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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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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要走的方向,在分岔口前, 直觉将化作明晰的锋鞘, 破开迷茫,引领人做出无悔的抉择。

    叶淼觉得, 比起成为她父亲那样的人,她还是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不过, 想法是一回事, 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虽已萌生退意,她也没想过就此不管不顾,一走了之尽管贝利尔说过她完全可以把麻烦事交给他来处理, 但叶淼自问已经与克里斯蒂安家产生了联系。即使那不是她主动开的头,在结束时,她还是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出现, 才算是有始有终。

    当然, 如果真的有解决不了的麻烦,她还是会回来求助贝利尔的。

    贝利尔听完她的决定, 倒没有很意外, 微微一挑眉“想好了”

    从私心上说,他希望她能更加依赖自己。但他明白这不现实她早已被成长的经历锻炼得无比坚韧,从不是需要被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的孱弱菟丝花。既然她希望自己来解决, 那就放她自由发挥吧。

    反正, 不论结果如何,都有他在后面兜着。

    “想好了。”叶淼挠了挠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觉得由血族来插手人类的事不合适,会让人觉得你的手伸太长了, 也会破坏血族和猎人之间互不干涉的潜规则。”

    “真体贴啊。”贝利尔笑了笑,调侃道“不过你多虑了。若你刚才点头说交给我办,我是打算直接以你未婚夫的身份与克里斯蒂安家交涉的,这就不算多管闲事了吧。”

    叶淼“”感觉一来二往,他们的事就这么说定了。

    为什么她会突然有了一种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诱上了贼船的感觉叶淼轻咳一声“你这么说,不会火上浇油吗”

    “听说过西班牙的怀亚特猎人家族吗上一任家主的另一半就是血族。在当时,他的婚姻遭到很多非议,所以,举办婚礼不久后,他就被迫下了台,带着妻子离开了家族。你看,猎人和吸血鬼结合的现象虽然少见,但并不是不存在的。”贝利尔抿了口温水,瞥向叶淼“所以,一旦你回去摊牌了,可就没有退路了。猎人家族的元老大多古板守旧,他们绝不会允许一个有污点的人担任家主。”

    叶淼不甚在意地点了点头,心想这样岂不是更合她心意。她这段时间都待在吸血鬼的古堡里,与贝利尔关系密切不言而喻。家族的长老越是反对她留下,就越是在推动她离开克里斯斯蒂安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目的却不谋而合。就算安德鲁坚持把她留下,短期内也很难把她往上推了。

    翌日,在格尔特的护送下,叶淼回到了托伦斯塔。在路上,她一直在心里演练一会儿要说的话,结果回到大宅才发现,事态的发展方向超出了预想。

    原来,克里斯蒂安家急召她回来,不止为了她和贝利尔的事,还因为几天前出现的一个不速之客。

    当时,托伦斯塔杀人案的余波尚在,家族的几个派系正为如何处理叛徒苏佩里拉扯,一团忙碌之际,忽然有仆人来报,说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敲开了宅门,自称是安德鲁的儿子。

    这起突发事件登时惊到了无数人,不过,想想安德鲁的为人,又觉得这是他干得出来的事安德鲁年轻时不光与很多女人不清不楚,还短暂地包养过几任情妇。

    虽说为免留下麻烦,他从来都很小心,不会让她们怀上孩子,但是百密也有一疏。这个找上门来的孩子的生母,是安德鲁的其中一任情妇。在分手时,安德鲁给了她一笔钱,却不知道她当时已经怀孕了。

    孩子的手里不仅有信物安德鲁笔迹的信件、饰物,还长得与生父格外相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说不是安德鲁的儿子都没人信。

    丈夫的私生子女接二连三地出现,一次又一次地挑战着安德鲁夫人的忍耐力。因为这个事由,家中现在乌烟瘴气的。安德鲁干脆一连几天都早出晚归。逮不到丈夫的安德鲁夫人气不过,便把怒气撒到了那倒霉的孩子身上。众人一方面可怜这孩子,一方面也不敢插手安德鲁不在家时,他的夫人便是地位最高的人,护着那孩子就是当面和她作对。故而,乔治管家只好催促叶淼尽快回来,希望这样可以让事态不再僵持下去。

    叶淼回家后,在庭院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一个名叫查尔斯的十二岁男孩。

    这孩子不安地站在了乔治管家身后,五官俨然是安德鲁的缩小版。稚嫩的侧颊上,被安德鲁夫人的长指甲抓出来的伤痕还没消退,花脸猫一样,又好笑又可怜。

    叶淼简单了解情况后,叹了一声,搭着陌生的弟弟的肩膀,到书房里和安德鲁谈了很长一段时间。

    厚重的木门将一切声音都关在了里面,没人知道他们谈出了什么结果。

    其实,自从查尔斯出现,一些人嘴上不说,心里都有点儿看好戏的意思原本稳操胜券的叶淼不不再是唯一的家族继承人,这对姐弟未来争夺权力的戏码一定会很精彩,也不知道谁的赢面更大。

    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书房一谈后,这对陌生的姐弟的关系既没有剑拔弩张,也没有冷漠相对,反而处得挺和睦的。有人还不止一次见过乔治管家、叶淼与查尔斯一边轻松地聊着天,一边步出练枪场地的情景。

    与此同时,克里斯蒂安家的规矩似乎悄悄对叶淼失效了。她不必再每晚都住在家里,也不用每周都无休止地学习,比以前自由了很多。

    有时候,与查尔斯练完枪,她会换一身干爽的衣服才离开。更换衣物间隙,递送衣物的女仆偶尔会瞥见大小姐的脖子上有牙印一血族噬咬过的痕迹。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多月,查尔斯总算在克里斯蒂安家站稳了脚跟,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认可。一直千方百计要赶走丈夫私生子的安德鲁夫人终于败下了阵来,不得不接受了现实。

    叶淼心里其实有点儿同情这个女人,然而解铃还须系铃人,有些事不是她能管的,也不是她改变得了的。

    与此同时,叶淼也正式宣布自己即将离开克里斯蒂安家。一直雾里看花的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一开始就没有争夺继承人位置的意图。

    书房详谈的那晚,叶淼向被妻子闹得焦头烂额的安德鲁提出,她可以帮助他看护查尔斯,帮助初来乍到的弟弟适应这个家,并将自己所学到的经验知识都教给弟弟,如此便算是全了克里斯蒂安家这段时间以来对她的教导和照顾。这么做的要求是,她希望可以和平脱离克里斯蒂安家族。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贝利尔已从孱弱的少年形态变回了正常的青年形态,心口狰狞的伤口也淡化了很多。他听完后,先是笑眯眯地夸了她一通聪明,夸得叶淼美滋滋的,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随后,他又指点她修改了一点儿措辞。少许字眼变化,便可以让谈判的过程更有利于她。

    若是以前,安德鲁肯定是没那么容易松口让叶淼走的。不过,他现在凭空多出了一个儿子,扶这个儿子上位,显然比扶与血族交往甚密、翅膀硬了的叶淼上位更简单、更无后顾之忧,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说什么不好听的话。而叶淼主动提出离开家族,未来姐弟相争的潜在危机同时也迎刃而解了。

    再说了,那位由始至终没有出过面却一直暗暗在背后为叶淼撑腰的,到底不是普通血族,而是如今权势滔天的密党亲王。就算要分道扬镳,也别闹得太僵。好聚好散,说不定以后还会有用得上这层关系的时候。

    精明的安德鲁如此一盘算,就明白了其中的利弊,便很痛快地答应了。从商谈到退场,过程比叶淼预想的要顺利很多。

    查尔斯知道她要走时十分失落,毕竟叶淼是这几个月来对他最好的亲人了,弄得叶淼感动之余也生出了一点离别愁绪。直到乔治管家安慰完查尔斯,叶淼也保证以后有机会还会回来和他玩儿,查尔斯才破涕为笑。

    休息前,她提议出去外面散散步,贝利尔欣然应允。

    银色的月下,夜风飒飒,花圃中的红玫瑰盛放得如火如荼,古老的堡垒置身在拂动的红潮波涛之中,美不胜收。叶淼驻足,忽然来了点儿兴趣,想摘几朵回去装饰。

    贝利尔眼疾手快地握住了她的手腕,摇头道“刺太多了,还是我来吧。”

    “你太紧张了,我又不是豌豆公主,哪有这么娇弱,摸一摸就会刺破手指啊。”

    贝利尔站在花丛边,轻轻念了句咒语,惊奇的一幕便发生了红玫瑰无风自动地摇摆了起来,咔擦咔擦地自断了根须,一朵接一朵飘了起来,悬停在了半空中。

    叶淼“”

    接着,它们开始整齐地抖动了起来从上到下整朵花都在颤抖,茎上的刺连片剥落,仿佛空气里有一把透明的小刀将尖刺都切断了,细小的刺如雨下,落到了土壤里。不到一分钟,原先布满尖刺的茎就变得光秃秃的了。

    叶淼“”

    用魔法真是太狡猾了

    被卸掉了刺后的玫瑰花听话地一朵接着一朵飞到了贝利尔手里。不知他从哪里变出了一条漆黑的长丝带,修长的手指翻飞几下,就将玫瑰花绑成了一束。

    刺被拔除后,茎身留下了一个个圆形的横截面,手感依然不平滑,但至少不会扎痛人了。

    贝利尔把花束整了整,手指拨弄了一下花瓣,转手递给了她,笑着说“玫瑰被施加了魔法,只要我不解除,它们就一直不会枯萎。”

    这么神奇叶淼好奇地低头闻了闻馥郁的花香“那岂不是等于定格住了它们的生命”

    “这个魔法好厉害啊。”叶淼心里一动,脱口道“那个,我以后变老了,你也可以这样定格住我的时间吗”

    贝利尔怔了怔,沉默了一下,才道“不可以。这个魔法不能用在人类身上。因为定格的那一瞬间,实际的生命就停止了,你看到的美丽只是假象。”

    叶淼“哦”了一声。细想来,这个魔法和吸血鬼的初拥仪式十分相似他们可以永恒存在,却再也不会拥有心跳、味觉和体温,已经失去了实际的生命,是活人与僵尸之间的异类。贝利尔算是其中的特殊例子。

    贝利尔深深地看着她“害怕变老吗”

    贝利尔一愣,缓缓收起了玩笑的神色,神色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和迟疑“你愿意吗”

    很多人类接近血族,想获得的最终极奖赏,便是永恒的生命。为了永生,他们愿意忍受漫长的黑暗和孤独。但叶淼一开始和他相识是不得已而为之,后来,也没有表现出对这方面的贪婪或是渴求。

    他自然希望她可以长生不老。可若她不愿意成为血族,不到无路可走时,他都不会勉强她。

    事实上,近段时间,他已经在暗中寻找能延长人类寿命的魔法,只可惜,有关的记载都与黑魔法有关,或多或少都会对施法者和承受者的身体造成损害。

    他的父亲是纯粹的神族,当年也逃不过被黑魔法反噬的命运。故而,在找到十全十美的办法前,贝利尔根本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说出来,以免让她希望落空。

    没想到在这个时刻,她会主动提出变成血族。

    叶淼耸耸肩“其实,我是无所谓长寿不长寿的。如果长生不老却要过痛苦孤独的生活,那还不如过短暂又快活的一生。可是,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觉得,我要对你负责任。”

    贝利尔微微一滞,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假设我能活到八十岁,那么,你能见到我的时间,就只剩下六十年多一点儿。六十年太短暂了,还没有你的一次沉睡长。对于我来说,这一生一定会很幸福,可以没有遗憾地过完。但对于被留下的一方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在我彻底消失后,你一定会很痛苦的吧。”叶淼仰头看他,微微提了提嘴角,话语中却隐含了一丝坚定和认真“虽然说,人是管不了自己死后的事的,可我觉得,我有责任要去考虑身后的事。既然决定在一起了,我就要一直对你的幸福负责啊。”

    贝利尔听着听着,红眸深处似乎闪过了一丝几不可闻的水光。他低低地“嗯”了一声,揽紧了她的腰。

    她的烦忧竟然都和食物有关,贝利尔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松,嘴角微扬“好。”

    若是让几年过后被初拥了的叶淼回到今天,她一定会觉得纠结这些事情的自己非常好笑。

    与贝利尔坠入爱河数年后,双方俨然化作一体。她不愿意以年华变老的方式与他分开。给了他一个家,却又让他回到孤独中,未免太过残忍。

    为此,付出不能见阳光、失去味觉的代价来获得永生,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了。

    有时候,一些重病将死的人类为了活命,会打起歪主意,四处寻找血族初拥自己。正常血族基本不会搭理这种请求,毕竟,临终前的人类的血太难喝了,跟潲水差不多。血族也没有饥不择食到那个地步,他们也是有追求的。会应约的,基本本都是一些一言难尽的低等血族。被他们初拥,很容易会染上难愈的疫病,非但不能延长寿命,还会提早死亡。

    不过,和贝利尔在一起,这些后遗症是不可能出现的。

    初拥的仪式结束后,恍若过了一个世纪,叶淼才在爱人的怀抱里缓缓苏醒。浑身的肌肉酸酸胀胀的,仿佛被捣碎重组过,乏力得很。

    她半睁着眼睛,望见金色的朝阳穿过玻璃窗,照在了地毯上,将她的嘴唇和眼皮都晒得暖烘烘的

    叶淼“”

    傻愣愣地晒了一会儿太阳,她的脑壳倏地一嗡,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一直以来都误会了什么。

    人类化身为血族后的力量和特质,几乎完全取决于初拥自己的血族的力量,作为人类时的身体素质的影响力反而很微不足道。

    譬如,被日行者初拥的人类,因为是依靠二分之一的血族血统来异变的,血液浓度不足,故而,他们只能继承血族最基本的特质永生,却不会比人类时期强悍太多,也无法获得纯血的血族那过人的五感、速度、力气。

    普通的日行者都有遗传概率,半神血统的贝利尔就不遑多让。失败率在他这儿可以忽略不算。所以,叶淼即使化成了吸血鬼,也不会畏惧阳光、不会丧失味觉。没有付出什么代价,就获得了永恒的寿命。

    叶淼“”

    这惊喜简直可以媲美中大奖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自己被摆了一道的感觉好想咬贝利尔一口啊,有这种好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

    面对她的瞪视,贝利尔吻了吻她的额头和嘴唇,表情很是无辜“我不是故意瞒你的,好吧,我承认,我喜欢看你为了我努力克服一切的样子。但主要是因为有可能无法继承。万一提前说了又没成功,你一定会很失望的。你看现在,不提前告诉你,然后突然收到惊喜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暂时周身酸软、有气无力的叶淼毫无杀伤力地说“你给我等着。”

    贝利尔笑得非常欠揍“好呀,我等着。”

    岁月宛如指间的流沙,转瞬即逝。

    对傲立在轮回之外的血族而言,人间百年沧桑变幻,不过是一眨眼的事。

    夜幕降临,喧嚣的城市披上了一层朦胧神秘的暗纱。r城东区坐拥着最繁华的商业街和四座大型购物广场,附近还有好几所学校。到了夜里九、十点钟,这一带仍是明亮如昼,人流如梭。

    而在仅隔了数百米远,广场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又是另一番风景。

    夜店一条街灯红酒绿,音乐吵杂,霓虹灯的光芒一闪一闪,映照在了肮脏的下水道积水上。某家夜店后门的窄巷口前,一个流里流气、贼眉鼠眼、鬓角染了一撮绿毛的男人正倚在墙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用放肆的目光打量街上的人。

    此人是常年混迹于夜店一条街的小混混,只要有钱收,就没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儿是他不敢干的。一个小时前,他在夜店后门抽烟时,碰到了一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似乎是夜店里的客人。对方塞了一叠钞票给他,让他出去弄一个年轻的女孩过来。

    绿毛这人向来没啥道德观念。虽说那客人包得密不透风,不知道是猫是狗,可是他出手那么大方,绿毛又岂有和钱过不去的道理。

    夜晚十点钟,一个戴着细框眼镜的女孩背着书包走近了巷子,看身上的校服,估计是附近的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下晚自习,想绕近路回家。

    女孩塞着耳机兀自走路,轻快的音乐声掩盖了逐步靠近的危险。突然,黑暗中伸出了一只手,粗鲁地捂住了她的嘴巴,飞快将她拖进了狭窄的巷子里。全程不到五秒钟,压根儿没人察觉到这个监控死角里正有罪恶在上演。

    巷子里堆满了装修的杂物,有点难走。女孩惊骇地尖叫,疯狂挣扎,头却在这时被重重一打,晕了。

    绿毛咧开了一个得逞的笑容,将她扛到了后门的一个大箱子上。女孩头靠着墙,一动不动。

    绿毛抹了把汗,正准备回夜店里把那客人喊出来“收货”,便听见了后方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搞定了”

    绿毛被这冷不丁响起的声音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是那客人,才松了口气,心里嘀咕这人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喏,这个。”

    一抹瘦削的影子从围墙处矮了下去。那人宛如黑夜里的一抹幽灵,缓慢飘近。

    他比绿毛还高一个头,很像外国大汉的身高。在他逼近时,不知为何,绿毛打了个颤,感受到了一丝让人不太舒服的气息,皮肤起了一片鸡皮疙瘩就像动物看见了可怕的天敌时的反应。

    他不敢调侃什么,揣着口袋里的钱,溜之大吉了。

    惨白得过分的肤色,右侧颧骨下的脸颊仿佛被什么厉害的武器打伤过,大半块肉已经消失,能看见里面白森森的骨头,眼皮有烧焦的痕迹,暴突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动,摇摇欲坠。

    若是绿毛走晚一步,恐怕自诩胆大的他也会被活活吓晕过去。

    没有人类可以在重伤至此的情况下还四处走动。这个蒙面人也根本不是什么“找刺激”的客人,而是一个因为犯了杀人罪而被追杀的吸血鬼。侥幸逃脱后,他逃进了中国,如过街老鼠一样在r市东躲西藏。

    若是脱掉他的衣服,就会发现除了脸部,这家伙的身体上也有几个很深的血洞。这些被特殊武器弄出来的伤口让他越来越虚弱,必须通过大量吸食血液才能迅速愈合。在各年龄层的猎物中,年轻女孩的血液是最有用的。可他现在的模样不适合出去找猎物,而且中国的电子监控遍及各处,他很容易会暴露在猎人的视线里。这就是他让绿毛代为寻找猎物的原因。

    吸血鬼眯起眼睛,转头看过去,只见巷口前站着一个二十出头,面容清丽的东方女孩。

    几乎是瞬间,吸血鬼便意识到了她身上不同寻常的奇特气息。

    这个女孩似乎不是人类,而是他的同族且是高阶了不知道多少倍的血族。

    血族内部有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低级者会不自觉服从、敬畏高等血族。而且高等血族本身力量强大,普通血族难以和他们抗衡。吸血鬼的心里闪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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