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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番外.前世3 “准备怎么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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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明淑咬牙, 对着桃枝则是压低声音强忍着怒气,“蠢货,还嫌不够丢人, 滚出去”

    桃枝正在委屈掉泪,闻言肩头吓得一哆嗦,抬头觑见夫人那张平静中隐含着风暴的脸,骇得心里打了个突, 慌忙从地上爬起来,灰溜溜地夺门而出。

    周妈妈将所有的丫鬟都赶了下去,门一关沈明淑就跪倒在了地上, 泪眼濛濛地道“大爷, 是妾管教不严, 令桃枝有隙冲撞了大爷, 求大爷责罚”

    说着便“咕咚”一声磕头认错, 裴元嗣神情稍缓, 但依旧嘴角紧绷着,开口道“你我夫妻二人,何必如此见外,起来说话罢。”

    沈明淑不肯,执意在地上跪着道“多谢大爷体谅, 只明淑待大爷心里有愧, 不敢起大爷, 您可是还怪明淑先前自作主张,帮您纳了阿萦”

    裴元嗣抿唇不语。

    沈明淑泪水便滚落了下来,哽咽道“大爷,我与您三年夫妻情分,您放心将裴家中馈交托于我, 又三年不曾纳妾,待我恩重如山,若是能替裴家绵延子嗣,继承国公府家业,就算您为此怨恨了我、明淑死了,这辈子亦毫无怨言,死而无憾”

    她说得句句剖心催肝,掷地有声,很难令人不动容。裴元嗣看了她半响,叹道“你何必如此,快起来。”

    沈明淑心下松了一口气,这才红着眼从善如流地站起来,给裴元嗣亲手倒了盏茶递过去。

    沈明淑当家这三年,裴家的确比太夫人赵氏掌家时规矩勤俭上许多,因此在此事之上,裴元嗣还是十分信任妻子,将茶盏放在一旁沉声道“此事不怪你,是那丫鬟不轨在先,你处置了即可。”

    这下沈明淑整颗心都放进了肚子里,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又忍不住试探地问了一句“大爷,桃枝心怀叵测,我这日后是不能再用了,想着您如今也纳了阿萦,不如改日我再挑一位老实乖巧的丫鬟给您开了脸做通房”

    裴元嗣捏着茶盏的手就一顿。

    他松开手,缓缓抬眼看向了沈明淑。

    “夫人当真是这样想的”语气微冷。

    沈明淑犹豫着,点了点头。

    “不必了。”

    裴元嗣眼中闪过一抹讥讽,起身道“你早些用膳罢,待会儿我还有些政务要处置,晚些过来。”

    自沈明淑患病以来,即使裴元嗣留宿汀兰馆,也未再与她行过周公之礼。

    今夜亦是如此。

    夫妻两人同床异梦,第二天一早便裴元嗣匆匆离开了汀兰馆去上朝。

    沈明淑喝完了周妈妈端来的那碗黑乎乎的药汁,失神盯着药碗良久良久,忽苦笑一声,眼眶不争气地掉下泪来。

    她此刻的心,应当比这碗药汁还要苦上百倍、千倍。

    菘蓝兴奋地告诉阿萦桃枝被发卖了的时候,阿萦正坐在窗下给弟弟沈玦做衣服。

    她面上露出讶然的神情。

    菘蓝说道“姨娘就是太心软了,人善被人欺奴婢早就猜到了,就她那般趾高气昂的人,迟早有这么一天”

    阿萦摇头笑了笑,继续研磨着随手在屋后小花园里采摘的花草根茎制作花露,低垂的眉眼安静而温柔。

    前世桃枝被发卖,那是在她怀长女绥绥之时,桃枝听信了赵氏的挑唆与怂恿,反水将了沈明淑一军,去爬裴元嗣的床。

    结果惹得裴元嗣震怒,也害得沈明淑在丈夫与婆婆面前颜面尽失,裴元嗣一连数十日都未曾再去过汀兰馆,气恼的沈明淑将所有的怒气都撒在了桃枝身上,直接将其发卖去了窑子。

    这些还是她怀孕期间无意听小丫鬟们闲聊说起的。

    桃枝的性子原本便是个注定按捺不住的,她又在送她用的花露里添了些分量极少、可致幻的春药,言语相激之下,撺掇得她竟真去爬了裴元嗣的床。

    阿萦轻轻叹了口气,原本桃枝可以多活半年,但谁叫她挡了自己的路呢

    怪只怪,她自己运道不好吧

    锦香院的庭院中载满了桃树与石榴,此时正是桃花初开的季节,树梢上粉嫩的小花苞迎风俏丽,时而一阵香风抚过,落英缤纷,甚是赏心悦目。

    阿萦推开支摘窗静静立着。

    这几棵石榴与桃树三年后会被管事与工匠们换成垂丝海棠,前世的阿萦欢喜难言,因娘亲林氏极爱海棠,父亲便在棠华院种了满园的海棠花讨她欢心,还将院子赐名为“棠华院”。

    年幼无知的她以为父亲必定是爱极了娘亲,谁能想到男人的爱意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消弭,在她长大之后,能感受到的父爱越来越少,以至于到最后父亲要亲手将她送给权贵做妾。

    前世的裴元嗣栽种海棠不是为了她,她既得不到夫主的爱,又平白遭受了主母的忌恨,所信任的菘蓝背叛她,就连至亲的骨肉也被迫分离。

    直到临死之前才发现自己这一生是多么的可笑,竟一生都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阿萦垂下眼帘,纤纤十指舂碾石臼的速度愈发快,忽然院外涌起一阵吵闹的喧哗声,惊得她不慎砸中了食指。

    阿萦轻哼一声,蹙着眉将食指含入檀口中,“外面发生了何事”

    菘蓝出去看了看,回来嫌弃地道“是五爷与几个小厮在西墙脚下的那条小溪里捉泥鳅呢,真是脏得很。”

    颂哥儿

    阿萦放下手中的碓子,心头一动。

    颂哥儿大名裴元颂,是赵氏的老来得子,也是老国公裴仲礼的遗腹子。

    裴仲礼死的那一年赵氏刚刚怀上颂哥儿,没想到丈夫出一趟远门的功夫登楼欣赏美景时失足从阁楼上滚落了下来,正巧被一块尖利的石子刺穿后脑,一命呜呼。

    赵氏从此成了寡妇,裴元嗣那一年刚十五,不得不为父守孝了三年,也导致颂哥儿与他这位一母同胞的长兄年纪差了十几岁。

    裴元嗣平日对他虽严厉苛责,却又因为忙碌疏于管教,而颂哥儿上头其他三个哥哥要么是庶出、要么就是隔了一房的堂兄,都与他玩不到一处。

    赵氏溺爱小儿子舍不得打骂,沈明淑对这个顽劣的小叔子更是唯恐避之不及,颂哥儿在裴家简直就是万人嫌的山大王,顽劣异常,经常与几个房里的小厮上树下水、斗鸡走狗。

    总之就是正事不干,十足十的纨绔子弟。

    这几日偷偷逃了课和小厮寻到锦香院一旁的小溪里掏泥鳅和小鱼,几人玩的是不亦乐乎。

    阿萦晌午便没休息,去膳房亲自下厨做了一份炸小酥鱼和玫瑰花饼。

    她将刚烤出锅的玫瑰花饼分装到了食盒里保温,用帕子细细地抹了面上的汗珠,轻声道“我去给长姐送一些,这些你去给紫苏与丁嬷嬷他们分了。”

    菘蓝不疑有他,应下走了。

    回来的时候颂哥儿等人还在,他们用石头搭了个简易的烤架在一颗老槐树下烤泥鳅,烟雾缭绕腾云驾雾的,风一吹味道远远闻着还有几分令人作呕。

    “五爷,这东西可不能吃呀。”

    颂哥儿正用小刀切下泥鳅肉一块块大度地分给自己的小厮们,小厮们明明嫌弃那烤得黑成炭的泥鳅尸体,却偏偏还要装作强颜欢笑的模样恭维小主子泥鳅烤得真香,实在是叫人忍俊不禁。

    颂哥儿突然发现自己眼前立了一双小巧的珍珠绣鞋,他不悦地抬头起来,只见少女身着一件淡青色的忍冬对襟长衫,下面是一条素色罗裙,笑起来时眉眼弯弯,手中还拎着一只雕花红木食盒。

    颂哥儿没见过阿萦,但是寻常丫鬟不会像她穿得这么好,也没她模样年轻好看,颂哥儿扬着下巴高傲地瞅了阿萦好几眼,眉一皱叫道“看什么看,爷的事情你一个姨娘少管”

    低下头继续捣鼓自己的烤泥鳅,不耐烦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吃啊,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小厮们听了这话纷纷哭丧着脸举起手中的烤泥鳅,你看我我看你就是下不去嘴,朝阿萦投去求救的目光。

    阿萦抿唇一笑,蹲在地上打开食盒,从里面拿出一盘炸的又酥又脆的小黄鱼,那香喷喷的味道顿时就将烤泥鳅的糊腥气都给盖住了,小厮们馋得直吞口水。

    “姨娘,你炸的这是什么啊”有人忍不住问。

    “我刚炸的小黄鱼,本来是给自己下饭用的,你们要不要也尝一尝”

    阿萦大方地递过去。

    小厮们不敢吃啊,主子不吃他们敢吃第一口吗犹豫着伸出脏兮兮的爪子,颂哥儿看着气坏了,凶巴巴地一人打了一下手心拍回去,瞪眼道“我看谁你们敢吃”

    一盏茶之后。

    颂哥儿吃得油光满面,满嘴都是肉渣,吃完最后一口还不忘瞪向阿萦表达自己的不满,“你就带了这么一点这都不够塞牙缝的”

    阿萦递给颂哥儿一条干净的帕子,示意他擦干净自己的手,才把食盒底下的玫瑰花饼又拿出来,给众人分了。

    玫瑰花饼掰开之后酥得直往下掉渣,里面红艳艳的玫瑰花馅润而不干,甜而不腻,竟是十分得香甜可口。

    颂哥儿一口气吃了三个,再看向阿萦时语气便好了些,口中含糊不清地道“喂,你就是我大哥新纳的姨娘,你和我大嫂真是亲姐妹”

    “是堂姐妹,夫人是我的堂姐。”阿萦轻声说。

    阿萦生得好看,一双杏眼似水温柔,说话也轻语柔声,看得颂哥儿眼睛都有些直了,愣了半天磕磕绊绊道“你,你长得还挺好看”

    说完又立马反悔,举起自己的小拇指道“也就好看这么一点点,你可别以为我在夸你”

    阿萦却也没生气,反而拿出帕子轻轻擦去他嘴角的口水与饼渣,含笑道“那我就多谢五爷夸奖了,咱们改日再见。”

    颂哥儿嗅着空气中阿萦残留下的花露清香,好奇地看着阿萦娇小的背影走远。

    他不喜欢大嫂沈氏,总觉得那女人太过端着,沈氏自然也不喜欢他,对他素来是敬而远之。

    其实在这个家里,喜欢颂哥儿的人本就没几个,大哥嫌弃他顽劣,娘嫌弃他总一身脏兮兮不务正业,几个哥哥又不爱带着他一起玩,说他喜欢仗着自己年纪小欺负人。

    久而久之,颂哥儿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玩。

    而阿萦接近颂哥儿,自然不是单纯的好心。

    颂哥儿是裴元嗣的亲弟弟,是赵氏的心肝肉,若能与颂哥儿打好交道,届时她在裴家,应当不会是孤立无援。

    且说不定还能靠着颂哥儿,得到接近裴元嗣的机会。

    毕竟她现在能与裴元嗣单独相处的时候,实在是太少了

    阿萦捻起自己悄悄藏在食盒底的最后一枚玫瑰花饼,慢条斯理地放入了口中。

    赵氏愕然,拿着纨扇使劲往脸上连扇了两下风,手险些把扇子柄给掘断。

    一次太少,三次太多,两次

    刚好。

    但若是男人不喜欢一个女人,要两次那都是嫌多。

    更何况,她那儿子什么性子她这个当娘的还不知道啊,成婚前房里连个通房都没有,对着她亲自挑选的两个美貌丫鬟整日熟视无睹,那素得就差手里捧着口大钵出去化缘要饭了

    有时候赵氏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他老子明明是个章台走马最爱怜香惜玉的风流种,怎么到了她儿子这里就跟转了个性似的,一下子变了个人,甚至跟他老子这性子是完全相反的,一点都不好女色。

    像裴仲礼那样的色中饿鬼,赵氏回忆起来都觉得恶心,不过像儿子这样清心寡欲的,赵氏又瞧着心急。,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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