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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际的那道光和黑洞消失, 金发男人仍站在山洞前的院子里,久久未动。
银蛇吐着信子,顺着男人的腿往上爬,爬到他的肩膀, 翘起脑袋, 蹭了一下主人的脸颊。
奥德纳回神,收回目光, 转身回山洞。
山洞还是那个山洞, 里面的设置却与一年前截然不同。格局变了,整洁了,多了许多不曾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无限提高了他的生活质量。
奥德纳赤脚踩着毛绒的兽皮地毯,缓缓来到青年曾经居住的房间门, 抬手推开木门,只见里面收拾得很整洁, 平时随意堆放的兽皮被子,如今都叠得方方正正。
犹豫了下,他步入房间门,走至床边,拿起覆在兽皮被子上面的兽皮衣。
这是一件雪白的兽皮马甲。
青年爱不释手,每次出门都会穿身上, 除了炎热的夏天,才会脱下好好地挂柜子里。
如今,他离开了, 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奥德纳将脸埋进兽皮毛里,深深地吸气,闻到了一缕淡淡的花香味。
这股花香味来自青年的身体, 即使洗过澡,仍会似有若无地散发,两人挨得近了,便会闻到,沁人心脾。
青年从森林里移植了许多花草种在院子的墙角。
然而,没有一种花的香味,能够像青年身上散发得那么独特。
不知过了多久,奥德纳抬起头,冷静地把衣服收进柜子内,离开房间门,关上门。
从此,他再没有踏进这间门屋子。
太阳起起落落,回归孤单的奥德纳和银蛇按部就班地在森林里生活。
不过,有些习惯一旦养成,再也改不了了。
每天早上,他天不亮便起床,去湖边找玛卡德兽蹭饭后,训练自己的异能。
中午,继续找玛卡德兽蹭饭,然后原路返回山洞。坐木桌前,巩固以前学过的单词,锻炼自己的书写能力,将一个个单词组成完整的句子。他甚至开始利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想法,记录重要的事情。
回想青年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一点点地写在兽皮上,用牛筋绳和木刺,将兽皮订制成册。
随着记录的文字越来越多,木桌上叠放了十多本兽皮书。
秋去冬来,又是一年。
成功晋升成为亲王的奥德纳,将及腰的金发梳得一丝不苟,穿上完整的兽皮衣和兽皮靴,背起装了重要物品的兽皮袋,锁住山洞木门,带着契约兽头也不回地离开。
矫健的身影在森林里穿梭,踏着风轻盈地飞到参天大树的冠顶,奥德纳抬手指着前方,对盘在肩膀上的银蛇道“莱昂,那里将是我们的部落。”
“嘶嘶”银蛇兴奋地吐信子。
“我会遵守我们的约定”奥德纳低喃,纵身一跃,跳下树冠。
二十年前,他变成嗜血者,宁可远离部落独自居住森林,也不愿伤害自己的族人。
二十年后,他为实现和青年的约定,以最强的姿态重返部落。
他是血族,不是嗜血者。
凡将人类视为猎物,残忍圈养伤害,肆意践踏尊严的嗜血者,杀无赦
奥德纳的出现,如一道声势浩大的龙卷风,席卷了所有西方部落。曾经那些迫害人类,不愿遵守血族法则的嗜血者,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他雷厉风行的手段,震慑了所有人。不管是臣服的嗜血者还是重获自由的普通人类,全都虔诚地匍匐在他的脚下,敬他为首领。
“西弗兰斯”
不知谁喊了一声,所有人都跟着喊。
“西弗兰斯”
“西弗兰斯你是我们的西风之神”
奥德纳瞳孔骤然收缩,听着族人对他的敬称,脑海里浮现银发青年精致的脸庞。
西弗兰斯是是西风之神,我很崇拜他
奥德纳抬手按住狂跳的心脏,抬头望向蔚蓝的天空。
从此,他是西弗兰斯奥德纳格罗。
西风之神带着族人南征北战,吞并无数小部落,两百年后,部落发展成国家。
远在西罗大陆最北方的维萨约瑟夫带着他的族人,投奔了西风之神。
“哦,我亲爱的朋友,还记得我吗我是维萨约瑟夫,你小时候最亲近的兄弟”
拥有一头火红长发的俊美男人,笑容满面,热情地向金发男人敞开双臂。
西弗兰斯冷淡地颔首,手握铁剑,幽蓝的眼眸深深地望着他,漫不经心地问“你的初拥呢”
维萨约瑟夫脸上的笑容一僵,不可思议地问“我的初拥谁我怎么不记得自己初拥过别人”
“是吗那应该是我记错了。”西弗兰斯不咸不淡地揭过话题。
维萨约瑟夫若有所思,朝站在西弗兰斯身后的东尼奥科尔曼使眼神。
东尼奥科尔曼摊了摊手,表示一无所知。
统一西罗大陆的西弗兰斯,带领所有嗜血者前往森林,来到那个曾经坠落的地洞。
嗜血者们看到了刻着史前历史的壁画,以及改造他们身体和赋予力量的嗜血蔓藤。
原来这玩意儿是史前血族之王留下的传承。
东尼奥科尔曼饶有兴趣,取了一小段藤条,封印进家族徽章内。
嗜血族正式命名为血族,由西弗兰斯的统领,踏上了与史前不同的道路。
他制定严格的规则,禁止圈养人类,允许血族和人类建立供养与守护的平等契约,兢兢业业地将国家治理得繁荣富强。
突然某一天,当他再也想不起银发青年的具体容貌时,被人们尊称为西风之神的西弗兰斯慌了。
他唤来宫廷画师,命令他按着记录的文字,画出青年的模样。
宫廷画师战战兢兢地拿着保存完好的兽皮,艰难地辨认上面淡去的文字,画了一幅又一幅,直到画得手指抽筋,俊美的王依旧紧锁眉头。
许久,宫廷画师累得瘫倒在地,西弗兰斯让他离开了。
宫廷画师如获重释,匆忙离开。
西弗兰斯拿起画笔,站在一幅没有五官的画像前,神色冷凝。
从那以后,宫殿里的人惊讶地发现,他们的王迷上了绘画。
日复一日,从简单到复杂,从生疏到熟练,用了三年时间门,终于精通画技了。西弗兰斯握着画笔,开始在纸上勾勒线条,画出银发青年的脸部轮廓。
然而,不管他如何尝试,五官始终空白。
尽管数百年前他用文字记录下青年的模样,却没办法具体地描绘。
匮乏的语言,形容不出青年真正的容貌。
每幅画像都只有一头漂亮的银发,以及一双红若宝石的眼睛。
恍惚之中,西弗兰斯对自己的记忆产生怀疑。
一切是否只是他的臆想
银发青年不过是一个幻影
每当这个时候,他摊开右手,露出掌心的珠子红痕。
烙在灵魂里的古老契约,提醒他,一切不是臆想。
银发青年真实存在过。
西弗兰斯决定卸下王位,把国家交给普通人类,带着追随他的血族,退居森林。
他回到那个封尘了数百年的山洞,期盼重回过去,过着简单的原始生活。
其他血族改造了地洞,将那里作为血族的休眠之地。
当幻想越来越严重,连山洞的宁静都无法抚慰他动荡的灵魂时,西弗兰斯做出和其他血族一样的选择,进入休眠状态。
至少,在找到青年之前,保持清醒的神智,而不是陷入癫疯。
五百年后,西弗兰斯和部分血族苏醒。
外界早已沧海桑田,曾经统一的西罗大陆,分崩离析成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国家。
这些国家都是普通人类,为了各自的利益,发动战争。
西弗兰斯和血族选择冷眼旁观,静观历史变化。
人类是聪明勤劳的种族,五百年间门创造出一个繁华璀璨的文明。
刚刚苏醒的血族像乡巴佬般,对一切充满了好奇。
西弗兰斯也不例外。
他游历人间门,沉浸在知识海洋里,学习新的文字、技艺,体验普通人类的生活,同时寻找藏在记忆深处的银发青年。
他踏遍整个西罗大陆,遇到过许多银发青年,但没有一个人是他的斯贝瑞特。
于是,他决定离开西罗大陆,踏上巨大轮船在海上乘风破浪,探索未知的世界。
他清楚地记得,青年曾经说过,这个世界拥有四块大陆,每块大陆都有人类和文明。
百年如一日,经过漫长的海上旅途,他和他的族人登上另外三片大陆,画出第一张世界地图。
很长一段时间门,西弗兰斯往返三片大陆,寻寻觅觅。
一年、十年、百年、千年累了便进入短暂的休眠,稳固在发疯边缘徘徊的灵魂。
四千多年的寻觅,令他产生了严重的厌世情绪。
有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在寻找谁,记忆里的那道人影逐渐淡化,他不禁害怕,是不是某一天,他会将青年忘得干干净净。
他开始种植玫瑰。
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散发着似曾相识的香味,放在鼻尖下轻轻地嗅着,暂时安抚躁动的灵魂。
当他从最后一次休眠中醒来时,得知亲王东尼奥科尔曼为了爱情,违背了血族法则,与一个科学疯子合作,制造出祸害世界的吸血鬼。
身为血族一代王,西弗兰斯责无旁贷,亲自出手与东尼奥科尔曼打了一架。
落败的东尼奥科尔曼狼狈地跪在西弗兰斯面前哀求“奥德纳帮帮我帮我结束这段痛苦的恋情”
西弗兰斯怜悯地望着曾经不可一世的亲王,冷峻地道“东尼奥,以爱为名义伤害他人的行为,罪不可恕。”
“我知道可是我情难自禁”东尼奥科尔曼嘴角溢血,自嘲地道,“只要一想到她已经离开我了,我便无法抑制破坏世间门一切美好的邪恶欲望。奥德纳,你寻寻觅觅了数千年,应该最理解我的想法,不是吗”
西弗兰斯的手按住东尼奥科尔曼的头顶,面无表情地道“爱,是克制,是隐忍,是成全,而不是以爱之名,为所欲为,释放内心丑陋的欲望。”
东尼奥科尔曼闭上眼睛,不甘地陷入沉眠,被血族一代王封印在世界极地莫雷特冰川。
解决了暗王,西弗兰斯主动接触异能协会,与他们合作,共同对付吸血鬼,为血族正名。
两百年后,他游历苏曼国,遇到了一个来自崇夏国的老人。
与老人交谈,受益匪浅。
当他看到老人手指沾着酒,在桌面写下一个“李”字时,猛然唤醒了遥远的记忆。
曾经,银发青年拿着木炭写了一个区别于字母的方块字。
木子李,这是李字。
他想,自己或许一直寻错了方向。
不该因为青年的银发和红瞳,便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西罗国人或苏曼国人。
青年的五官,更偏向崇夏国人。
带着老人的一滴血,怀着新的目标,他独自一人前往崇夏国,在那里,遇到了一个黑发绿眸的三代血族。
这位落魄的三代血族自称姓罗,是纯正的崇夏国人,被一个苏曼国的二代血族初拥,成为血族。
他杀了自己的长亲。
罗姓青年冷静地向一代王陈述自己的经历。
他是被迫成为血族。
那个傲慢的苏曼国二代血族,来崇夏国经商时,看上他的姐姐,强制占有了她。
姐姐不堪其辱,自杀了。
罗姓青年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姐姐,握紧拳头,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然而,他只是普通人类,无法为姐姐报仇。
他压制仇恨,主动向那位二代血族请求,请他初拥自己,成为血族。
对方同意了他的要求,却附加了一个条件。
如果他觉醒成功,便代替他的姐姐,成为他的情人。
罗姓青年克制杀人的冲动,硬着头皮答应了他的条件。
四十年后,他觉醒成功了。
二代血族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罗姓青年虚与委蛇,提前从黑市买到了一把吸血鬼猎杀枪,趁二代血族不备,射杀了他。
能够溶解吸血鬼心脏的猎杀枪,名不虚传,连血族都不能幸免。
罗姓青年报完仇,带着姐姐的骨灰盒,逃离苏曼国。
二代血族的族人,对他穷追不舍。
当罗姓青年遍体鳞伤,体力不支倒在黑暗的小巷里时,幸运地遇到了化名为李先生的血族一代王。
李先生救了罗姓青年,体贴的没有询问他受伤的原因。
养好伤,罗姓青年跪在一代王的脚下,执意追随他,奉他为主。
李先生见他如此执着,便同意了。
于是,一个人的旅程,变成了两人同行。
罗管家是土长土生的崇夏人,得知李先生要寻人,主动揽过打探消息的任务。
很快,他们来到闭塞的万宏村。
在那里,找到了李姓老人的后代。
不过,经过时代变迁,老人的后代不再姓李,姓秦。
村里突然来了外国人,自然引起村长的注意,罗管家与村长交涉,愿意花大笔钱,买下村子对岸的土地。
村长诧异之余,欣然接受了他的要求。
那是一片荒地,不值钱,卖了大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
花了三个月时间门,罗管家请人在河对岸的荒地上建起一栋漂亮的小别墅,院子里种满李先生喜欢的艳红玫瑰。
平时,罗管家会开车去镇上买一些生活用品,偶尔也会到村子的小卖铺里采购。
李先生深居简出,每天照顾玫瑰,自制香水。
当秦家小儿子出生时,他趁着夜色,悄无声息地去看了一眼。
小小的婴儿包裹在襁褓里,吐着泡泡,睡得香甜。
李先生站在窗外,柔和了眼神。
生命,多么神奇。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秦小游之名传遍整个万宏村。
由于孩子调皮爱玩,经常不写作业,王春兰每天拿着木棍,边吼边追打。
猴子般的小朋友东逃西跑,从村头跑到村尾,再从村尾跑到田野。
王春兰中气十足,一路追打咆哮,直到小朋友撞上难得过河散步的金发男人。
一次邂逅,仿佛开启了因果。
小朋友小心翼翼地推开别墅大门,腼腆地拜访金发男人。
李先生亲切地招待小朋友,罗管家给他送上甜甜的奶茶和可口的饼干。
小朋友不爱学习,心性不定,李先生决定帮他一把,锻炼他的专注力,拿出笔和纸,教他学习西罗语。
小朋友从一开始的困惑,到后来的兴致勃勃,学得十分认真。
“friend,朋友的意思。”李先生念着纸上的单词,不知不觉想起五千多年前,银发青年握着木炭教他学单词。
小朋友对钢琴感兴趣,李先生便手把手教他。
一百多年前,李先生和年迈的钢琴家弗兰博林特在一场音乐会上相识,两人交谈甚欢,不知不觉聊了许多话。
李先生哼了一段曲子,弗兰博林特眼睛发光,表示要根据这段编一首完整的曲子。
他全心全意地投入创作中,时不时地与李先生交流,激发灵感。
半个月后,他拿出完整的作品,激情地坐钢琴前弹奏。
李先生听着激昂的曲子,目光深邃。
和记忆里的曲调如出一辙,银发青年嘴里偶尔哼的正是这首曲子。
“完美”弹完钢琴曲,弗兰博林特感慨地道,“感谢你,我的朋友是你为我的晚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将这首曲子命名为弗兰幻想曲,你觉得怎样”
“弗兰幻想曲”名为西弗兰斯的血族之王勾起嘴角,欣然同意,“可以。”
此弗兰非彼弗兰。
十五岁的少年,和金发男人一起坐钢琴前,磕磕巴巴地弹奏钢琴曲,态度专注,学习认真,不懂的地方,停下来询问。
望着少年单纯的脸庞,李先生隐约感觉熟悉。
夜深人静之时,他站在画室里,握着笔在半成品的画纸上,添加少年的五官,当画成稿后,他的心脏怦然狂跳。
记忆里的青年,突然鲜活了。
虽然有着年龄差,却像了十成十。
放下笔,李先生蹙眉,许久,用布盖住画板。
他需要的是等待,以及时间门的证明。
一场洪水,淹没了闭塞的小山村。
远在数百公里外的李先生刚下飞艇,收到消息,差点窒息。
他马不停蹄地赶回万宏村,却晚了一步,他的小小少年,已经失去生命,如破布娃娃般,苍白无力地躺在树干上。
李先生温柔地抱起小少年,用干净的手帕擦净他脸上的泥沙和血渍。
当你再次遇到我时,你会知道如何使用它。
青年的话,一直烙在他的脑海里,掌心的契约之印,滚烫。
他确实知道如何做了。
以契约之力,回溯少年的单体时间门,回到死亡的前一刻,再以血换血的方式初拥他。
初拥成功,少年的容貌瞬间门发生变化,头发褪去黑色,取而代之的是如月光般璀璨的银发,肌肤白皙,五官精致,眼睛无意识地睁开,露出茫然的红瞳。
李先生拥紧少年,虔诚地亲吻他光洁的额头,温柔地轻语“睡吧,我的斯贝瑞特。”
少年缓缓地闭上眼睛,陷入休眠。
李先生抱着少年离开水池,水分子脱离蒸发,身体瞬间门干燥。他为少年换上洁白的睡袍,温柔地放入华丽的木棺,深情地凝视许久,慢慢地覆上棺盖。
“我将守护你,直到永远。”,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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