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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丽克山脉。
另一边,东区,阿兹塔纳。
植被茂密的山林里,此时洪水环绕着大山,水位已经缓缓下降。
一片茂密的山坡上,绿色的植被在抖动,草地里缓缓露出了一只眼睛。
“啊贡,巴拉赫咧?”
[快看,是不是他们?]
满是烂泥的草地中,一个蓬头垢面的野人缓缓从烂泥爬了起来。
他推开眼前的树枝,在看洪水的对面。
在洪水对面的山路上,此时一行九辆黑色的越野车,正在山路上缓缓行驶。
每一辆越野车上,都坐着五六个黑人。
他们穿着黑色的作战服,各个荷枪实弹。
每个人都配备了军用级防弹背心,黑色的战术头盔,银灰色的围巾面罩。
这些人坐在车上,随着汽车晃动,他们看起来就像木头人一样。
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更没有一个人说话。
在这辆车中,为首的那辆车上,副驾驶上,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
他躺在椅子上,将穿着军靴的双脚搭在汽车的操作台上,正皱着眉头,叼着一根香烟。
“队长,我们进入阿丽克山脉已经3个小时了,这里的洪水比我们想象的大,我们先前真应该坐飞机进来的!”
开车的黑人士兵在抱怨,倒在副驾驶上的黑人斜了他一眼。
仅仅是一个眼神,那个抱怨的黑人不敢再说话。
坐在副驾驶上的黑人不屑冷笑。
他口中缓缓吐出一口烟雾,看着车外全都是绿色的景色,笑着说道:“阿丽克山脉,真是美呀!”
“妈的,噶古哒,好好开你的车,要是出问题,老子就宰了你!”
“还有,你看看这里的地理环境,我们坐飞机进来有用吗?”
“呵呵,蠢货,我们虽然使用的是美式装备,但我们不是美军,可没有大型运输机!”
“所以我们需要把车开进来,找到那群兔崽子,干掉比尔斯和阿米黛尔,然后安全撤退!”
坐在副驾驶上的黑人说完,缓缓眯起了双眼。
随着他眯眼,他眼角的一道伤疤在抖动。
开车的黑人讨好的笑着,就在这时,“咚咚”,他们一辆防弹越野皮卡车的顶棚上,传来了同伴的敲击声。
“队长,看河对面,那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越野皮卡的外面,是黑人狙击手在说话。
坐在车里的黑人队长皱了皱眉,懒散的把脚从操作台上拿下来,坐在副驾驶上,对着窗外喊道:“所有人停车!”
随着声音发出,一行九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了泥泞的山路上。
高大的黑人队长打开了车门,戴上了他的红色贝雷帽,缓缓从车里走了出来。
“嘿!”
“对面的,泥罗波人?”
高大的黑人队长站在车边喊话,面前湍急的洪水,将他们和对面的山坡隔开。
在对面的山坡上,成片的绿色植被格外茂密,一片满是烂泥和蕨类植物的草地旁,此刻正愣愣的站着几名光着身子的野人。
他们皮肤乌黑,头发很长。
满是烂泥的身体上,他们穿着骨头做成的背心,挂在胸前和背后。
对面的野人没有说话。
其中一个人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勋章。
距离太远,洪水对岸的黑人们根本看不清。
站在车外的高大男人骂了一句:“真是一群该死的杂碎!”
他嘴里说着,再次打开了越野皮卡车的车门,拿起了丢在地上的军用望远镜。
他举着望远镜,向着对面那几个野人观看。
当望远镜盯住那个举着勋章的野人的时候,站在皮卡车边的男人忍不住咧嘴笑了。
他看到了那个满脸泥浆的野人拿着的东西。
那是一枚雇佣兵的臂章!
上面画着的,是一只长着红色尾巴的鸟!
“呵呵,金勇俊……装神弄鬼,该死的韩国人!”
站在车边的黑人说完,放下了望远镜,向着对面那些野人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那些站在烂泥地里面无表情的野人,当看到那个黑人的手势后,这些家伙就好像被“激活”了。
有人在大叫,有人向着对面的车队卖力的挥手。
其中有个蓬头垢面的野人,他踩着满地的泥浆,快速跑到了洪水边上。
看着对面那些荷枪实弹的黑人,他用力分开自己满是烂泥的头发,竟然用通用语,声音激动的向着对面叫道:
“金勇俊,在……在我们的寨子里!”
“从那边过来!”
“绕过去!”
看着那名大喊大叫的野人,站在车外的高大黑人不屑的撇撇嘴。
在他们这辆越野皮卡车上,一个头戴骷髅面罩的黑人狙击手,正用手里的黑尔82狙击步枪,瞄准对面那个野人的脸。
车外的男人笑着摆摆手,示意车上的那个家伙把枪收起来。
他转头看向身后,对着其他人挥手。
随后,这人单脚踩在了汽车边缘,用力的抓着上面的扶手,拍打着车顶说道:“走,gogo,去找金勇俊!”
话音落下,身后九辆黑色的越野车飞快调头,顺着那名野人指引的方向,走向了洪水的下游。
……
另一边,我们的飞机上。
此时丽塔驾驶着我们的飞机,缓缓飞行在茂密森林的上方。
老杰克抢占了飞机里的副驾驶位置,笑眯眯的翘着二郎腿,摆弄着手里的军用平板电脑。
我们其他人坐在机舱中,我在和哈达巴克大眼瞪小眼。
玛卡在抱怨,看起来在说他老婆的事。
玛卡的老婆,是我们仇人的女儿,她叫波卡米娜。
我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萨迦耶部落,就是当初那个袭击了甘比亚人的村庄,杀人放火,然后截走了两个女人的部落。
他们当时是内南迪的部落兵,和甘比亚人有仇。
我们消灭了他们,干掉了他们的族长波卡穆莱。
据说,那人曾经还是哈达巴克的好朋友呢,是条汉子,哈达巴克很敬重他。
我们把他宰了。
他死后,他们部落里的长老,为了活命,要把波卡穆莱十五岁的女儿献给内南迪做礼物。
当时那个十五岁的少女,她不想成为内南迪的玩物,于是连夜逃了出来,赤着双脚,跑到了甘比亚人的部落里。
她们的其他族人,都被野蛮的波特牛耳人杀了。
哈达巴克当时可怜这个女孩,也怜惜他的老友,就问这女孩愿不愿意嫁给玛卡。
女孩当时是害羞的。
但看到玛卡之后,她就同意了。
用黑人土着的话讲,玛卡这个小伙子,简直在他们之中帅的掉渣。
2米23的身高,全身像石头块一样的肌肉。
玛卡长得虎头虎脑,以前脑后留着辫子,现在辫子割掉了,变成了和宾铁同款的刺头。
这混蛋确实很帅呀,帅的就像怪物一样!
波卡米娜,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身材娇小柔弱,有着一头卷发,类似朵拉的棕色皮肤,喜欢穿波斯女人的衣服,她很喜欢玛卡。
于是两个人在我们所有人的见证下,她们结婚了,当天玛卡就把这个漂亮的女孩抱进了他的帐篷。
回想那一晚,还是我们离开坨玛大山之前的事呢。
其实女人这种生物真的是很奇怪呀。
玛卡那么大,那女孩娇小柔弱,在玛卡面前就像个孩子似的,真不知道那一晚他们是怎么度过的!
“帕帕,我想波卡米娜,我们什么时候去祖地?”
玛卡坐在机舱里,瓮声瓮气的质问着哈达巴克。
儿子想老婆了,这事哈达巴克也很无奈。
我抬头看着哈达巴克,又瞧瞧飞机下方的大山,我犹豫了一下,对哈达巴克说道:“哈达巴克,你跟我们去,真的没问题吗?”
“部落里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处理,还有开仓放粮的事。”
“你就这么上飞机了,你觉得好吗?”
“那不然呢?”哈达巴克冷笑,竟然对我反问道,“你希望我带上整个部落?你觉得那样好吗?”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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