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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番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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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从耶鲁大学毕业后, 经过一系列比试面试,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在光明教廷上下痛心疾首的目光里进入了fbi国家学院, 成为了fbi学院的学员。

    计划着五年内退休的教宗圣保罗捂住心口,觉得自己都快犯心脏病了。

    先是瑞德阁下, 然后是加百列殿下, 现在就连拉法埃莱殿下都即将走上fbi这条不归路见鬼的美国, 这个国家都对殿下们做了什么

    一年前从bau退下,来到fbi学院专职教导学员的杰森吉迪恩死鱼眼看着坐在他课堂里的拉法埃莱, 认真地祈祷, 这位炽天使, 还有他身边那个明显也不是什么普通人的菲尼克斯朗顿, 不管日后进入fbi的哪个机构, 只要不是bau就行。

    bau小组里有一个加、加布里埃尔哈蒙,平时已经跟带着核武器出行差不多了。再来一个拉法埃莱哈蒙,以着bau小组专职处理的那种恶性案件, 他总得担心某座城市会因为炽天使的愤怒而被炸上天。

    再者,两个炽天使在一个组里,这也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撇除办案时总会不经意冒出来的粉红泡泡, 炽天使能够看破人心的能力在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是一种强大的武器。

    当然, 如果拉法埃莱真想进bau,这并不是杰森吉迪恩一个元老能够阻止的。

    出于某种隐秘的看热闹心理, 杰森吉迪恩并没有将拉法埃莱进入fbi国家学院的事情告诉给bau的大家, 反正bau小组的侧写师们作为香饽饽, 时不时就会被学院请来对新生们进行考核。

    比起被告知,他们应该更乐意自己亲眼目睹吧。

    杰森吉迪恩不负责任地想道。

    第二个发现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的是德里克摩根,他就是被学院请来给学员们进行阶段性考核的考官。

    在看到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时,德里克摩根面上的表情瞬间就崩了,露出来的傻样幸亏当时没有学员注意到他。

    一来二去,加百列知道了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目前在fbi学院培训的事情,还特意去溜达了一圈,然后黑着脸回到了匡提科。

    虽然加百列的真实身份完全可以算得上是拉法埃莱的叔叔,但他还是没有办法在拉法埃莱面前占到便宜。拉法埃莱还是把他当做弟弟看待,加百列的反对总是无效的。

    斯潘塞瑞德安抚地亲了亲加百列的唇角,瞬间就让新出炉的命运至高神兼炽天使多云转晴。

    五个月后,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从fbi国家学院毕业,毋庸置疑的最优秀学员,理所当然地被多个fbi部门盯上。

    只除了bau小组。

    他们有一个炽天使就足够了。

    两个炽天使凑在一起的美景,他们不敢想象。

    亚伦霍奇纳冷静地想道。

    2005年1月,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来到纽约,正式到fbi纽约分局的白领犯罪科报道。

    两个优秀学员,还是情侣关系,无论是本着人才分配原则还是办公室不得恋爱的内部规定,他们都分不到一起去。

    只不过,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毕竟是有后台的炽天使和凤凰,比如那个姓索恩的fbi副局长。于是,fbi纽约分部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有些莫名但还是欣然地接收了这两位fbi学院本届最优秀毕业生。

    索恩家可以说是美国最有权势的家族之一,人脉根植在美国的政商军界,是出了名的有权有势有钱。索恩家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加百列和拉法埃莱,则是因为索恩本家这一代的继承人,戴米恩索恩和兰姆索恩,就是当初路西菲尔和米迦勒的造物,兽和羊的转世。

    当初的兽以撒旦之子的身份能够在大地上掀起黑暗,对上弥赛亚转世耶稣基督传播的光明信仰也不落下风,更何况现在收拢一些用利益就能够打动的人类。而羊虽然没有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留下足迹,但他的强大并不逊于兽。会籍籍无名,不过是他既不愿背叛米迦勒又不想与兽为敌。

    索恩家完全成了他们的一言堂,即使是辈分上压了戴米恩和兰姆一头的家族长辈,他们也早早习惯了听从他们的命令。

    对于索恩副局长而言,不过是将一对同性情侣塞进同一个部门而已。他看过fbi学院对他们的评价,毋庸置疑的优秀学员,这种走后门的方式其实还挺新鲜的,跟当初他将那个加布里埃尔哈蒙塞进bau小组的情况一样。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前来报道的那一天,一不小心就引起了轰动。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西装,款式风格无疑是低调的,但经塞布丽娜布朗之手准备的衣物只会是最昂贵的那一种高订西装,只是在fbi中很少有人能够看出来。而让两人过于高调的是他们的外貌,简简单单,清清爽爽就让白领犯罪科的办公楼层变成了时尚t台,吸引了几乎全部女性生物和部分男性生物的目光。

    负责管理白领犯罪科的asac助理特工主管休斯看了一眼这两个被总局副局长塞进来的优秀毕业生,拍了拍手底下的白领诈骗小组的组长彼得博克的肩膀,示意他看向办公区,那意思,他的人来了。

    在白领犯罪科的asac休斯收到了总局发来的这一则调令后,他考虑了一下就决定将人交给彼得博克。

    彼得博克并不排斥接手新人,他唯一在意的是新进的成员是不是个聪明人。当然,他们的履历很漂亮,耶鲁大学的优秀毕业生,fbi学院笔试实战双优,教导过他们的fbi讲师甚至为他们写了一封长长的推荐信。

    不过,这不算什么,谁叫白领犯罪科里诸如哈佛、哥大毕业的高材生一抓一大把,但在平时的办案里,彼得博克有时也会因为他们跟不上自己的思路而内心抓狂。

    希望这是两个聪明人吧。

    从fbi学院里走出来的学员,很少有能够直接进入重要部门的,他们虽然在学院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但他们需要历练的时间。

    斯潘塞瑞德是个例外,无论是他的学历还是学院讲师对他侧写师天赋的赞赏都让他有一张直通bau小组的门票。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就相对低调许多,不过,要将他们派去巡街才是真正的人才浪费。

    fbi下属的白领犯罪科针对白领人员所实施的犯罪,犯案人员大多拥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这样的人,虽然大多不会造成一次两次的人员伤亡,但他们造成的伤害却是不见血的利刃。

    比如三年前发生的本世纪最大金融诈骗案,涉及上亿资金,骗走了上千人的一生积蓄,不少人因此而走上了绝路。

    这样的工作其实并不符合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一开始的设想,但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却觉得,很有趣。

    这是独属于人类的游戏。

    白领诈骗小组的组长是彼得博克,自加入白领犯罪科就屡破大案,几年间就从特别探员升到高级特别探员,麾下有得力助手克林顿琼斯,劳伦克鲁兹,戴安娜贝里根以及十名不记名的普通成员。

    白领犯罪的asac虽然将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交给彼得博克,但身为组长的他不可能亲自带着两个新人行动。于是,调教新人的工作落在了戴安娜贝里根的身上。

    戴安娜贝里根可以说是全白领犯罪科唯一免疫了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魅力的女人,因为这个漂亮又干练的黑皮肤姑娘,她的性取向是女性。

    虽说不会对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着迷,但戴安娜贝里根却挺喜欢他们两个,在向彼得博克报告的时候,她并没有隐瞒这一点。

    原本,他们也足够优秀。

    在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加入白领犯罪科的第十一个月里,一个大案子撞上了他们小组的手上。

    案件的起因是一场古董金器走私案,那些金器来自于伊拉克乌尔城皇家陵墓,被挖掘出来后便收藏在萨达姆博物馆里。

    现在,萨达姆博物馆里的珍贵金器被洗劫了,全部。

    这个案子甚至没有过他们小组的手,因为fbi接到匿名举报,找到了一部分被夹带偷入美国国境内的古董金器,还在金器上找到了嫌疑人的指纹和毛发,追回文物的同时嫌疑人便已经被锁定通缉。

    嫌疑人曾是驻伊美军上尉,名叫乔纳森米切尔,现已退伍。

    在被通缉不到半天后,嫌疑人乔纳森米切尔选择了自首。

    虽然选择了自首,但他并没有认罪,他坚持认为自己是被陷害的。

    送他自首的人,除了乔纳森米切尔的妻子戴娜米切尔以外,还有彼得博克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博克。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是因为伊丽莎白博克和戴娜米切尔是高中起就认识,关系一直友好亲密,他们前段时间还一起聚过餐。

    今天早上fbi授命逮捕乔纳森米切尔的时候,他虽然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选择了逃跑。戴娜米切尔则在无助之下选择向伊丽莎白博克求助。

    伊丽莎白博克带着戴娜米切尔,直接杀到了fbi的纽约分局里,找到了彼得博克。他们在办公室里争论了一番,彼得博克答应深入调查这个案子。如果乔纳森米切尔真的是无辜的话,他不会让他遭受牢狱之灾。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并没有偷听的意思,但五感过于敏锐,他们在办公室里的交谈,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听得一清二楚。

    这看上去就是牵扯到了熟人的案子而已,彼得博克毫无疑问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fbi,即使他的妻子站在了乔纳森米切尔那一边,相信他的无辜,但他不会立即下定论,无论在乔纳森米切尔里有多无辜。

    他要证据,更多确凿的证据,而现在,所有的证据明显没有站在乔纳森米切尔那一边。

    乔纳森米切尔向彼得博克了一个他所认为的嫌疑人姓名,因为当初在他回国的时候,那个人曾经想要让乔纳森米切尔帮忙带一些东西回国,而乔纳森米切尔没有同意。

    那个人是帕特里克埃姆斯,在工作。

    案件就是在彼得帕克找上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时候,急转直下,从一个潜在的金器盗窃走私案件,可能还有栽赃嫁祸的成分,变成了恶性的凶杀案。

    彼得博克没有见到帕特里克埃姆斯,或者说,活着的帕特里克埃姆斯。

    帕特里克埃姆斯和他的保镖被发现死在了家里。

    帕特里克埃姆斯死得很惨,那完全可以称之为虐杀。他在活着的时候明显被严刑拷打了一番,整个头颅被生生扯下,喷溅出来的鲜血染红了墙壁和地板。相比他的惨状,他的保镖显然要死得痛快一些,完全是一刀割喉毙命。

    彼得博克是帕特里克埃姆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

    这个男人是乔纳森米切尔指名的嫌疑人,不管指向乔纳森米切尔的证据有多确凿,他的陈述总是不容忽视的。而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死亡,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彼得博克将他所知道的情报上报给了白领犯罪科的助理特工总管,虽然白领犯罪科没有拿到案件的全部调查权,需要跟凶案组的探员进行合作,但最起码,凭借着乔纳森米切尔当时的供词,白领犯罪科没有被排除在外。

    毕竟,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死状太像是仇杀了。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作为小组成员,他们跟着戴安娜贝里根进到死亡现场进行勘察。而在进入凶案现场的那一刻,拉法埃莱微微皱起眉,菲尼克斯则摸了摸鼻子,黑色的眸底闪过一丝厌恶。

    一股狗臭味。

    一般的狗,无论是野狗还是宠物狗,都不会有这么刺鼻的气味。

    “比狼人身上的臭味淡一点。”过于灵敏的嗅觉就是这点不好,即使血腥气再浓重,菲尼克斯还是能够闻到血腥气下那股更让凤凰难以忍受的狗臭味。他撇了撇嘴,小声地对拉法埃莱道“是犬类维森生物吧。”

    刨除狼人的可能,这股狗臭味,菲尼克斯只能够想到犬类维森了,比如狼妖、胡狼、猎犬怪,都能够归属到这个范围里。

    这些维森的狗臭味根据具体种族的不同必然是有细微差异的,只是,菲尼克斯并没有机会分辨一下。

    当然,他也没有兴趣分辨一下这几种维森各自狗臭味的特点。

    拉法埃莱审视着房间里血肉模糊的画面,目光落在了帕特里克埃姆斯手腕处十字形的穿透伤,伤口的边缘十分齐整,还略带烧焦的痕迹。

    “是猎犬怪。”拉法埃莱轻声开口,语气里隐带一丝漫不经心,“以十字烙痕为标志,所有妄图挡在前进道路的,都是猎犬怪的敌人,杀无赦。”

    菲尼克斯若有所思地道“他动了皇室的东西”

    猎犬怪是维森皇室的獠牙,他们只效忠于维森皇室。

    比起能够变成各种半兽模样的维森生物,维森皇室明显要乏善可陈得多。他们看起来就像是普通的人类,但遗传自先祖的血脉里带着的那一丝威压却让维森心甘情愿地俯首,哪怕一些维森强大到能够撕下皇室成员的脑袋。

    皇室,历经千万年,始终统治着维森生物。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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