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笔搜屋 www.BISOWU.COM】,无弹窗,更新快,免费阅读!
猎场上众人皆欢喜。
阆肆王是来示威的。可赵效麾下的猛将却展露一番雄狮风采,压过了势头。
赵效不能离我。我却转出屏风走出来,在气氛最热烈之时走出来。在所有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时,梁和光因为痛快舞剑而神采奕奕的眼里出现我。一个看着他的我,放下遮脸的扇子,垂首不语,慢慢地、令人心碎欲裂地流下眼泪。赵效慌之前他先慌了。赵效底下其他武将纷纷叫好,戏谑着,正欲举起果子投上台,见我哭了。一个个不知投还是不投,举得双手僵硬如铁,脸上下意识流露出怔愣和后知后觉的狐疑
梁和光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说了滟美人什么恶话,惹得人伤心了
一看梁和光,他捏着剑局促站在台上,脸上也是这样的惊惶与疑问。
赵骜身后的一批人丑态尽出。
不过已是无人在意。
张趁步移开眼,似乎叹口气,掩饰似的抱起方才没与梁和光交换的兔子捏着耳朵抚了抚。
与我初次见面的阆肆王看着我,他看见带来的其他人神态痴极、毫无尊严的模样,看见赵效站起来为我拭泪满怀爱意的模样,胃里翻滚,几乎想吐。赵骜脸色难看地捏碎了酒樽,盯着我隐隐失态。比起爱意和众人如出一辙般的臣服,他开始抵抗,甚至饱含敌意。一个骄傲到比太阳更刺眼、自以为天命的人看到了比他好一百倍的人,比他更得天地宠爱,比他更像神明鬼魅之子,灼眼地不敢让赵骜直视。叫他如何不难受。
我朝梁和光说“将军不要再舞剑了。这乐声悲壮,我实在想哭。”
在场的人刚才还为这场面慷概激昂。我不合时宜地说这句话,十分兴致。
可他们不会生气。平常就对我存有怜爱的众人理所当然地羞惭起来。
乐师闻言,怔怔流泪。摔坏了琴瑟。
割断了蚕丝弦。
十指弄得血迹斑斑,哭得比我更凄。
阆肆王仰头冷冷看我,不流露一丝怯弱。他习惯被人匍匐,脊骨尖锐冷硬,笔直竹节般朝天生长。他和常人太不同,在汹涌澎湃的心生摇曳里,反而觉得难堪,之后倔强和狠意又涌上来。
身后养马的奴仆为他牵上喂好的浑身泛着黑玉色泽的骏马。
可怕的世道之中,五王之乱里,他是最没仁慈的一个。阆肆王在一片乱如麻的场景中翻身骑上马,抽剑驾马杀人。他杀的是自己的人。
那些在我面前给他丢脸的男人。
竟没人敢反抗,任凭阆肆王屠杀。他将近九尺的身高一骑上马,威慑感十足,像一座愚公望之生怖、险象环生的高大山峰。
崇高且巍峨的
不仅仅赵骜的相貌神态,还有数年来如有神助、无一败仗的可怕功绩。
在场的,不是阆肆王麾下人马的臣子都一副目瞪口呆模样。他们早听说过阆肆王虽是在世霸王,却如赵王般暴戾寡恩。底下臣子与其说是臣子,不如说是豢养待宰、一不称心就肆意宰杀的猪牛。赵骜从我那里夺走了这些人仰望的眼神。只不过对我这眼神是痴,含着渴求的粘。转到他身上,便成了惧。极为惊悚的惧意。我毫无愧色地看着,好像这些人不是因为我死的一样。
我对这种血液飞溅的暴力场景没有什么欣赏,也不觉得多厌恶。赵效见他杀的是自己人,更是懒得派人阻拦。
我剥开一个鲜黄漂亮的橘子,穿过腥风乱血,递给台下呆站的梁和光。他看阆肆王的眼睛俨然透露着“这是个疯子”的嫌弃。
台下赵骜杀得满目猩红。台上梁和光抱着剑,乖乖把橘子一瓣一瓣吃完了。
不知往后,赵骜还啃不啃得下这块儿城破后死活不肯招降的硬骨头。
我顺着张趁步的视线,看到
一个养马奴抵住了阆肆王的狠厉的杀招。赵骜杀得痛快了许多,最后掷出一剑。那出正有个马奴抬头看我。千钧一发之际,她看见那马奴要被银剑搅烂头颅脑浆的下一刻,张开嘴,用力咬着寒光泠泠的剑尖,嘴边留下丝丝缕缕的鲜血。阆肆王的臂膀肌肉虬结,线条肆意地展露力量的美,随手扔出去住的剑身还在“嗡嗡”作响。
而那卑微的可怜的马奴想尽一切办法求生,努力想活下去。
接住剑后养马奴立刻跪下。
他语气平和地谦卑道“谢王上赐剑。”一句话化干戈为玉帛,柔化了赵骜的意思。
这步台阶被赵效接下了,他慢慢叩着桌案,冷笑道“够了,你在燕地的兵营还有数万人,要杀回去杀。别脏了我们的眼。”
养马奴带着嘴上裂伤退下。赵骜半点没注意这个人。这个日后让他自傲狂妄地输掉一切、拿走他所有的权势基础的人。
一个被赌得倾家荡产的亲爹,十个铜钱便卖给人伢抵债的贱籍之人。
张趁步在席间却记住了这个人的眼睛。一双不可能忠于赵骜的眼睛。
前几日赵效送我一匹叫流霜的白马,说训得很听话。秋猎结束之际,我打算试试骑一圈。
年底我就要离开王城,去往南水找我的娘和弟弟。实则我劝赵效将我献给丰仪王,他上过的美人计,何不反过来让丰仪王也上一回,吃吃苦头呢到时候消息一出,恐怕谢思蔻只会觉得是赵效狠心舍下我,将我当做筹码转送。
赵效越不肯,我越坚持。
“等丰仪王一死,我就回到你身边。”我劝爱我如命的丈夫把我送给另一个男人。
柔言蜜语磨得赵效心痛如绞。
他不停退让,咳血说“至少我死前,你从南水赶回来见我一面。其余如何我都不管了。这匹白马你带着。它没有病。跑起来轻如流云,飞驰间飒踏如流星。平日里不需要多珍贵养着,只要解开缰绳放它自己去觅食饮水就行了。它已经被训做你的奴马,不会轻易离开你身边。你带着他。我快死了的时候,它会驮你回来看我。”
“它原本叫流霜。等我死了,你便给它改名,叫它作阿训可好”
他已经如此痛苦,我十分喜欢,便答应了。
我离开猎场上被搅得一团乱的酒宴,听说阆肆王被劝下去醒酒,乌泱泱服侍我的宫女太监被我打发去清刷台下碎肉血浆。我一个人去到马厩边上,找那匹赵效送我的白马。远远的看见个身形挺拔如竹的奴仆在喂马。
养马奴把喂好的马牵给我,他抬起头,轻轻告诉我,“我叫狄滔。”
我点头,让他牵好马。
他脸上伤口还很新鲜,血肉还冒着热气。见我看,他有些赧然地侧过脸挡住了。
我也记住了这个人的眼睛。他是身份低微的人中,唯数不多的、敢看我第二眼的男人。
他的面容很干净。上唇微薄,下唇厚。驯马时揽起衣袖,露出肌肉匀停、线条流畅的小臂。
眼睛古典模样,有些像竹叶的形状。
整个人有种古井无波式的平静。只有侧身时,人才像一把柔刀。抬眸露出一点点的柔韧利光,让人看见了也不会过于警惕。
流霜第一次驮我在背上,有些桀骜不驯。调皮地颠了我几下,很快就温顺下来。
跑了几圈后我轻轻揪着马耳朵叫赵效,叫它阿训,很快它打了个响鼻作为回应。大概这马和我一样,已经把赵效当死人了。就像是赵效的魂灵正慢慢从人身的皮囊里死出来,瞒过牛头马面,一点点活到了这秀致美丽的白色骏马身上。
我踩在养马奴的背上下马。忽然想不起这养马奴的名字,又问了一遍“你叫什么”
养马奴回说“我叫狄滔。”
“是吗”我叫起这个名字,并不在意他自称为我的一点自尊。
这次我叫了他的名字。我说,狄滔,你吻吻我罢。这个极有礼貌、忍耐心深重的养马奴,连错愕都太过平淡。他牵马的手微微一动。
他的气质是很少人能察觉得出的稳,给人一种玉润金坚的感觉。有些时候不像个低贱的马厩里长大的下人,倒有点家道中落、情操不改的世家公子。我叫他吻我,不过随口一说。带着点外露的戏谑散漫,和近乎赤诚的恶意。方才他被赵骜差点一剑刺穿头颅时还看着我的脸,目光凝在被打湿的嘴唇上。我想起来,靠在马身边,仰起脸,笑起来问养马奴要不要吻吻我。
答应也好,拒绝也罢。
若他真吻了。百害无一益。被赵效知道了他得死。赵骜知道了他也会死。
至于他死了之后谁来夺走赵骜的权势,和张趁步惺惺相惜,斗上上数十几年都不关我的事。弄乱这故事原有的脉络我也不在乎。历史上一个养马奴死了,总会有别的出身卑贱的枭雄出现。故事总会顺其自然发展下去。
他上位的时候我早就死了,他的谋臣将士里有不少是我的裙下之臣,全是思念成疾,英年早逝遭天妒忌的命。没见过我一面的新帝不至于恨我,但估计也觉得离谱,烦不胜烦,后期甚至懒得提拔那些为我作赋作诗的考生。迎合帝王自然是官运亨通,可是总有人执拗,生前舍不得我,自己死了也舍不得,我死了也舍不得。
后来野史中,新帝对祸乱天下美人只有一句平淡无趣的谴责“红粉骷髅。附骨之蛆。”
他似乎很讨厌我。
算是单方面了解了我的一切,厌恶我大半辈子。嫌我误了他的好臣子。
这地方偏僻,我又放令不许人进来。养马奴只是方才退下的早,才在这片地方喂马。他就是在这地方杀了我也没人来得及阻拦。
可是他也不知道往后对我的嫌恶。这时候听我毫无理由的话,站在原地半晌不出声。
还差几年才登基的新帝立在马下。
各方面都不显山不露水、隐忍克制到极致的帝王之才。姿态各异谦卑。
在猎场中牵着缰绳为我引路。
他低眉看不见脸色。声音仔细听,才听出一点微颤。他说“遵命。美人。”
养马奴在翠林间找到一处泉水,打湿衣服,将全身洗净。
他先擦干净嘴边血痕,然后伸出手,抱我放在草地上,细细吻下去。先是他早看见我在武将舞剑时泣下的点点泪痕,落在脸上,娇态可怜。他一一舐净。叫我美人,叫我别哭。舌头喂进嘴里,滚烫得吓人。越压越深。林间有鸟雀惊起,养马奴微微起身,却不离开。手还拦在我腰间。已有轻轻摩挲的温存姿态。这时候要是赵效找来发现,我不如何,他却不知要死得如何凄惨可怕。也许头颅会滚在野草堆间。四肢会被赵效折磨得尽成碎肉断骨,丢在山野间,任凭几匹瘦背野狼啃噬干净。尸骨无存。
他不知抱着如何心态,又在耳边对我说“我叫狄滔。美人。我叫狄滔。”
等赵效死了,我不会记住他。赵效知道所以才送我一匹雪白宝马,将这往后陪在我身边的牲畜唤作自己的名字。
养马奴说他叫狄滔。这一次露水交融里说了三次,我不会记,我记不住。我记得他是这话本野史里的养马奴,未来与张趁步分庭抗礼的的新帝。但我记不住他的名字叫狄滔。不放在心上就记不住。在我心里,他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
他解开衣物。我的皮肤沾上露水。他吻干净。隐忍地匍匐于我之上。
我只是叫养马奴吻一吻我,他却出乎人意料地胆大包天。从头到脚,从外到里都吻了。
养马奴有一张淡泊如水的面容,不动如山的沉稳气质极有迷惑性。
就连情爱中,也只是有克制到骨子里的忍耐,只露出微微喘气的神态。任谁也猜不到,这是一个在我身上坏事做尽的男人。任谁也想不到,这是个日后谋夺天下的反贼。
牵马回去时,养马奴唤我滟美人。
赵效抱我下马时,养马奴立在一旁,不再看我,低首不语。养马奴走时,跟在阆肆王浩浩荡荡的队伍身后。我当然不可能去送他,但有一瞬间,我感觉到他在回望一片华美的宫阙。似有些言语跳烧成千万点火星,迸溅在喉咙里。狄滔却紧闭嘴唇,将一切都静静封在身体里。
那天布满露水的翠色草叶上,我和身份低贱的养马奴喁喁私语。
狄滔细细叠好我的衣物,拧干布帛,柔柔擦过我身上红印。与君主之妻耳鬓厮磨,做了大逆不道之事。狄滔也不过分慌张。
我抱住他的脖颈起身。他便把唇送下来。他是个会压疼我的人,隐隐有狠意。我疼时,他也执拗地将自己弄疼。狄滔唇边结了几道血痂,显得脸上有些艳,那是被凶悍剑气破开的,磨在身上格外痒。狄滔说“这是为看你受的伤。方才,我真觉得自己要死了。快活地让人承受不起。”
狄滔或许始终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垂怜于一个养马奴,不推拒与他一晌贪欢。
他也根本不用想通。
养马奴自知没有筹码的起誓都是笑话。
他不承诺什么。
养马奴离开前告诉我他的死期。也许对也许错。“四年后若我没来找你,那我应该是死了。”
给他的痛苦格外简单且单调。我永远都会记得养马奴。一个给我拿汗巾擦脚边泥、连抱我下马都不能的养马奴。
如果死得悄无声息,并非轰轰烈烈地传颂于世。没什么可称道的东西,狄滔宁愿我把这个养马奴忘得一干二净。狄滔受的苦太多。从沸水已经煮成了佛茶。丝丝缕缕的苦意浸满了一生。赌鬼爹害的他夜夜是噩梦,从富商之子沦为贱籍。长大后谨小慎微,心怀鸿愿,却什么事都不敢赌。原本七年后养马奴才与张趁步在燕地联军,一一攻破阆肆王营地。
四年光阴算是场豪赌。
如今张趁步要前往燕地,我给他最可能满盘皆输的赌局。野史里两帝割据的局面也需要两个人势均力敌,女帝会是女帝。尚未成气候、还没得到重要机遇的养马奴
大概一辈子都是养马奴了。
作者有话要说别怕,都是全员攻略。
手机用户请浏览 http://m.bisowu.com 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书架与电脑版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