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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五章 大城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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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百叶取出了他的兽皮飞毯,一念口诀,飞毯变大。

    众人登上了飞毯,席地而坐。牛百叶就开始催动飞毯开始在空中飞行,对此,一向面无表情的庄诗筠没有任何表示,就静静地坐在吴池身旁。

    而从未飞行过的吴池与妙玉,却是兴致勃勃地望着下方,感受飞行的乐趣。

    吴池虽然在穿越前,也乘坐过飞机,但飞机的体验跟这个可不太一样。

    你坐飞机只能呆在密封舱里,通过一块小小的玻璃观看外边如果你买的座位不靠窗,那观看起来就更不方便了。

    而且,还有一点。

    吴池坐飞机时,全程耳朵疼得难受,体验一点也不好

    反观现在,因为飞得不是很高,没有气压变化,吴池的耳朵也就不会难受。而且,吴池坐在飞毯边缘,可以放心将大半个身子探出去观察下面,而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

    就这样,吴池与妙玉享受了一番飞行的感觉后,终于在天黑前抵达了城市。

    修仙世界的城市与其他古代城市一样,一到晚上就会关闭城门。虽然他们修士可以仗着法力飞进去,甚至不被守城士兵发现。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仗着修为欺负人家凡人。

    进了城后,牛百叶伸了个懒腰,脸上有些兴奋道“还是大城市好啊吃得好、睡得也好”

    这倒是确实,别以为古代世界里的大城市与小城市差不多,其实差异还蛮大的。

    城市的规模大,可不仅仅是人口多那么简单。人聚集的地方,就会产生财富,财富集中的地方,才能诞生更高阶层的产业。

    举个例子,你是一个商铺老板,你的店是卖胭脂水粉的。如果你把店开在小乡镇,那铁定会赔钱。因为乡镇里没有几个人是需要这玩意的,他们倒也不是完全不消费,只是极少。

    像是进乡镇采买的村民们,他们一年未必会买一次这玩意,每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姑娘家也要天天下地干活、摘草喂猪,打扮个啥刚打扮完,糊一脸灰土,白打扮了

    估计也就是闺女出嫁时,买上一盒一辈子也就这一次了。

    那些地主阶级,他们倒是不怎么干活,也买得起胭脂,可他们对这玩意需求也同样不大乡下的小姐姨太太们,平时接触的也都是乡下人,你天天打扮给谁看

    也就每年几次去亲戚那串门时,打扮一下罢了

    而如果你把店开在小城市,倒是可以保持营收,这里富人多,且富人与富人之间交流频繁,那些正妻姨太太小姐们经常互相聚在一起交际,偶尔也会带着丫鬟上街逛逛,偷偷朝街上的俊俏公子抛个媚眼啥的,这就需要天天化妆打扮了。另外,小城市里会有一些青楼,风尘女子们也会涂脂抹粉来吸引客人。

    不过,小城市人的眼界普遍不高,他们较少接触外来者,所以对于审美的风向掌握不足。在他们的见识里,胭脂水粉这玩意,有就行了,不要求品质,化妆时往脸上随便抹抹就好了。

    所以就算买胭脂水粉,也是买便宜的。贵的买回去了,也发现不了区别。

    而一旦到了大城市,就不一样了。大城市的有钱人,生活已经不仅限于温饱,而是追求更高品位。她们即使是化妆,也能化出门道来,讲究个高中低等。不同的人化出的妆容,其美感完全不同,相差甚远。

    而在买胭脂时,也不会满足于普通胭脂,而必须讲究产地。某样胭脂必须是江南的,某样胭脂必须是西北产的,某样水粉必须是某地特产的花和矿石制作而成的。这样的化妆品,涂在脸上后,才能呈现更好的效果。

    而胭脂店老板,就需要从外地远途采购货物,进而获得更大的利润。

    有时候你卖一瓶的利润,就抵得上在小乡镇卖一年的钱。

    还有饭馆,你若是开饭馆的老板,在小乡镇也就买个烤饼、大碗茶、碎肉面啥的,很粗疏的吃食。那些精致的美食,几个月未必有人买一次。

    在小城市,就可以卖一些烧鸡、炖鹅、烩鱼啥的,每天都能卖出去不少。

    等到了大城市,你就必须拿出足够两眼的招牌菜,什么三珍翠丝、酥包两开口、全盘一点红之类的,你光看名字都猜不出是什么的菜。以此为噱头,专门钓那些有钱的纨绔。

    食材原料更是源自世界各地,厨师的手艺也必须是苦练十年的绝活。

    综上所述,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差异,体现在方方面面,一时说不完的。

    就拿现在来说,吴池等人进入客栈,先饱餐了一顿精致可口的美食。然后进入睡觉的房间,房间里点着从别国进口的熏香,桌上茶壶里,泡的是今年新摘的鲜茶叶。躺在床上,那床垫里填充的不知是什么材料,不仅软、暖,还不会让人闷得出汗。

    生活品质一下子拉高了不少。

    在美美地睡了一觉后,第二天上街上,牛百叶又自豪地向吴池介绍“这个城市我来过好几次了,里面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很多我一一带你们去领略一下”

    吴池觉得,当初帮牛百叶,并带他一起上路,真是明智的决定。

    有这么个向导在,直接让这趟旅程的幸福度,提高了一大截。

    吴池不急着赶路,所以特意在这城市里多玩了几天才继续上路。出城后,照例是乘坐牛百叶的飞毯,速度极快。

    有了这么方便的赶路工具,反倒是抵消了之前在城里吃喝玩乐浪费的时间,使得吴池完成任务的时间,大大缩短。

    很快,吴池他们,就抵达了那座城市吴池在兑宝坊接下任务的那座城市,伯瑙城。根据任务要求,吴池要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一位名叫柯雅娴的女修,杀死她,并从她那拿到一封标有特殊符号的信。然后将信交给同在这座城市的任务发布者伯瑙城第一大世家,漆家。

    那个符号,以及女修的容貌,都已经让吴池看过了,不会弄错。

    伯瑙城原本应该是在吴池出发半个月后抵达的,但因为牛百叶的缘故,只用了一周就抵达了,而这一周里,还包含了滞留之前城里吃喝玩乐的时间。

    可见速度之快。

    吴池取出地图,看了下,忽然感到很疑惑。

    他问牛百叶“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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