不能吃完,都给我端上来,反正最后不会少了你的赏钱。”
他在江湖上的名声虽然不好,但却不缺钱花,日常出手十分阔绰。
面对这样一位古怪的顾客,店老板虽然有些无语,但是送上门的生意他也不会推辞。
很快,他将店内各色早点都端来一份,来回跑了好几趟,才全部送到客人的桌子上。
花彩蝶矜持地拿起桌面上的一次性筷子,夹起一个白嫩的包子送到嘴里,在咬下去的一瞬间,他却忍不住惊讶地睁大眼睛。
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素馅包子,但只咬了一口,他就能吃出来,里面的馅料种类繁多,至少不下三种蔬菜。
其中还有两样蔬菜,并不是应季蔬菜,按理说在这个时节根本找不到。
但如此珍贵的反季蔬菜,却依然被剁成了馅料,只为做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包子
看来这家连酒都没得卖的小铺子,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一旦感受到食物的滋味,饿了许久的花彩蝶就再也忍不住,直接一顿狼吞虎咽,将桌面上的早点吃了大半。
这个鬼地方虽然处处诡异,但当地小食还是不错的只是一餐普普通通的饭食,不管是佐料还是油水都放得很足,实在让人吃得过瘾。
吃饱喝足后的花彩蝶并不吝啬,随意往桌面上抛下一锭银子,转身就想离开。
可店老板见状,却着急了,急忙从后厨飞奔出来,一把揪住花彩蝶的袖子“等等你别走啊,还没付钱呢”
花彩蝶被拽住,不禁一愣。
他几乎被气笑“这么大一锭银子,都不够你这一顿饭钱你这家店是黑店,故意来讹人的吧”
在他看来,就算是用金饭勺炒的菜,这么大一锭银子付饭钱也绰绰有余。
可店老板却比他还要生气“无论是现金还是扫码支付都没问题,可你这人脑壳有病故意拿拍戏用的道具来糊弄我你吃了那么多,还不想付钱”
显然,他以为桌上的那锭银子,只是剧组里使用的假道具。
所以他一把揪住眼前吃霸王餐的客人,绝不能让对方溜走。
花彩蝶哪里遭受过这样轻慢的对待,顿时勃然大怒,一把抖出缠在自己手腕上的软剑,剑锋直指老板的脖颈“你这厮,竟敢辱没我的名声”
店老板面对冰冷的剑锋,丝毫不带怕的,继续骂骂咧咧“你拍戏走火入魔了拿着把软不拉几的道具剑,想吓唬谁呢快点给钱”
看着眼前不知死活的店老板,花彩蝶的眼神逐渐阴冷。
他本就不是什么正道人士,向来不把人命当回事,如今被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如此羞辱,他顿时起了杀意,只想让店老板血溅当场。
可就在他将要动手的时候,突然有人从店门外走进来,高声呵止二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都快松手”
花彩蝶随意地瞟去一眼,发现走进门的,是一名身穿藏蓝色衣衫的高大汉子。
店老板浑然不知自己与死神擦肩而过,他像见了救星一样,急忙跑到来者身边,开始诉苦“警察同志,这人吃饭不给钱,我只是拉住他,他还想动手打人。”
花彩蝶听店老板称呼眼前人为“警察”,又见店里面其他食客对“警察”也是十分信服的模样,心里不禁暗自猜测“也许这个所谓的警察,就是当地的捕快官差。”
一提起捕快,他就不禁想起一直追捕他的谢少云,顿时满怀厌恶,看向警察的目光也变得阴森起来。
眼前这名赶来调解纠纷的警察,正是在附近巡逻的宁则。
宁则在进门之前,还以为要处理的只是一件老板和客人之间的普通争执。
可当他看到穿着一身古装的花彩蝶时,顿时眉心一皱。
想起上面的命令,一定要小心镇上身着奇装异服的人,他不禁慎重起来。
“你好同志,我是警察,请你跟我走一趟。”宁则十分警惕地接近对方。
他本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里报告,只不过嫌疑人恰好身处早餐店,店内还有很多吃饭的人。
如果嫌疑人有什么危险异动,无辜群众容易被误伤。
眼下,他必须想办法将对方调走,远离普通人。
而被他暗自警惕的花彩蝶,此时却露出一个十分无辜的表情,笑道“你要我乖乖跟你走,官爷”
既然对方是当地的官差,如果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官差下手,很有可能会惊动上面的官府。
可如果等到官差将他押解到僻静无人的地方时,他再出手
想到这里,花彩蝶笑得更加无辜“甚好,我们现在就动身。”
只不过他的眼神越发阴冷,看向宁则的目光,犹如在看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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