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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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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银环骑着一匹矫健的枣红色骏马,奔驰在雨后的洛阳长街,她不晓得鞭笞过多少个妄图拦路的臭丘八,也不知冲撞了几个在路当中玩闹的小孩儿,此时的她心里只有四个字,流年不利。

    自打她去岁广慈寺见到袁玉珠开始,诸事不顺。

    十三的魂儿被勾走了,王爷不再宠幸重用她,前不久王爷还将兄长的差遣给撸掉了,甚至连陈砚松那种小人今儿都敢跟她呲毛。

    她戚银环一生骄傲,何时受过这样的气!

    原罪就是袁玉珠。

    晦气的贱人。

    此时戚银环恰巧策马奔到洛阳西门,守城小将看见她出示的王府令牌后,立马开门放行,在那瞬间,戚银环忽然迟疑了,脑中冒出个大胆而又痛快的想法,她兴奋得浑身血液沸腾,双手勒住缰绳调转马头,一夹马肚子,朝城里奔去。

    丑牌时分,夜色凄浓,打更的更夫今晚喝得有些多,浑身尽是酒味,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着梆子,忽然从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巷子闪过抹影子,似是个“女人”,长了张惨白的脸,一双怨毒眼,更夫还当见鬼了,哇地叫了声,吓得屁滚尿流。

    戚银环扭头剜了眼街尽头的更夫,从怀里掏出黑布,蒙在脸上,她轻车熟路地摸去王爷外宅,避开了所有暗桩和侍卫,如同一条灵巧的蛇,穿梭在游廊树丛中,暗中蹲守观察了会儿后,趁着守卫换防的空儿,飞身跃上正屋房顶,轻手轻脚地匍匐爬到寝室那块。

    她咬紧牙关,掀开一块瓦,屏住呼吸往下看。

    屋里的狼藉早都被清理干净,原本吊在半空的周朝青铜灯已被拆除,此时魏王合衣躺在摇椅上,脸色不太好,额头绑了几圈纱布,隐隐有血渗出来,下颌有道小指长的划痕,蛮深的。

    侍奉在侧的崔锁儿端起矮几上的玉碗,用勺子轻轻搅动黑糊糊的汤汁,满眼尽是担忧,劝道:“主子,再喝点药吧,大夫说您头受到了重创,所以才会感到恶心。”

    魏王虚弱地推开药碗,啐了口:“袁玉珠这臭脾气真他妈辣,居然敢伤孤王。”

    “那还不是您纵的,旁人哪敢。”崔锁儿笑道:“老奴将她送回陈府的时,故意说了几句重话,她吓得瑟瑟发抖样儿,想必是怕连累到族人,要不待会儿老奴再去趟陈府,把夫人接回来?”

    魏王微微摇头:“不用,就得熬一熬她那拧巴性子。”他摸了下颌的伤,顿时疼得嘶嘶抽冷气,摆摆手:“她女儿的下落在孤王手里,她迟早会自动上门来认错。嗨,说来也好笑,孤这把年纪了,居然也学那些小年轻似的吃起干醋来。”

    崔锁儿竖起大拇指,奉承笑道:“王爷龙精虎猛,正当壮年呢。”转而,崔锁儿面露难色,犹豫了片刻,低声道:“说起来,您派骏弥他们埋伏在益阳县活捉吴十三,可万一吴十三凶性大发,杀了骏弥该如何是好?那小子是王妃娘娘的远房表外甥,和咱们王府还算沾点亲带点故,老奴就怕出了意外,娘娘那边会不痛快。”

    魏王手扶着头,躺到躺椅上,打了个哈切:“上回骏弥输给吴十三,心里很不服气,这次跪求孤王再给他个一雪前耻的机会,年轻人有血性是好事……行了,孤王这晕劲儿又上来了,得歇一程,你退下罢。”

    崔锁儿闻言,替魏王盖好薄被,点上能凝神静气的香、灭了几盏蜡烛后,轻手轻脚地退下。

    此时,躲在房顶的戚银环将魏王主仆的对话全都看在眼里、听在耳里,心里越发不痛快,怨不得王爷提拔骏弥做副阁主,原来是王妃的亲戚!如今骏弥那小子成天盯她的错处,明目张胆地替换掉她一手提拔的老人儿,大有要架空她的趋势,好么,原来竟是走后门的杂种!

    一想起自己将来很可能被排挤出无忧阁,甚至有狡兔死走狗烹的可能,戚银环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解下脚腕上的银铃,捏碎一颗,里头顿时飞出只泛着微弱蓝光的小飞虫。

    戚银环轻轻摇晃银铃,口里不知默念些什么,只见那怪异的小虫飞进屋里,一开始到处乱窜,后面径直扑向魏王,正巧停落在男人下颌伤口处,也是奇了,那虫子一见血,顿时像冰一般融了,淡蓝的汁液从伤口中渗进去,消失不见。

    魏王似乎察觉到有些疼,顿时手捂住下颌起身,他用掌根揉了下伤处,并未在意,伸手去勾矮几上的茶壶,哪知就在此时,魏王忽然眉头深锁,哇地吐了口血,直接从摇椅上翻滚下去,彻底晕死过去。

    外头伺候的人听见动静,忙推门而入,见魏王晕在地上,皆急得大喊:

    “王爷又晕倒了,快请大夫!”

    屋顶趴着的戚银环将这一切所有看在眼里,唇角咧出个狞笑。

    方才她给魏王下了蛊,名唤“炽妖”,原是二师兄生平最得意的作品,这种蛊会融进伤口里,用人的血来成长,约莫五天左右成虫,食人精血脑髓,高烧数日之后暴毙,症状就和中风差不多,再高明的仵作都不会查出缘故。

    戚银环这会儿兴奋得心砰砰直跳,简直要从嗓子眼里逃出来。

    她不喜欢被人利用,更不喜欢被人欺辱!

    从前不会,今后也不会。

    戚银环手背触了下发烫的脸颊,莞尔浅笑,师哥,你等我哦,我马上就来救你了。

    烈日高悬,碧空一丝云都没有。

    十里不同天,洛阳近日阴雨缠绵,益阳县地界儿暑热难当,河堤边的垂柳太渴了,弯下腰,长长的枝条蘸进水里,似要汲取一点甘霖。

    从远处疾驰过来匹高头大马,马蹄溅起一片扬尘。

    吴十三已经连续赶了两天两夜的路,他这会儿脸上蒙着黑纱,仍穿着那身旧的短打,背上背个灰布包袱,正是玉珠给他做的那身衣裳,他怕赶路弄脏弄破了,舍不得穿。

    哪怕颠簸了这许久,他依旧精神奕奕,甚至有些兴奋。

    若是这回能从方六那边带回孩子的消息,想必玉珠肯定会很高兴,说不准还会抱住他亲好几口。

    想到此,吴十三激动地一扬马鞭,高喝了声“驾!”

    正在此时,黄马两条前蹄高高抬起,猝不及防地将吴十三抖落下去,得亏吴十三武艺卓绝,翻了个跟头平稳落地,并未受伤。

    他大步走向黄马,那黄马忽然“呼啦”声翻到在地,嘴里吐着白沫,马背上的干粮和水散落一地。

    “孽畜,居然敢跟外公尥蹶子!”

    吴十三怒不可遏,狠狠抽了几鞭子马。

    马这会儿连躲都懒得躲了,象征性地抽抽了几下,舌头往外伸得老长,不晓得在散热还是喘气儿。

    吴十三见抽没用,又过去拽,可这家伙生的太沉,任他怎么推、拽、踹都不动,最后没法子,他只能恭恭敬敬地抱拳,深深地弯腰见礼,陪着笑脸:“您是我外公,孙子知道这几日累着您了,心里好生过意不去,可就剩一点路程了,求外公别使性子了,等回洛阳后,孙子给您打一副金马鞍怎样?”

    黄马依旧不为所动。

    吴十三气得踹了几脚,最后没法子,只能将这孽畜拉到官道旁的小树林子里,拴起来,他自己步行赶路。

    方六在极乐楼是排不上号的小角色,素日里做些打听消息的活儿,人蛮机灵的,自打极乐楼解散后,方六便彻底退出江湖,在益阳县跟前的买了个庄子,和婆娘过起柴米油盐的日子。

    他也想过这样的日子,和玉珠一起。

    走了半日的路,到了傍晚,忽然乌云密布起来,一层一层压下来,给人种郁闷之感。

    吴十三心里莫名惴惴不安,加快脚步,穿梭在密林之间,约莫再过小半个时辰就能到方家庄,忽然,他听见不远处的老榕树跟前有人说话,一开始他还当是当地村民,可多年来的行走江湖经验,还是让他下意识隐蔽起自己,悄悄摸索过去查看。

    不看则已,一看吓了一大跳。

    在一颗数丈来高的老榕树跟前,立着俩身穿武士劲装的年轻男子,皆佩了刀。

    一个男子低头在树边小解,另一个男子双手叉腰,紧张地望风,俩人小声交谈。

    “主子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不就是猎捕一个吴十三,需要出动这么多人么。”

    “撒你的尿吧,废什么话,你可别小瞧吴十三,那可是极乐楼顶尖杀手,厉害着呢,几个月前我在兰因观,亲眼看见他十几招就将二把头撂翻,二把头心里很不服气,刻苦练了许久,殷勤地跟主子争取到这次机会。”

    听到这儿,吴十三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有人设下了天罗地网猎捕他?!

    他脑子转得极快,迅速思考将这俩黑衣男子说的简短的话。

    主子、兰因观、二把头……他曾在兰因观击败过所谓的二把头!

    明白了。

    主子想必就是魏王那老狗日的,那么这二把头就是那个年轻人骏弥!

    遭了!

    想必之前他在洛阳收到鬼影方六的风声,就是魏王撒下诱饵,老狗日的这头围猎他,那么玉珠……

    吴十三根本不敢想这个问题,他的心愤怒地狂跳,手不自觉地成握剑状,习惯性地伸到腰侧去拔剑,蓦地发现他的剑早都埋在桃花树下,无妨,他本人就是一把最锋利的剑。

    吴十三如同一只猎豹,猫在茂密地草丛后等待机会,当看见那个小解男子完事后,握住家伙事正抖落,而另一个高个儿男则背对着扯闲篇,趁此机会,吴十三如箭一般冲了过去,他手成刀状,直接击晕高个子男。

    面对这猝不及防的攻击,撒尿的男子忙要拔刀反击,哪知被半褪的袴子绊了一跤,趁此机会,吴十三直接使出个小擒拿,反手扭住男子的两条胳膊,腿顶在男子后背,另一只手迅速掐住他的脖子,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问:

    “来了多少人?”

    男子下意识挣扎,想要喊同伴救命,喉咙却被掐住,他心知遇到了练家子,忙问:“尊驾是谁?胆敢袭击无忧阁的人!”

    吴十三一拳过去,当即将男子的鼻梁骨打断,压声喝道:“信不信,外公能查到你爷爷奶奶、你爹妈儿女的住处,来个一锅烩,现在问一句答一句,骏弥带了多少人来?”

    男子立马反应过来袭击他的可能就是吴十三,他只觉得鼻边热乎乎的,血如小河般淹没了他的口,刚想胡说八道几句,下颌骨又被吴十三捏住,“算上我俩,满共来了十五人。”

    吴十三皱眉,又问:“有没有设下暗器埋伏?”

    男子吃痛,呲牙咧嘴道:“正在弄,我们预计您今晚子时到,主子下令活捉您。”

    吴十三冷笑数声,这倒像是魏王能干出来的事,这老狗日的素来喜欢驯服。

    就在他分神的空儿,身下的男子忽然大叫:“二把头,吴十三在此!”

    吴十三大怒,直接打晕男子,他杀心大起,双手拢住男子的头,恍惚间,他仿佛又回到过去血雨腥风的日子,按宗主从小打大教授的,他应该斩草除根,拧断这俩人的脑袋,蓦地,他感觉手腕发紧发疼,垂眸一瞧,腕子上戴了老和尚惠清当日送他的那串金丝迦南木的佛珠手串。

    吴十三松开男子的头,双手合十念了声阿弥陀佛,老和尚教过,要回头上岸,心存善念,不能杀生。

    谁知刚站起来准备离开,只听周围忽然响起阵杂乱的脚步声。

    不多时,从密林四面八方涌出来高矮各异的男人,他们皆穿黑色武士劲装,手上拿着不同的武器,有剑、柳叶刀、银临鞭、流星锤、峨眉刺等等,一脸的杀气腾腾,而最后走出个身量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正是王府一等侍卫骏弥。

    此时天上的黑云越积越多,咔嚓响起了炸雷,闪电将半边天染红。

    吴十三警惕地环顾四周,足尖将地上的刀挑起,攥在手里,冷冷问:“方掌柜是你们抓走的?”

    骏弥并未回答这个问题,他掸了下袖子上的尘,淡漠地上下扫视吴十三,目光落在地上的两个手下身上,他们身子微动,看来还有呼吸,男人唇角浮起抹轻蔑的笑,嘲讽不已:“吴先生不是出走西域了么,为何又回来?曾经不可一世的信天翁为了个女人,居然沦落到被为围杀的地步,真真笑掉人的大牙,说好听点是痴情,说难听就是蠢不可及!”

    话音刚落,周围顿时响起讪笑声,甚至有人还吹起口哨,故意用刀剑相磕,模仿出拊掌声。

    “呵。”吴十三并未气恼,讥诮道:“你们那个老色鬼主子不也是为了个女人,派你们这些宵小之辈像狗似的窝在这儿么,还有……”

    吴十三双眼微眯,用刀尖扫圈众人,狞笑道:“是输是赢,还不一定呢,来,猎杀现在开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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